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ben (笑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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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关怀爱滋病患?
时间Fri Nov 16 02:14:07 2007
※ 引述《toilets (小隆)》之铭言:
: 我想问一下就是...你们会去同情爱滋病患者吗?
: 常常在路上看到一些公益的广告,说要关怀爱滋病患,
: 可是我觉得为什麽要去关怀他们,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 所以想问问各位的想法...
↓以下真的很长,而且废话,纯粹表达个人感想,没兴趣的版众千万误闯地雷↓
更重要的是:如果和你的价值观完全不同,敬请批评指教,但切勿流於义愤,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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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纯粹就是个人同情心和社会的救助功能问题来探讨,
可能,只有很原始的东西值得一提而已。
今天你看到一个乞丐,一个我们可以称之为「另人同情怜悯的人事物』,
有的时候是一户互很穷但是小孩很多的家庭,一个年纪轻轻就摔断腿的少年,
年纪很大但被家人置之不顾的拾荒老人,在班级里被同学排斥欺负的小朋友,
新闻报出来被性侵的受害者,或是得了重病没钱缴医药费一家陷入困境的例子。
有些例子我举得或许很不恰当,但我只是纯粹想要描述,
不管事实情况是如何,不论是现实看到或是经由媒体知晓,
有些人就是比较弱势,他们的遭遇被提出来,就是较令人同情。
你今天可以说爱滋病患者并不一定值得人同情,
是因为你觉得,或许是因为他滥交、他吸毒、他卖淫,
各式各样因为他做的坏事,而排斥想到他或许是因为捐血被传染,
或许是被母亲垂直感染,或许他就是做了使自己负担得病的危险行为,却是年轻不懂事。
而不管是不是因为病患本身的行为而导致,在我们正常人看来,
其实只有感觉而已,不是厌恶、就是感到同情、没感觉,或许会去帮助他们,
或许会去实际做出行动表达排斥,或许只是看过就算了。
当然也有像原PO一样,想到这样的情形,而觉得他们并不可怜不需要关怀。
我看了原PO写的,仔细的思考,发现我想到的,真的只有「我感到难过」的想法,
和如果我们不关怀不介入,社会都不关心,大家都想「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的结果。
当然,这或许建立在一种「不现实」的情绪,但如果事事都讲求「设想不值得关怀之处」,
那我们对一些很值得同情的例子,感觉或许要大打折扣。
乞丐可能因为他的好吃懒作而流落街头;家里很穷却一直生小孩,出支太大无谋生能力
却只能希望善心捐款政府帮助;少年摔断腿,因为什麽?可能是他飙车,可能是他无照驾驶
,可能他爱逞强血气方刚;拾荒老人没人照顾,晚景可怜?他的妻子儿子说不定被凌虐了很多年,
,说不定这个老人过去也曾经「非可怜之人」,他有天终於老了体力不济了,什麽不该做的该做的事情,
都没有能力作了,然後他的家人并没有符合家庭伦常来善待老人;ㄧ个孩子被班级排斥,被同学
欺侮,固然值得我们好好找欺负人的同学探讨一下「校园暴力」的问题,固然应该好生安抚
被欺侮者的心情,挞伐侵害人的同学,但是我觉得,相信一方可怜值得同情,另一方绝对就是恶者,
是坏人,跟我们一面倒的只相信某个流言的传播一样,都是只能听听不能深信。
我们不是当事人,只能看到新闻媒体或消息来源揭露的「表面事实」或是「某部份事实」。
那麽被性侵害的受害人也许完全无辜,但你难道不会以「你穿得太少难怪被怎样」、或「感觉一副骚样如何如何」,
来评判被害人?这样做当然不对,但是在人性的方面,有善也有恶,全然的相信自己是善类或是坏蛋,
又不是神明投胎或是天生要当十大恶人之ㄧ,当然是太偏颇也太令人不可置信。
写这篇浪费大家时间最主要的用意不是探讨人的善恶,几千年前就有古圣先贤讨论过了「性善性恶论』,
我也不是专家,我只是ㄧ个乡民刚好路过,研究超过期中考考试范围的东西会让我脑袋爆掉......
