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leyYoung (阿犀利。羊)
看板gay
标题Re: [平权] 大法官言词辩论书面资料出来了
时间Fri Mar 24 11:08:53 2017
※ 引述《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lesbian 看板 #1OqusytP ]
: 作者: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看板: lesbian
: 标题: [平权] 大法官言词辩论书面资料出来了
: 时间: Thu Mar 23 16:56:24 2017
: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1060324/0.asp
: 个人整理的监定人立场如下:
: 陈爱娥:应属立法形成自由,不违宪。可采德国同性伴侣法。
: 张文贞:单纯以性倾向分类作为婚姻自由/婚姻权保障的差别待遇,已违宪法第 7 条保障
: 人民平等权之意旨,应属违宪;采同性伴侣法亦不符宪法第7条意旨。
: 陈惠馨:拒绝祁家威登记,违宪。立法院不宜创造新制度例如「同性伴侣法」,规范同性
: 者之关系;否则有违反宪法第 7 条有关平等权规定之疑义。
: 刘宏恩:违宪。采取民事伴侣或同性伴侣法,违宪。
: 李惠宗:目前法制有对基本权保护不足的违宪疑虑,至於选择何种方式保护保护同性恋者
: 的人格发展权,在立法裁量上选择「同性伴侣法」的保护,属合宪的措施,不会有违反平
: 等原则之虞。
: 邓学仁:未回答是否违宪,但主张以同性伴侣法或同性婚法将现况法制化。
: ---
: 民法派3:3专法派
帮大家整理个表格
┌───┬───┬────┬────┐
│姓 名│立 场│所属学校│学校等级│
├───┼───┼────┼────┤
│张文贞│
赞 成│台湾大学│顶尖大学│
├───┼───┼────┼────┤
│陈惠馨│
赞 成│政治大学│顶尖大学│
├───┼───┼────┼────┤
│刘宏恩│
赞 成│政治大学│顶尖大学│
├───┼───┼────┼────┤
│陈爱娥│
反 对│台北大学│地名大学│
├───┼───┼────┼────┤
│李惠宗│
反 对│中兴大学│四中之一│
├───┼───┼────┼────┤
│邓学仁│
反 对│警察大学│专教警察│
└───┴───┴────┴────┘
只能说不意外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71.1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ay/M.1490324936.A.A4D.html
1F:推 hagan: Xd 03/24 11:12
2F:嘘 shaliebe: 这样分没意义好吗 03/24 11:12
3F:推 gugugaga: 不要战学校好吗 03/24 11:16
5F:→ jroi: 若另立同性伴侣法,建立「你们」和「我们」的区分、隔离, 03/24 11:21
6F:嘘 imlouis: 陈爱娥老师虽然是「地名大学」副教授,但她的学术涵养是 03/24 11:21
7F:→ jroi: 本质上就是歧视。 这位也是台北大学的啊,又要怎麽说? 03/24 11:21
8F:→ imlouis: 顶尖、top等级的学者 03/24 11:22
9F:嘘 cursedsoul: 看你这样我说同性恋最爱分类标签人,能说不意外吗? 03/24 11:23
10F:→ kiromomo168: 他的学术涵养顶尖,但他反对耶。 03/24 11:27
11F:→ kiromomo168: 哪个学校、学术涵养顶尖 who care? 03/24 11:28
12F:→ kiromomo168: s 03/24 11:29
13F:嘘 chihchuan: 白痴吗;陈爱娥的学术成就需要你来讲? 03/24 11:30
14F:嘘 hotcom: 要分也是看博士在哪念投那些期刊过 03/24 11:32
15F:→ kiromomo168: 真的!其他人都是白痴,学术成就最厉害,学者才是聪 03/24 11:32
16F:→ kiromomo168: 明人 03/24 11:32
17F:嘘 jack30732: 废文 03/24 11:33
18F:嘘 running9977: 陈爱娥在行政法上的学术成就不是你能嘴好吗 03/24 11:40
19F:嘘 monkeyboy234: 有点丢脸 03/24 11:40
20F:→ running9977: 废文 03/24 11:40
21F:嘘 TobinQ: 你只是想战学校而已吧 03/24 11:41
22F:→ running9977: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 03/24 11:41
23F:嘘 lovekangin: 会吗 我感觉只有法务部反对而已... 03/24 11:42
24F:嘘 iamhcy: 陈爱娥也不算反对阿,只是觉得是立法院的事而已 03/24 11:43
25F:嘘 chihchuan: 她支不支持同婚,跟她的行政法学一直都是两回事啊。本 03/24 11:43
26F:→ chihchuan: 来就不应该以人废言。 03/24 11:43
27F:嘘 xcvfrd: 台湾有顶尖大学? 03/24 11:44
28F:→ chihchuan: 推一下陈也没说反对;只是没公开说支持修民法。 03/24 11:44
29F:嘘 monkeyboy234: 大哥你是来反串的吧 03/24 11:44
30F:→ chihchuan: 断章取义的教训还学不够喔 03/24 11:44
31F:嘘 chihchuan: 人家自己尊重立法就被打成反对修法也是颇呵呵 03/24 11:45
32F:嘘 running9977: 陈爱娥老师也当过大法官ok? 03/24 11:47
33F:嘘 lovekangin: 李惠宗刚刚这样讲了 你觉得还是反对?? 03/24 11:49
34F:嘘 iamhcy: 李惠宗都说立法怠惰了还算反对喔厂厂 03/24 11:50
35F:嘘 yzkeroro: 这样整理很无聊 03/24 11:53
