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hald (Equa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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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平权] 17名法官与检察官联名挺同婚递意见书
时间Thu Mar 23 00:24:0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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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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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法官与检察官联名挺同婚递意见书
「专法将害司法官承受恐龙骂名」 -- 上报 / 调查
赶在同性婚姻释宪案後天召开言词辩论庭前,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钱建荣等17名法官、检察官联名拟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今天送至司法院。他们在意见书中明白主张,《民法》不允许同性婚姻已违反《宪法》平等原则;同时也以法官、检察官的司法实务案例指出,另立专法会让同性伴侣生活各种权利遭受差别待遇,产生许多争议与诉讼,「沦为国家公权力认证的二等公民」,甚至害法官承受「欠缺性别意识」的恐龙骂名。
这份意见书由国内共17名司法官联名提出,包括2名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钱建荣、谢静慧,7名地方法院法官包括田玉芬、时玮辰、毛松廷、官怡臻、孙健智、陈布衣、张景翔,以及8名地方法院检察官陈俐吟、郑子薇、吴忻颖、施家荣、王晴怡、王文咨、叶咏娴、陈映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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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法官、检察官联名的「法庭之友意见书」。
值得关注的是,曾在民国96年裁定驳回一名桃园女同志子女收养声请案的法官,这次也参与这份意见书的联名。据透露,这名法官认为,现在台湾社会已走到够成熟的阶段,而法律的功能就是要扮演推倒歧视的高墙,所以也决定加入这次共同联名,力挺同性、异性恋都应享有相同的权利义务。
17名司法官在意见书中指出,如立法创设《同性伴侣法》等其他非属「婚姻」之制度,美其名保障同性伴侣权益,但除非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民法》婚姻制度中的「配偶」完全相同,否则将引发许多争讼;此外,若权利义务完全相同,又何需另行其他制度?
专法侵害同性伴侣权利
这些司法官并一一列举另立专法将侵害同性伴侣权利的案例。例如《刑事诉讼法》有22组牵涉「配偶」的条文,《民事诉讼法》有11组、《行政诉讼法》有6组,若逐一将「配偶」修正为「配偶及同性伴侣」,显然耗时费工、毫无效率且容易挂一漏万。但这些条文包括能否替伴侣提出独立告诉或上诉、独立替伴侣委任辩护人等,却都是影响诉讼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规定。
此外,当末期病人意识昏迷或无法清楚表达意愿时,依《安宁缓和医疗条例》第7条第3项,要由「最近亲属」出具同意书;但同性伴侣若无法取得配偶身分,依该条规定,将不属於任何一款最近亲属,换言之,将无法替末期病人出具同意书。甚至依《检察机关与司法警察机关勘验屍伤应行注意事项》第19点,只有「配偶」身分才可替伴侣领取相验屍体证明(即死亡证明书)、处理後事,同性伴侣也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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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钱建荣。(翻摄自废除死刑推动联盟网站)
参与联名的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王晴怡接受《上报》采访说,目前检察官实务上无法发死亡证明给一个「在法律上完全没有关系」的人,同志伴侣拿不到证明书也就无法请领保险;若修专法,即便赋予伴侣法律地位,但实务如何认定,又必须回到个案上一一解释,解释权又掌握在多如牛毛的各级行政机关,恐会引发更多争议及麻烦。
意见书指出,「保障不周、差别性」的专法立法模式,因为「可预期与婚姻制度中的权利义务未尽相同」,名称上也可能有「伴侣」与「配偶」的区隔,将造成争讼不断;而法院在仅能「依法」做出裁判情形下,将极可能为歧视性的立法模式承受「欠缺性别意识」的恐龙骂名。
意见书以德国为例,2001年通过《同性伴侣法》後,16年来衍生超过10起的「宪法诉讼」,包括2009年关於同性伴侣的社会保险、2013年同性恋伴侣收养小孩等案例;甚至有超过300件关於同性伴侣的司法案件。另像奥地利2010年起虽施行《登记伴侣法》,但伴侣却无法收养子女,结果,欧洲人权法院2013年2月19日已认定此举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14条禁止差别待遇的规定(X and Others v. Austria)。
《民法》最初并未禁止同性婚姻
意见书表示,《民法》立法之初,其实没有明文禁止同性二人结婚,而是藉由执法及行政机关(特别是户政机关)的诠释,架构出一个「根本就没有看到同性恋」的世界,从而掩饰了社会对同性恋的压迫。
法务部近年主张,「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主要是立法者为了达成维护人伦秩序、男女平等、养育子女等社会性功能。但意见书反驳,若人伦秩序是指「三纲五伦」,早已不合时宜、与现代社会扞格;若是指亲属称谓问题,民间对亲属的称谓本来就与法律用语未必一致,因此不算公共利益。而不允许同性婚,与追求婚姻关系内男女平等没有关连性,甚至同性婚更可能撼动异性恋结构下不对等的夫妻关系,而有促进男女平等的效果。
至於养育子女,2015年的最新研究,学者检视1977年至2013 年与同性恋父母相关的1万9000份研究报告,更提出压倒性的研究共识:同性恋家庭与异性恋家庭养育的子女在心理、行为或是教育上并无显着差异。
意见书指出,当同性仅能结为「伴侣」,而不能结婚成为「配偶」,就是国家以法律强化的区隔与差异,预设了人与人之间有优劣之别;若没有实施差别待遇的「极重要公益理由」,除有违宪之虞,也会让生长在同志家庭中的儿童,强化遭受歧视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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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eric5604: 谢谢这几位法官和检察官,法律就是要推倒歧视的高墙 03/23 02:29
5F:→ eric5604: 楼楼上,你怎麽会认为通过他们就不吵不闹不造谣(苦笑 03/23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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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greysholic: 我倒希望过了之後他们整个发疯 最好有人自杀自焚 台湾 03/23 14:20
9F:→ greysholic: 少几个这种脏东西最好 03/23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