(回归本题)
我并不想讨论原PO所说「自作自受」的道理,我只想到,社会福利措施和人道立场的关怀,
难道你会得病?希望没钱?希望被人侵害?希望被抛弃?希望重伤?
(好吧或许有人希望,但就常理而言,那个情形毕竟少数,不讨论。)
我一直觉得,不是善或恶的立场可以说明这世上大部分的事情,人生里面只有单一立场的
(例如绝对好人和绝对坏人),可能只被收编在童话故事里。
他们确实弱势,就不参杂感情的字词来形容,是事实。如果我们没有对这类的人施以援手,
我们也许看到这个世界很美,不知道其实太阳下也有阴沟暗巷,正在发生了某些悲惨的故事。
所以去做这类的事是政府的义务,跟小小老百姓没关系?那我觉得,这又牵涉到个人情感的问题。
每个人的个人思考内心感受,其他人并无从辩论起,就像原PO这样想,也没有不对。
只是扬弃了所有想法,我还是只看到爱滋病患者受到伤害的地方,没有想太多,
可能只是我将心比心(但这并不代表我善良,可能只是因为我敏感),只想到他们的痛和苦楚,
也有可能我被宣导海报置入性行销,就觉得某事实可怜,未曾想过「不值得同情关怀」的事实。
如果我们不要理会,不要关心,不要去帮助某些人,世界也许不好不坏。
想着「你做的,你要受」、「同情或排斥」、「善恶论」,你就是站在岸边,看着溺水的人浮沉挣扎,
也许溺水的人可能刚刚才抢劫完银行,刺伤了一个路人,就跌下桥。
就人性而言,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你救和不救,并牵扯不上思考,纯粹只是直觉。
原PO这样想并没有错,想法本身没有错误,只要别做对他人不利,不符合法规范的事情,
谁又能管得了你呢?
只是我觉得,社会就是有太多人思考太周全,天资太敏捷,大家都太聪明得令人赞叹。
而有时候我们的确忘了,人虽然独善其身,过着四周都是群众的团体生活,
可是这个世界因为我们逻辑思考很好,知其前因後果,辩其善恶是非,於是被二分成:
受害者→可怜人→善意可怜→值得关怀→帮助之。
受害者→可怜人→恶意可怜→不值得关怀→扬弃之。
我个人觉得,这样恶意可怜的情形,并不会变少。
至於庙口那种假残障真诈财的例子,属於另外一种,大多数人被诈骗集团教得很聪明(我是指从新闻上学习而来之类),
只是这种情形确实也和社会整体环境有关,我们不必为了同情对方而甘愿被骗被敛财,
但起码,要思考一下,除了他可恶,还有他值得同情的地方,就算他坏到极致,也应该想一下,
我们生活在群体社会,而这个社会,是不是可以不必再发生这样的情形。
抛开大家的聪明算计脑袋,我觉得关怀只是人心里面,最为浅薄,但是令人感动的东西。
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人性中的关怀,关怀本身没有善恶论,只是刚好他对我们是好的而已。
(结果好像回到热血漫画里的:就是爱啊!O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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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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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5.156.165
1F:推 toilets:写的真是太好了~~推推推 11/16 05:12
2F:推 johanna:推 这篇大致中肯 不过我认为同性恋并不算「做坏事」 11/16 09:46
3F:→ johanna:滥交又不带套的同性恋才叫「做坏事」.... 11/16 09:47
4F:→ girl18:同性恋不是做坏事= =+1 11/16 10:50
※ 编辑: chuben 来自: 140.135.156.165 (11/16 14:08)
5F:推 johanna:原po真是从善如流 :D 不过也有不少人卖淫是被逼的呢.... 11/16 22:35
6F:推 anomssim:如果从"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到过来想成 11/22 11:52
7F:→ anomssim:"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11/22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