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ntius0660 (阿草)
看板intltrade
标题Re: [问题] 台湾出口米
时间Fri Mar 17 11:35:41 2017
※ 引述《nyee (官方认证的白痴)》之铭言:
: 不确定是要用问题或是业务
: 因为我司目前在评估由台湾出口米到国外工厂食用(另一地点是泰国)
: 不知道台湾出口米有没有相关规定
: 听说要向农粮署申请许可
: 如果由供应商直接出口不知可不可行
: 但是好像也不是所有供应商都可以出口
: 请板上先进赐教,如有相关业者也欢迎来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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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10U.
大家好 我是阿草 又来赚P币了
台湾出口稻米(包含以下HSCODE)应检附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同意文件
1.稻谷:1006.10.00.00-0
2.糙米:1006.20.00.00-8
3.其他全碾或半碾白米,不论是否磨光:1006.30.00.90-7
4.糯米:1006.30.00.10-4
5.碎米:1006.40.00.00-4
根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令 农粮字第1031093195A号
稻米出进口同意文件核发要点修正规定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稻米出口同意文件应填具申请书,并依下列各款情形,检具必要文件,
向本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後,核发输出同意文件。
(申请书请向农委会索取)
(一) 输出至日本者,应检附依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第五条第二项所定办法验证通过
或符合日本农药残留检验新制规定之相关证明文件。但重量未达十公斤之非商业性输出者
,不在此限。
(二) 为试验研究用之输出稻榖或糙米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 已取得品种权之输出者,应检附植物品种权人授权或同意出口证明文件。
(四) 输出国内育成品种至国外种植者,应检附该品种育成单位或育成者之同意文件。
(五) 输出至大陆地区者,应依台湾稻米输往大陆地区出口管理规范规定,检附相关文件
。
第四条
国内试验改良场所育成之品种,未经命名推广或命名推广未达五年者,其稻榖或糙米不
得输出。但杂交一代之稻谷或糙米、或经本会专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除其他法令另有规定外,本会审核申请案件应考量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利益、品种育成
、国内稻米产业发展、国内农民权益及政策需要因素,作为准驳依据。
第八条
本会受理申请後,依书面文件逐案审查,并自受理申请日起十个工作日为准驳之决定;必
要时,得延长之。延长以一次为限,最长不得逾三十日。
第九条
本出口同意文件之有效期限为自核发之次日起二个月;进口同意文件之有效期限为自核发
之次日起一个月。
希望有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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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yee: 谢谢 03/17 13:54
2F:推 cks255042: 你可以不要这麽专业吗 03/20 19:58
3F:推 Unatrade: 我是贸易顾问.回答得很专业又乐於助人,我按一个"赞". 03/24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