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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修民法972条纳同性婚 邱太三:会抵触其他条文
时间Mon Nov 7 19:49:58 2016
1.媒体来源:
中时
2.完整新闻标题:
修民法972条纳同性婚 邱太三:会抵触其他条文
3.完整新闻内文:
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至立法院报告,民进党立委萧美琴质询法务部对於同性婚姻修法太保
守,坚持不支持婚姻平权而用《伴侣法》的方式作为政策令人失望;邱太三对此表示,修
《民法》是最简单处理也是最复杂过程,如果只修《民法》972条,恐会引发与其他条文
抵触的问题。
邱太三强调,他自己主张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不管性倾向都有追求幸福权利,法
务部过去对这议题比较保守的原因是,这个社会要不断沟通跟对话让更多人理解,过程中
不同团体有不同主张。
他也解释,民法当年都是以两性为基础而立法,会牵扯到家、宗族等法律关系,不是修
972条什麽问题都解决,如果要修,就要思考户籍法等等法条是不是要做调整,修这东西
会引发其他抵触的问题。
邱太三表示,如果推动婚姻平权要快,当然就是修伴侣法,要想公平一致,就要把既有的
法律通体检讨,因为这样微调衍生其他问题,一并同时处理。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07003423-260407
5.备注:
理性勿战
有没有法律相关系所或职业的可以出来就作业面分析执行难易度
6.心得:
看来希望渺茫,然後每年游行都会再拿出来微波一下,辛苦真的用心的委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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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chihchuan: 法务部 11/07 19:51
2F:推 ioupoiu: 其实他讲的也没错 11/07 19:56
3F:→ pan0800: 坐到这位置,看来都会自动转换思考模式 11/07 19:57
4F:→ kalestorm: 修伴侣法还不是要检讨其它法律体系. 又不是要推多人婚, 11/07 19:59
5F:→ kalestorm: 还通体检讨咧 11/07 19:59
6F:→ kalestorm: 感觉就是技术官僚骗外行人的话 11/07 20:00
7F:推 monoman: 修民法固难有它的难度,但要推行年金改革难到就不困难? 11/07 20:04
8F:推 kikinawa: 要检讨可以啊!但请问你们检讨多久了? 11/07 20:05
9F:→ monoman: 既然这麽困难有决心都能做了,难道修民法就不能?都是藉口 11/07 20:06
10F:推 uka123ily: 抵触法律就假议题 11/07 20:06
11F:→ kalestorm: 法务部要作的应是发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实务意见指导吧? 11/07 20:08
13F:→ monoman: 对立委或政党来说~有没有选票支持才是最重要最现实的考量 11/07 20:08
14F:推 clione33: 蔡应该立刻换掉邱。 11/07 20:09
15F:嘘 sibom: 去 11/07 20:09
16F:嘘 sorawang: 伴侣法还不是要规划一整个新的制度,不想修就明讲啦!只 11/07 20:11
17F:→ sorawang: 会在那边嘴里喊尊重讲支持。 11/07 20:11
18F:推 white9cat: 订专法就不用逐一确认婚姻相关条文有哪些吗? 11/07 20:11
19F:→ white9cat: 不管专法还是民法都是要把跨国伴侣,子女共同收养,身 11/07 20:13
20F:→ white9cat: 份证配偶注记,姻亲关系,纳入考量,没有修专法比较简 11/07 20:13
21F:→ white9cat: 单。 11/07 20:13
22F:嘘 wayne0824: 「要感谢的东西太多了,只好谢天了。」 11/07 20:14
23F:→ wayne0824: 「要改变的东西太多了,只好改天了。」 11/07 20:14
24F:嘘 sorawang: 唉呀我怪错人了!反正婚姻平权一定是kmt的错啦!都他们 11/07 20:15
25F:→ sorawang: 在挡,人家dpp认真的做了多少事你们都没在看 11/07 20:15
26F:嘘 chsh110627: 平权方没蠢到只修一条,而且订专法就不会有抵触、解释 11/07 20:20
27F:→ chsh110627: 的问题?就算修民法真的比较复杂,难道就因为这种原因 11/07 20:21
28F:→ chsh110627: 而要牺牲平等?这部长问题很大啊,我还以为是KMT的呢 11/07 20:22
29F:嘘 GreenKirby: 讲一畚箕 做一汤匙! 发夹弯一个又一个 ! 改革个屁 11/07 20:23
30F:嘘 chsh110627: 帮尤委员QQ,党内一群猪队友,辛苦真心支持的立委们了 11/07 20:26
31F:推 feng2429: 本来就会抵触到其他法,推太三哥 11/07 20:29
32F:→ tinmar: 如果觉得错怪人 下次投国民党不就行了 11/07 20:30
