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kyhsli (vickyhs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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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问题]国外修业期限疑问
时间Tue Feb 22 13:37:43 2011
※ [本文转录自 studyabroad 看板 #1DOqNeU7 ]
作者: vickyhsli (vickyhsli) 看板: studyabroad
标题: [问题]国外修业期限疑问
时间: Tue Feb 22 13:13:09 2011
各位好,
我是曾在西班牙留学的学生,
有件有关修业期限的问题感到困惑,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能够好心协助我厘清我所在的情况为何。
2007年9月-2008年9月
西班牙留学为期12个月,修习西班牙巴塞隆纳大学的新学制硕士班课程。
2008年9月 硕士毕业。随即同一时间我送交该校硕士论文申请审核,
以便取得博士班注册资格。
2009年10月 硕士论文审核通过,起算撰写博士论文期限。
(由於他们这个是新学制的关系,因此课程跟之前上过的硕士课程是
合并的,亦即免课而可以直接撰写博士论文。)
回国至今,博士论文完成在即,为了符合「台湾教育部国外学历之采认审查」之修业
条件,想说回西班牙把「应弥补的」的修业期限完成。
该采认审查条款说:
第九条 前条第二款 所定修业期限,持学士学位者,累计在当地学校修业时间至少须
满32个月;持硕士学位者至少须满8个月;持博士学位者至少须满16个月;硕士、博士学
位同时修习者至少须满24个月..」
因为他们大学的硕博士班课程是混合在一起的,
那麽我在2007,11月-2008,9月参加该项课程的那12个月
可计算到修业期限当中吗?
则,我的疑问是,为了之後认证巴校硕、博士学位顺利通过:
1. 回到西班牙 我应该至少须补12个月呢 ?
(计算规定的硕博24个月扣去12个月) ?
2. 或是那12个月只能计算在硕士认证,所以我应该要再补16个月吗?
(从2009年10月才起算博士期限)?
因为答案不同,我本身所必须准备的资金也不相同。
这问题好困惑我,因为差几个月就还要多贷好多钱..>_<
真的非常希望和感谢有人会知道..
我打电话到教育部文教处(02 7736 5656)询问,
回答的人说要问高教司,说她也不是很肯定。
我打去高教司 (02 7736 6713),上班时间11点,
但是没有人回应。
谢谢谢谢谢 在这里给大家鞠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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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ckyhsli:转录至看板 ask 02/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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