作者cckisboke (ohhh no!)
看板intltrade
标题[船务] 贸易条件
时间Tue Sep 3 21:15:46 2019
目前被这3角问题搞得头很大,想要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前辈救救我~~~~~
A. 大陆制造商
B. 台湾贸易商,和大陆工厂是供应商关系,不是子母公司。
台湾有很大的仓库, 大概每周会跟大陆进货放在仓库慢慢卖,压自己品牌再出口
C. 东南亚客户(越南/菲律宾/缅甸/...)
背景问题:
公司(B)从台湾仓库出口卖到东南亚国家(C),越南当地进口税被课的非常无敌高,
但是公司不愿意让大陆工厂直接出货到东南亚客人端
原因是: 1.怕被抢单 2.台湾超大仓库都有囤货
降低关税, 解决办法:
1.在大陆买单出口-->直接出货去东南亚买家,
请问产证上可以不要show制造厂(A)资料,只show大陆买单出口公司的吗?
其次问题, 出口到东南亚(C),是做form E? 据我所知是不是要填上(A)FOB价钱?
又, 收货人资料是不是一定要写东南买家(C)的资料,可以写台湾公司(A)的资料吗?
2.做G3/081,外贸货出口转售方式, 保商业机密,
大陆(A)出口->进口台湾(B)再出口->越南(C),可是这样产证要怎麽申请呢?
只要有中国产证就可以享有FTA东南协议关税减免优惠吗?
如果从台湾做转售出去还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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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r3: 以前提供给客人的产证是我提供资料给对方 不是工厂自己做 产 09/03 22:20
2F:→ Or3: 证上的出口方是我司在中国登记的公司 09/03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