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doru (jomi)
看板humanity
标题Re: 阿法霹雳热血陈情书...恶劣的卸任者中和市国华 …
时间Mon Nov 20 00:11:58 2006
坦白说我要是那位卸任里长我会觉的你很"番"耶
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你自己觉得那位"前里长"一定知道那位失主的电话
只因你觉得失主跟前里长住家很近
但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呀
人家都已经明确的跟你讲不知道了
也跟你表明关於那一里的里民资料已经交给下一任里长了
不知道的事就是不知道嘛
人家都表明了
你干麻还一直打电话骚扰她
这真的是一种骚扰耶
而且你的逻辑真的很奇怪
为什麽住的近的 就一定要知道他家电话
像住我家楼上的跟我住很近
我也不知道他的电话阿 为什麽一定要知道???
如果有陌生人一直打电话给我 问我我楼上邻居的电话
还一直卢说
"明明就住在你楼上 你一定知道他的电话 ~他的电话~他的电话~给我他的电话~"
那我一定会生气的啊 而且会觉的根本是个神经病吧
所以我觉的不是那位"前里长"的问题
大部分的人被你这样搞 应该都会 起笑(台语 发疯) 吧
而且为什麽会觉的当过里长竟然不知道人家的电话是很奇怪的事
有人规定当里长一定要把全里的电话号码背起来吗
里长又不是人工电话簿
不知道很正常好不好(电话那麽多哪记得啊)
何况有的地址只是看起来近实际上确有一小段距离
如果他是现任里长 那就一定有里民相关资料
那他就应该有能力帮助你
问题就是他已经卸任了啊
她也已经明确告诉你他已经把资料"转交"了
既然已经转交表示他那边已经没有资料了嘛
没有就是没有 也没有办法生出来给你阿
何必这样为难人家
我知道你很热心没错啦
但热心也要用对地方
更要用对方法阿
我觉得你是方法错误
也太照自己的观点想事情(就是你觉的别人知道 但是别人真得就是有可能不知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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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6.84
※ 编辑: dodoru 来自: 124.8.16.84 (11/20 00:15)
1F:推 faerun:推这篇 除非那位里民热心参加公共事务 不然里长根本不会认 11/20 00:20
2F:推 faerun:识 自以为是的正义 往往会造成别人的困扰.... 11/20 00:26
3F:→ nosugarGtea:推这篇…我也觉得原PO 热心用错地方了…… 11/20 00:55
4F:推 fortuneshaw:推 11/20 07:39
5F:→ PRAM:推! 直接打110或找现任里长就好了,真是... 11/20 08:48
6F:推 sdpjmanoa:推 其实找警局就可以了 他们查人的电话住址很快的 11/20 09:38
7F:推 sdpjmanoa:而且如果每个人的电话住址是随便人都可以查到也太恐怖 11/20 09:41
8F:→ sdpjmanoa:打电话到处查别人的电话住址不管什麽理由肯定被拒绝的 11/20 09:42
9F:推 redsleep:是阿 感觉热心是热心 但是 没有用心思考 直接送到警局 11/20 16:44
10F:→ redsleep:想联络失主也可以直接请员警联络 没有必要上网又打电话 11/20 16:46
11F:推 redsleep:然後受气 有点好笑XDDD 11/20 16:49
12F:推 dodoru:而且如果是公寓大楼的话~~一个大楼少说也个好几十户人家 11/20 19:05
13F:→ dodoru:隔壁栋大楼虽然只差两号 但要熟识隔壁栋楼的人蛮不可能的 11/20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