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y 板


LINE

看板 gay  RSS
冒着预测错误被打脸的危险,来分享我的看法: 蔡英文虽在选前表态支持婚姻平权,上任以来对同性婚姻修法问题却一直持观望态度。以 立法途径合法化同性婚姻自去年年底起已成胶着状态,支持方无法使蔡政府表态於近期内 积极推动修法,反对方也无法使蔡宣布不再支持同性婚姻。(当然,胶着状态的持续就意 味着欲改变现状一方的失败。) 我认为在释宪结果出来之前,蔡政府必定会保持这种观望态度,最後再视释宪结果决定修 法方向(或是不修法)。理论上纵使大法官宣告禁止同性婚姻不违宪,立法者依旧可以将同 性婚姻合法化,但实际上倘若释宪结果不利於同志权利,可以说这一波争取同性婚姻的运 动已告终结,这是政治风向的问题。下一波需等待2018年选举之後,甚至是2020年之後才 可能到来。 根据大法官的新闻稿,本案言词辩论之争点为:1.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是否容许 同性别二人结婚?2.答案如为否定,是否违反宪法第22条所保障婚姻自由之规定?3.又是 否违反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之意旨?4.如立法创设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侣) ,是否符合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以及第22条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可能的释宪结果: 1.解释现行民法并无禁止同性婚姻,宣告禁止同性婚姻登记的函释违宪。 听起来很奇怪,但现行民法并没有明文禁止同性婚姻,也没有说婚姻必须在一男一女间缔 结。异性婚姻中之一方变性後,原本的婚姻关系仍是有效的(法务部83年3月17日法律决 5375号函),台湾目前有几十对这种合法的同性婚姻存在。只是民法中对婚姻当事人的用 语均为「夫妻」,同性婚姻也肯定不在民法制定者的考量内。 现行民法究竟有无禁止同性婚姻? 从司法院公开的争点来看,大法官是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的,所以不能排除大法官会解释现行民法并无禁止同性婚姻,宣告禁止同性婚姻登记的函 释违宪。 2.民法禁止同性婚姻违宪,应限期或立即失效。 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立法机关应配合修法,就算立法机关不修法也无妨,不像释字666号 的情形,大法官只说罚娼不罚嫖违背平等原则,没有说处罚性交易违反比例原则。所以其 释宪结果不足以做为定案,立法机关可以选择嫖娼皆罚或嫖娼皆不罚。但在同性婚姻的情 形,由於1985年以降民法的历次修法使夫与妻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终归平等,民法也可以 适用於没有子女的夫妻,同性婚姻要适用异性婚姻的规定几乎没有法律技术上的阻碍。若 大法官宣告民法禁止同性婚姻违宪,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应该直接援用大法官解释承认同性 婚姻。 3.现行法律均无保障同性伴侣之法律违宪,立法机关应限期修法。 在这种情形,大法官恐怕不会详尽叙述同性伴侣制的内容,这应当是立法者的职责。是除 了名称以外跟婚姻法律效力一模一样的制度呢,还是别的什麽。总之,若是3.的结果,同 性伴侣制还是要等待立法院立法,无法直接生效。 4.民法禁止同性婚姻不违宪,但认为有检讨之必要。 大法官宣告民法禁止同性婚姻与宪法尚无抵触,惟应由有关机关检讨修正。此种结果对立 法机关来说没有拘束力。 5.民法禁止同性婚姻不违宪,也不认为有认为检讨之必要。 释宪结果预测 以上2.、3.、4.、5.的结果需要大法官中2/3出席,出席者中2/3同意。1.的结果需要大法 官1/2出席,出席者中1/2同意。 已公开支持同性婚姻的大法官并未过半,而尤美女的丈夫黄瑞明大法官自请回避本案,故 支持同婚方又少了一票,虽然法律上他没有义务回避。但我认为未表态或持保留意见的大 法官(多是前总统马英九所提名)在本案搞不好会支持同性婚姻,因为当初这些大法官当初 可能只是见风向不利而隐藏想法,希望避免争议而尽速让立法院通过自己的任命案,很难 说他们内心对同性婚姻的真实想法是什麽。 比如说现任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当初他说同性婚姻议题应取决於同性恋是否病态云云,当 时被解读为对同婚态度模棱两可,该言论甚至还被反同婚方引用。但之前立法院举办的公 听会上,司法院秘书长表示:「在立法院提出的4个修正版本当中,以尤美女委员的修法版 本造成的冲击较小,相关条文变动少,在立法技术上也比较方便可行。」这类发言必定得 到了司法院正副院长(其中两名大法官)的首肯。 又大法官大可循之前的做法对释宪声请不予受理,大法官这次却决定受理同性婚姻,还高 调的要网路直播宪法法庭,这也透漏某些端倪。 