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canoe (虚心明义理 实心却物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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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林奕华专栏:歧视明星的舞台剧
时间Mon May 11 14:54:49 2009
眼前一亮
电影导演面临开戏,拿什麽人选当卡士常常成为谈论新片的入门。选择之中,似不存在谁
是“演员”谁是“明星”的区分。当然,个别名字在大众心中的属性还是有着“楚河汉界
”的,要不然,在电影金像奖上获封影帝影后者也不会泣不成声——他或她受到的肯定,
不只是技能上的,也是身份上的。打个比方,一直被人小觑为戏子,终於升级为伶人。又
嫌伶人的“伶”还是江湖气味浓重,那有机会摇身一变成艺术家还是不错的。“家”,到
底不同“旅馆”或“酒店”,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
电影是不歧视“明星”的地方———银幕这麽大大一块,就像整个天空不能没有发光体。
舞台便不一样了。舞台剧导演———除非已被认可,甚至已被盖章认定是大师的———绝
不可能有“钦点”同时有着明星身份的演员的权利,即便偶有几次获得与他们合作的机会
,也是仙子下凡,蓬荜生辉———是舞台剧幸得明星的宠幸。且不管大众对於同是演艺场
域,但银幕和舞台为何承受如此大小眼的看法为何,媒体总是率先示范什麽叫矛盾:这边
厢说“明星”都想踏上台板显示演技实力,所以愈来愈多艺人跨界尝新。但,那边厢又经
常对舞台剧导演向“明星”招手表示质疑:都为了门票卖得好?
换句话说,明星与舞台剧的结合表面上很风光,但头顶仍然笼罩“木门对木门,竹门对竹
门”的“封建”阴影。就算二者没有演变成《罗密欧与茱丽叶》式的“殉情记”,起码,
他们也不会得到多数人对“门当户对”的姻缘的祝福。
舞台剧是穷小子或穷家女,明星是豪门阔少或千金小姐。权势造成的天平,使“电影”与
“舞台剧”的等级差别出现不平衡的高低立见。最鲜明的例子,莫过於每次有“明星”担
演舞台剧,导演一定被贴上“有出卖艺术之嫌”的标签———“为什麽要找明星?”——
却甚少听见更具启发性的提问:“这角色找明星演的前因後果是什麽?”以《华丽上班族
之生活与生存》为例,张艾嘉的“角色”分明已超出明星甚至演员而是主创了,但透过有
色眼镜看她的参与的目光仍然不少,更不要说年资更浅的“偶像剧一哥”
郑元畅了。
提出怀疑的人不见得都关注“粉丝”中有多少是“初入剧场”,并因此如“初入情场”—
——舞台剧除了能让偶像找到未被发掘的自己,更可以让追随者发现人好看,戏也好看。
而,创作之外,戏剧工作者的目标之一,不就是应给剧场注入新的观众血液吗?
20090510
http://epaper.nddaily.com/C/html/2009-05/10/content_786403.htm (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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