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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值得信赖的法官] 各位亲爱的小蜜蜂: 我是司法官连署支持婚姻平权声明的发起人之一,我以我的专业检视,媒体所报导的蔡易 余委员打算在972条增订「同性婚姻,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条文,绝对不是把专法 偷渡到民法里面,而是符合大家期待的「修民法、反专法」,同性婚姻与既有的异性婚姻 并列,是务实的立法方式,有利於争取更多支持,和尤美女委员的提案实质上相同,也和 许淑华委员之前提的折衷方法没有不同。 至於大家所担心的「授权主管机关订定办法」,我要强调民法规定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整套 的,没有割裂适用的余地,如果真有这种提案,我相信尤美女、许毓仁、黄国昌、段宜康 、林静仪等等坚定支持婚姻平权的委员,不可能会同意这种违宪又荒谬的立法方式。大家 或许不信任民进党,但不能不相信这群坚定支持修民法的委员的把关。何况总统一再宣示 支持同志结婚的权利,大家不给总统一次兑现竞选承诺的机会吗? 作为司法官,我比各位更坚决反对订定授权办法。蔡易余委员是经验丰富的律师,我可以 肯定他熟知法律位阶理论以及民法体系,所以这有可能是媒体转述的落差,未必是蔡易余 委员的真意。 最後我必须语重心长的提醒大家,立法过程就是政治过程,有时候,适度折衷让步是必要 的。「并列制」不是最好的选项,却是有史以来最接近成功的最後一里路。既然修民法的 大方向,终於获得总统表态唯一支持,我们实在没必要为了形式上的过度坚持,错失这次 实现婚姻平权的宪法时刻。如果因为我们的不团结,使尤美女委员无法26号把法案送出委 员会,那萌萌窃笑的时刻,就是我们亲痛仇快的时刻! 在此拜托所有支持婚姻平权修民法的好朋友们,请务必理解立法院是讲政治,大於讲法律 的地方。唯有务实,婚姻平权的那天才能早日到来。 *补充:蔡易余委员所说的「办法」,是用於民法以外的数百个条文(可以去法源网搜寻 有多少法条),并作为这些法条尚未修改的暂时性措施,并不是对於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去 授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0.245.65.18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ay/M.1481865114.A.92D.html
1F:推 ezpaper: 推 只要是在民法内 不是立专法切割 我支持 12/16 13:16
2F:推 Beersheep: 都还没有正式的法案出来 大家可以看看 不要太快批评 12/16 13:17
3F:推 sibom: 推 现在最重要的是大家团结一致,让法案12/26能顺利送出委 12/16 13:17
4F:→ sibom: 员会 12/16 13:17
5F:推 ezpaper: 我信任尤美女的把关 12/16 13:18
6F:→ white9cat: 我不懂,那「不同意平等适用」的意思是? 12/16 13:21
7F:推 peiring: 可以署名吗? 12/16 13:26
8F:嘘 shimo: 来自值得信任的外星人 12/16 13:27
9F:→ shimo: Line的来源咧?上帝发的? 12/16 13:28
10F:→ peiring: 没署名我怎麽知道你真的是司法官?你真的是发起人? 12/16 13:29
11F:嘘 RedHatBoy: 文中写司法官,标题又说值得信赖的法官? 12/16 13:29
12F:→ ksng1092: 司法官连署支持婚姻平权声明的发起人之一..范围应该很小 12/16 13:29
13F:→ ksng1092: 不知为何不署名 12/16 13:29
14F:→ peiring: 法官就是司法官之一种 12/16 13:29
15F:→ WhoLoveMe: 司法官=法官+检察官................................ 12/16 13:30
16F:推 wcl4: 我还是相信美女会帮我们把关啦!这个人虽然不具名,但他提出 12/16 13:39
17F:→ wcl4: 的观点是帮助我们可以多出跟反方谈判的空间。别忘了,1226那 12/16 13:39
18F:→ wcl4: 天美女是要面对其他懂法条又会打迷糊仗的牛鬼蛇神,还是要有 12/16 13:39
19F:→ wcl4: 小修改但不伤及我们权利又可以让对方闭嘴的方式 12/16 13:39
20F:→ wcl4: 然後就算是美女版本通过,相关行政机关也是要修改他们的命令 12/16 13:40
21F:→ wcl4: 而且不具名,可能是因为怕萌萌会骚扰... 12/16 13:41
22F:→ ppigyou1: 接近成功不等於成功啊.... 12/16 13:45
23F:嘘 shimo: 确定这是尤美女等人的意思吗? 12/16 14:07