倘若大法官中反对同性婚姻的意见占上风,那麽反对同婚的大法官会决定继续不受理,免 得承受正反双方的炮火,还要冒着同事中有人回心转意、导致自己不喜欢的同婚合法化的 风险,不受理最能维持现状又最轻松。支持同婚的大法官也会觉得自己既然在同事中不占 上风,做出的解释反而会造成同志权利的阻碍,所以也会支持不受理。这可能就是之前大 法官都不受理同性婚姻议题释宪的原因。而现在大法官却决定受理,那表示反对同性婚姻 的态度在大法官中已不再占上风,支持同性婚姻的大法官才有信心处理这个重大争议问题 。 我个人直觉(就是直觉,你要细问我也答不出)认为大法官公开的争点中,隐约透露着支持 同性婚姻(或至少是伴侣制)的态度。比如说它提到「宪法第22条所保障婚姻自由」,但实 际上宪法第22条只有提到「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婚姻究竟是不是自由或权利,宪法 本文没有明指(但过往大法官解释像释字362、552、554、696、712号等是肯定的,大法官 解释视同宪法)。显示大法官根本不接受反同婚方常提的「婚姻是制度而不是权利」的论 述。大法官认为婚姻是权利没有疑问,有疑问的是禁止同性婚姻这种对婚姻权的限制是否 合宪。 我认为5.的结果是最不可能发生的,假如是5.的话,大法官当初大概就不会受理这个案子 ,也不会大张旗鼓搞网路直播、开放旁听。1.2.3.4.则我认为都有可能。 1.在纯法律层面上讲最牵强,但若超过1/2的大法官支持同性婚姻,但又无法突破2/3的门 槛,大法官就可能会选择这种方法。 3.的结果会导向种种可能,大法官宣告必须立法保障同性伴侣。蔡英文就势必会推同性伴 侣法。可是这种制度要包含什麽权利义务呢? 从除了名称以外法律效力跟异性婚姻完全一 样,到某些人口中的「单点修法」都有可能。 4.的结果也会导向种种可能,大法官可能会建议合法化同性婚姻,也可能建议用婚姻以外 的制度保障同性伴侣的权益就好。我认为若大法官建议合法化同性婚姻,蔡英文大概会趁 势推动同性婚姻修法;若建议婚姻以外的制度就好,蔡英文也许就会推同性伴侣法,推动 同性婚姻修法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但还是有些许可能。同性伴侣制如上面讲的,本身又 充满种种可能。 2.的结果是终局性的合法化同性婚姻,这结果是无法推翻的。倘若只靠立法机关三读通过 同性婚姻,纯法律上这个结果还是不牢靠的。反对者也许有能力动员达到公投门槛诉诸复 决。但若是大法官宣告禁止同性婚姻违宪,嗣後要推翻同性婚姻的公投提案也属违宪,公 审会应予驳回。纵使公投结果出来要废除同性婚姻,也属违宪而无效。 综上所述,大法官的决定是非常难猜测的。我个人认为要达到2/3的大法官支持宣告现行 民法违宪确实有困难,但也不无可能。但由於5.的结果看起来不太可能,释宪结果很可能 会让同志权利往前推进一步(哪怕是同性伴侣制),也难怪反同方会对之颇感焦虑。定3/24 举行的宪法法庭言词辩论中,从大法官邀请的单位和提问的内容观察,大法官的态度会更 趋明朗化。 最後,我要说大法官的决定肯定会受社会舆论态度影响,这不代表大法官就不敢违逆社会 多数意见,更不代表大法官只在做政治判断,舍弃纯法律的考量。 再考虑若释宪结果若是3.应以婚姻以外之制度保障同性伴侣,或4.合宪性警告,那麽立法 机关要怎麽应对释宪结果,那必然取决於正反双方的舆论动员。所以,纵使释宪进行中或 释宪後,进续争取民意支持并向政治人物施压仍是必要的。大家该去该上街的还是要去, 在网路新闻下面留言、脸书留言、投书、打电话等等也都好。但建议不要打电话或到司法 院前抗议,会适得其反。 -- http://lescholar.pixnet.net/blog 我的部落格:lescholar-关於同性恋的学术研究。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ay/M.1490004356.A.01A.html
1F:推 teemocogs: 感谢分享 03/20 18:32
2F:推 kalestorm: 推推 03/20 19:48
3F:→ kalestorm: 向司法院抗议绝对适得其反,司法院不是民意机构 03/20 19:49
4F:推 charlieZ: 推这篇 03/20 22:27
5F:推 hedgehong: 推推 03/20 22:53
6F:推 TiggerLin: 请问最近新的决议指违宪宣告获得半数同意即过关 是立即 03/21 21:48
7F:→ TiggerLin: 适用未来案件? 03/21 21:48
你应该指的是最近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的新闻,那只是会议的决议。真正调降门槛须等立法 院三读通过修正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修法的时程几乎不可能赶上此次释宪,故不会 影响此次释宪结果。 ※ 编辑: lescholar (111.240.148.191), 03/21/2017 22:21:42 lescholar:转录至看板 lesbian 03/21 22:22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oy-Girl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