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tjon (可乐男孩)
看板humanity
标题[友人] 聚餐时,遇到餐点晚到的状况
时间Sun Mar 20 12:50:52 2011
中午时段,跟朋友约好去吃小火锅
刚走进店里,寥寥无几的人,所以我们点的单算是前面的
可是当比我们晚到的客人餐点都来的时候,我们还在枯等
这时友人按耐不住等候太久的情绪,把碗盖上准备要走人
这个当下,我的餐点来了,这下搞的我也吃不下去
所以友人前脚刚走,我後脚在柜台把我的餐点费用付清
出去以後,有人得知我把钱付了,尤不以为然,反而有点气我的走掉了
当下我的想法是,既然他已经把餐点给我了,在法律上来说
就是已经履行买卖契约,所以我也有支付价金的义务
当然我事後以比较白话的方式跟友人解释,但是他无法接受
他认为既然服务态度这麽差劲,何必要给钱,直呼我法律念傻了
所以我想请教大家,撇开法律不谈,在情感上不知道我有没有不周全的地方?
谢谢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9.15.215.7
※ swatjon:转录至看板 Hate 03/20 12:53
1F:→ JashiaN:餐来本来就要给钱 你也可以不付看店家会不会告你 03/20 16:14
2F:→ JashiaN:不过应该不会为了这点小钱告人 还有你朋友也蛮无聊的 03/20 16:14
3F:推 MiyazakiMiho:觉得你没错 03/21 10:42
4F:推 sidus:我有遇过类似状况 比较合情合理的做法是请店长或经理出来 03/21 17:09
5F:→ sidus:说明清楚状况 表示要退掉这餐 03/21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