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dyeric (flower)
看板humanity
标题[心得] 人性究竟是本善还是本恶
时间Wed Aug 15 23:31:29 2007
8月14日 天气:午後大雷雨
一如往常,我每月的例行公事,台哥大的开幕PG,
不过这次不同的是,我发生了一件事,让我第一次进了警局。
工作近尾声,我拿出我的相机,想为这次工作做一个完美的ENDING,
可是却发生数位相机被偷窃的事件......
一位年龄差不多40岁上下的中年妇女,带着一儿一女,年近2岁与4岁,
经过台哥大店门口时,趁我在忙没注意时,
居然当众翻起我的东西,并还顺手将唯一值钱的相机带走,
行径大胆且离谱,偷走的5分钟後我发现立刻调阅录影监视画面,
并报警处理,不过人民的保母对於这种窃案是完全不放在心上,
一来就告诉我通常这种窃案是没有办法找回的,希望我不要报案,
接着开始刁难,居然要我拿出相机的保证书,说要有保证书才能报案,
我说我没有随身携带保证书,他说「小姐报案的程序你不懂,要将所有物品准备齐全才能报案。」
那时距离那位妇人离开现场还不超过20分钟,我心理很急,
我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调阅里民的路口监视录影带,找出这居民居住的地方,
不然要是他换了衣服或做任何改变我怕我是认不出来了,
後来在我坚持资料事後会补齐的情况下,总算到了警局报案,
但是可能因为我心理很急吧!警察动作缓慢到不行,我真的觉得警方做事很没效率,
後来不知拖了多久,另一位警察跟我说,小姐你这种案子不应该报偷窃应该报遗失,
我说我不是自己弄丢耶!是被人家拿走。
警察很严肃的说:你将私人物品放在自己视线之外,是你自己的疏失。
我心想:我承认我有疏忽,可是也不能就这样放弃不找押!
就好比今天百货公司将所有商品放在楼面,
小姐若有是离开,也不代表大家可以随手拿吧。
可能真的觉得是小案件就不想受理吧!
亏墙上还写着不论大小案件,一律公平受理。
後来来到里长办公室准备调阅画面,里长看了我截录的画面时,
愣了一下,过了五秒说:这应该不是我们里的人,没有看过耶!
我说不过看他的穿着打扮应该是这附近的居民,首先他穿着拖鞋,证明是午後下雨才会穿着拖鞋,
如果是外地来的应该不太可能,第二,他带这麽小的孩子,应该不至於会跑很远。
里长说:恩,也是有可能。但是我们的监视器是只能看到红砖道没法看到骑楼下的。
我回答,我是要调阅巷口的影带,不是红砖道的,台哥大沿路的居民我都问过了,
唯独一个店家一直坐在门口说没看过这样的妇人经过,那就证明他应该是在前两条巷口转进去了。
里长:不过我们应该是看不到啦!
我说不管怎样我都已经报案了,先调出来看看如果真的没有我也好死心。
後来说了好一会儿,终於要带我们过去录影中心调阅,
可是我才从里长家走回店里,我的相机就已经送回来了,
说是一位穿着雨衣的先生送回来的,据店内小姐描述,应该是该女士的先生。
本来我以为他是良心发现拿来还,心理还在感动之余打电话给里长说不调阅了,
里长说了声恩...好押就挂了,让我真怀疑里长是本身没有好奇心还是......
一般来说,就算是假装也会大致询问一下怎麽找到的?或是谁送回来之类的,
她什麽都没说,让我真怀疑她是不是认识那位里民,跟她说叫她快拿来还,
要是被找到了,就是公诉罪。
事情到这边就算告一段落,这次事件我只能说人心本恶,
凡是都不能太相信别人,另外就是做事要积极,如果我没有报警并惊动里民与里长,
我想我的相机是不会自动回来我身边的,
毕竟她有心要偷,人性本恶押!
後来我没有对他提起告诉,看在她两个孩子这麽小的份上,
希望她以後能够不要再养成顺手牵羊的习惯,
孩子很单纯的,你也不希望你以後孩子因为偷窃被起诉吧!
PS 感激公关公司的工读生一路陪着我,从沿路寻找,到报警找里长,一路淋雨,安慰我的情绪,真的很感动,谢谢你。另外也谢谢台哥大的员工为了我调阅监视录影带,并截录给我,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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