36F:嘘 kelly2005: 首先,爱娥没有反对,看不懂还跳出来只会感觉你可笑又 03/24 11:56
37F:→ kelly2005: 可悲 03/24 11:56
38F:→ kelly2005: 不过爱娥老师没有当过大法官啦 03/24 11:56
39F:嘘 guitar0225: 骗人也要有点所本吧 03/24 11:57
40F:→ lovekangin: 没有喔? 难怪刚刚叫厝有点尴尬XD 03/24 11:57
41F:→ kiromomo168: 学术成就最厉害!其他人很笨都不要讲话。 03/24 12:00
42F:→ kiromomo168: 行政法的贡献很了不起?咦 干其他人啥事 03/24 12:02
43F:嘘 philandsam: 有些言论激进得太夸张 反倒像是反串引战的 03/24 12:06
44F:推 thankmilk: 不要战学校…没有意义 03/24 12:22
45F:嘘 thankmilk: 不小心推到…你这行为非常不尊重别人 同志被尊重的还不 03/24 12:24
46F:→ thankmilk: 够多吗? 03/24 12:24
47F:→ thankmilk: 况且这些教授又不像萌一样是无脑反对 你这样打愿意认真 03/24 12:24
48F:→ thankmilk: 讨论的人 根本只会加深对立 03/24 12:25
49F:嘘 brianson: 这篇感觉就像是贴标签 03/24 12:35
50F:→ lovekangin: 他只是把不违宪的都打成反对吧 其实认真听 03/24 12:40
51F:→ lovekangin: 其实没有教授反对同性婚姻 只是要用什麽方法达成而已 03/24 12:41
52F:嘘 bestfly: 加油好吗 03/24 12:45
53F:嘘 bnb5566778: ㄏ 03/24 12:50
54F:推 lanx105: 推政大^ ^ 03/24 12:59
55F:嘘 naruto60437: 乾台北大学明明差不多四中 03/24 13:00
56F:推 momocco: 文组讲的话都要仔细听 一堆陷阱 03/24 13:01
57F:嘘 s568982121: 嘘战学校 应以观点及观察为重 03/24 13:02
58F:嘘 shunsun: 爱娥老师学术地位不是你能质疑的 03/24 13:15
59F:嘘 vvn30: 现在是要来战学校? 03/24 13:39
60F:嘘 milton1991: 不知道你是看不懂还是怎样,这样区分真的很无聊 03/24 13:42
61F:→ milton1991: 爱娥在说,假设婚姻定义核心是异性婚应当专法 03/24 13:44
62F:→ milton1991: 记得定义核心的处理要小心,释宪要说清楚 03/24 13:45
63F:→ milton1991: 不就是在讲,如果婚姻定义不是异性独有,专法就无绝对 03/24 13:45
64F:嘘 yousann: 恩...你真的有看懂他们再说什麽吗?怎能单纯用赞成和反对 03/24 13:47
65F:→ yousann: 就概括? 03/24 13:48
66F:→ milton1991: 邓教授在说,同/专法都可以,专法真的完善也可以 03/24 13:48
67F:→ milton1991: 如果修民法,要注意1061-1071要记得改或增列或增章 03/24 13:49
68F:嘘 milton1991: 不懂得时候问一下也好,不要给别人随便帽子.... 03/24 13:54
69F:嘘 na052551: 台北大法律系很强好吗 03/24 13:54
70F:嘘 chihchuan: 邓教授的提醒本来就很中肯 03/24 13:54
71F:→ chihchuan: 不要把自己搞的像小密萌一样 03/24 13:55
72F:→ milton1991: 李教授在说,GAY需要意识到"婚姻"有负担跟义务 03/24 13:58
73F:→ milton1991: 如果在没意识到婚姻有负担跟义务之前,专法必须的 03/24 13:59
74F:→ milton1991: 除了邱部长,每一个监定人都强调""请立即保障""GAY! 03/24 13:59
75F:→ milton1991: 综观来说,李教授似偏向反同,邱部长萌萌是附身 03/24 14:01
76F:→ milton1991: 除此二人外,其他都是明显中立或赞成= =打完都累了 03/24 14:02
77F:→ ezpaper: 觉得李教授的话很愚蠢 是把同志当成小朋友不懂什麽叫作婚 03/24 14:17
78F:→ ezpaper: 姻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 你懂的事大家都懂 所以别耍呆 03/24 14:17
79F:嘘 wn7158: 政大,算顶尖大学? 03/24 14:22
80F:推 ukgary331: 老实说,除了邱太三的言论我听不下去之外,其他人的言 03/24 14:28
81F:→ ukgary331: 论我觉得还满很理性讨论的阿 03/24 14:28
82F:推 milton1991: 我觉得李教授也未必那麽不好,比较像老一辈的担心 03/24 14:29
83F:→ milton1991: 李教授反覆建议要立即保障,指是他对民法有疑虑 03/24 14:32
84F:嘘 mer5566: 要求反歧视 结果自己歧视学校这样对吗 03/24 14:33
85F:嘘 YoyogiBaum: 战学校就是要嘘,失败到极点! 03/24 14:52
86F:嘘 super10000: 你搞不清楚法律圈生态哦...... 03/24 14:53
87F:嘘 nitk376: 只有妣考邱坚决反对 03/24 15:04
88F:嘘 etute: 战学校、贴别人反方标签不是很好吧?觉得对方论述有问题 请 03/24 17:51
89F:→ etute: 就事论事 产出论述让大家一起讨论 03/24 17:51
90F:嘘 prokey: 03/24 18:16
91F:嘘 haioshi: 分这个要干嘛 03/24 20:04
92F:嘘 YomoRenji520: 每间学校都有智障教授 而且政大特别多 滚 03/24 21:01
93F:嘘 jachnny: 北大法商本来是中兴法商的,学校真的不是重点 03/24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