24F:推 nick510919: 非要一步到位恐怕战线又要再拉长,不走专法已经是比很 12/16 14:07
25F:→ nick510919: 多国家来得快了,政治上协商的过程虽然能有更好的结果 12/16 14:07
26F:→ nick510919: ,但这已经尚可接受 12/16 14:07
27F:→ shimo: 查证了没? 12/16 14:07
28F:→ shimo: 人家还没真的开始杀价就自己把价格拉低了… 12/16 14:08
29F:嘘 Colaman: 如果蔡易余版,没有尤美女版的 971-1 以及 1079-1 增订 12/16 14:12
30F:→ Colaman: 条文,那就是个唬烂人的废文 12/16 14:12
31F:→ Colaman: 因为只是把同性婚姻加列在 972, 没有保障权利义务的法条 12/16 14:13
32F:→ Colaman: ,这是想唬谁 12/16 14:13
33F:推 tian09: 蔡委员有表示过是支持修民法的 请不要误解盟友 12/16 14:13
34F:→ Colaman: 用行政命令来规范权利义务,比专法还更低等 12/16 14:13
35F:嘘 shimo: 自称值得信赖,又搬一堆人名出来的分析文很重要? 12/16 14:28
36F:推 Grrr: 这篇最初是贴在小蜜蜂社团 也是有署名的 12/16 14:28
37F:→ shimo: 为什麽不直接向委员们求证 12/16 14:28
38F:→ shimo: 小蜜蜂社团没看到署名为哪个法官 12/16 14:29
39F:→ Grrr: 尤美女在公视节目上不是有提过蔡易余的做法吗?静观其变吧 12/16 14:29
40F:→ wayne62: 觉得还要把公投法修正的变数考虑进去,萌萌是一定会提公投 12/16 14:55
41F:→ wayne62: 要趁这段时间(公投前)努力让更多人站在挺同这一方 12/16 14:56
42F:推 casman: 等确定条文出来再嘘吧, 盟友跟敌人不要搞混 12/16 15:01
43F:嘘 yosikatu: 这种连署名都没有东西,真是没看的必要 12/16 15:34
44F:推 imass: 痾...原文是法官朋友因为一些疑虑叫我帮他发的 12/16 15:39
45F:推 lessatin: 即使不知道是不是朋友,我也不会先把别人当成敌人~ 12/16 16:05
46F:推 eric5604: 推楼上,现在应该拉拢的是中间看风向或不了解的人,不要 12/16 16:49
47F:→ eric5604: 再激动的看到某些关键字,就激动的把盟友推出去了 12/16 16:49
48F:推 shimo: 不是说敌人啦,但是没署名就当普通分析文看,不用抬什麽身 12/16 16:55
49F:→ shimo: 分出来 12/16 16:55
50F:→ shimo: 某版也有自称是性平会主席的经常发检讨文啊(望天 12/16 16:56
51F:嘘 Sponge77: 哪里来的法官不敢署名还用赖转发 确定不是七月份? 12/16 16:58
52F:嘘 shimo: 再说放个风声又不代表定案 12/16 17:10
53F:→ peiring: 盟友的想法不周全,我们得告诉他 12/16 19:02
54F:推 taya1991: 就已经说了是在民法增订条文,不是立专法,当然保障是一 12/16 21:03
55F:→ taya1991: 样的,不理解就请支持,不要乱挡 12/16 21:03
56F:→ ksng1092: 不理解就请支持听起来蛮奇妙的...XD 12/16 21:20
57F:→ peiring: 是谁不理解啊 12/16 21:23
58F:→ esasin: 可见谈判专家这招多高,马上让我们内部先出现歧见 12/16 21:35
59F:推 sebenny: 司法官界其实是蛮封闭的一个圈子,或许他是有所顾忌。但 12/16 22:34
60F:→ sebenny: 写得其实蛮专业的,大家不妨多跟其他法律界人士讨论看看 12/16 22:34
61F:→ sebenny: 这篇观点! 12/16 22:34
62F:推 boo19900520: 推 12/16 22:53
63F:嘘 Dragonites: 也不想想同志被骗了多少次 先抱怀疑态度才是上策 12/16 23:09
64F:嘘 AhTao: 我也觉得该适当程度表明身分 12/16 23:17
65F:嘘 btoky: 现在是转於被动等风向的意思吗 感觉真差 12/17 00:22
66F:→ louis0123: 其实要他们公开支持 也算是一种出柜 多给一点鼓励 他 12/17 00:34
67F:→ louis0123: 们才能站出来 12/17 00:34
68F:→ louis0123: 他应该是想试水温 以免直接出来却又两边不讨好 评价不 12/17 00:41
69F:→ louis0123: 好的话就当自己没说不出来吧 12/17 00:41
70F:推 vins: 他是谁啊? 12/17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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