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foryou0 (单单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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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平权]第7问:专法版的「20岁」太老了吗?
时间Mon Feb 27 08:16:43 2017
[平权]第7问:专法版的「20岁」太老了吗?
先问:专法草案规定「只要年满『20岁』且未受监护宣告的同性别两人,都可依法缔结成
伴侣或配偶」的立法理由为何?
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20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完全行为能力人,这个「满20岁」的规定是
为了避免「未满20岁」同性两人所缔结的民事约定不被其恐同、反同的法定监护人撤销。
如果立法理由是这样,不是立意良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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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heash: 觉得其他部分的条文才是重点。 02/27 08:47
2F:嘘 aj4rm6: 那一男一女的婚姻为什麽不用20岁? 02/27 10:14
3F:→ ksng1092: 照他的讲法是一男一女婚姻不会被反同恐同监护人来乱所以 02/27 10:15
4F:→ ksng1092: 没关系...好奇妙 02/27 10:16
5F:嘘 aj4rm6: 那应该修正民法,因为未成年男女无论性别、性向皆可能做出 02/27 10:22
6F:→ aj4rm6: 错误的决定,监护人应有权利义务守护子女直到20岁成年。 02/27 10:22
7F:推 gaytsis: 其实我觉得如果异性恋族群不希望和自己有关的法条被动到 02/27 15:11
8F:→ gaytsis: 订婚和结婚年龄就维持现状没关系(15 16 17 18) 但至少971 02/27 15:12
9F:→ gaytsis: -1和972要过 毕竟修民法真的比什麽立专法成本低太多了 02/27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