33F:→ tinmar: 然後就能知道到底错怪谁了 11/07 20:31
34F:→ tinmar: 否则也只是傲娇 11/07 20:31
35F:→ tinmar: 至於修法 还是要看立院的运作 若能过 法务部自然是屁而已 11/07 20:33
36F:→ tinmar: 不然法务部即使从善如流修民法 立院不过还是不会过的 11/07 20:34
37F:嘘 chsh110627: 就算立院真的过了,也是因为委员们的努力 11/07 20:35
38F:→ chsh110627: 至於那个民进党喔,呵呵 11/07 20:35
39F:推 cwcc0229: 纯推22楼 11/07 20:36
40F:→ tinmar: 不管如何 相关法律必定会跟着调整修改 11/07 20:36
41F:推 HisterShen: 法务部有其立场不代表立法院不会过啊 11/07 20:36
42F:→ tinmar: 当然是委员努力 不然呢 还有DPP68席 要过取决於DPP 11/07 20:37
43F:→ tinmar: 如果过 自然是DPP委员愿意过 11/07 20:38
44F:嘘 chsh110627: 再嘘一次邱太三,同性伴侣法这种KMT时代的东西也敢提 11/07 20:38
45F:→ tinmar: 不然下次2020让KMT过半 看看会不会过呀 11/07 20:38
46F:→ chsh110627: 蔡英文选这种打自己脸的当部长,被骂活该 11/07 20:39
47F:→ chsh110627: 为甚麽检讨DPP都要拉国民党救援,监督的标准是只要比 11/07 20:41
48F:→ chsh110627: 国民党好就通通过关了吗 11/07 20:41
49F:→ chsh110627: 过了是因为委员个人信仰过的,不是因为DPP的价值驱使 11/07 20:43
50F:→ chsh110627: 委员推动的,这样说了解其中的差别了吗 11/07 20:44
51F:嘘 chujoseph: 真的不知他在想啥...... 11/07 20:53
52F:→ louis0123: 有人说的好像kmt都没影响似的 是谁退回法案又是谁在打 11/07 20:57
53F:→ louis0123: 焦土战 要人不要搬kmt救援能不能先请kmt不要做些让人 11/07 20:57
54F:→ louis0123: 当藉口的事 11/07 20:57
55F:嘘 chsh110627: 检讨DPP并不是只针对近期,而是从就任以来长期不作为 11/07 21:04
56F:→ chsh110627: 这几个月的装死也能用国民党现在耍脑掩盖过去? 11/07 21:04
57F:→ chsh110627: 会一直要求、督促民进党是因为它在选前的承诺给人希望 11/07 21:06
58F:→ chsh110627: 就算现在法案被另外那个烂党挡住,主席大人就甚麽都不 11/07 21:08
59F:→ chsh110627: 用做?她能不去管管党内的邪教立委或这位邱大部长吗? 11/07 21:10
60F:→ chsh110627: 她现在装死只是刚好有国党耍脑帮她坦而已 11/07 21:11
61F:嘘 sorawang: 原来35席就可以发挥这麽大的影响力,所以我投dpp让他们 11/07 21:12
62F:→ sorawang: 拿68席的意义是什麽?连署的绿委有几个? 11/07 21:12
63F:→ chsh110627: 至於骂国党这件事有更多人抢着做,没必要每个人都把 11/07 21:12
64F:→ chsh110627: 心力花在这吧 11/07 21:12
65F:嘘 sorawang: 装睡的人是叫不醒的啦,只会拿kmt这种烂到有剩的政党来 11/07 21:20
66F:→ sorawang: 比,好像比他们好就多了不起一样,殊不知只是烂跟很烂 11/07 21:20
67F:→ sorawang: 的差距而已 11/07 21:20
68F:→ KCETinTW: 就只会检讨K党, 完全无是沙猪主义远比该党严重的D阵营 11/07 21:36
69F:→ KCETinTW: 真 的 颇 ㄏ 11/07 21:36
70F:→ KCETinTW: 无视 11/07 21:36
71F:推 vins: 邱太三真的是风向大王~之前游行到来,大家力挺婚姻平权时, 11/07 22:15
72F:→ vins: 他就表示不会局限在同性伴侣法。然後现在反同声音稍微大,又 11/07 22:15
73F:→ vins: 改口,真的很可恶! 11/07 22:15
74F:→ esasin: 讲白了就是没打算提婚平对案啦,你们修你们的啊,我玩我的 11/07 22:27
75F:→ esasin: 有够会鬼扯,真是政党轮替的最佳典范:无缝接轨。 11/07 22:27
76F:→ na052551: 法律上 修民法要修太多条 可能会有疏漏 而以特别法则可 11/07 22:36
77F:→ na052551: 阻却民法规定之男女双方 在法律适用时 特别法优先於一 11/07 22:37
78F:→ na052551: 般法 不过个人还是偏好修民法啦 11/07 22:37
79F:推 raul12: 个人以法律人观点来看,新增伴侣制度比修民法难,并不是 11/07 22:40
80F:→ raul12: 设专法就不用修其他法吧,伴侣身分不用修户籍法?骗不懂 11/07 22:40
81F:→ raul12: 的人喔 11/07 22:40
82F:→ raul12: 光是伴侣制度和婚姻制度抵触的位阶就有得搞 11/07 22:42
83F:嘘 Sayd20: 又是社会共识那一套 是要拖到何年何月 11/07 22:43
84F:→ zaq159123: 怎麽说词跟现在的护家盟好像。 11/07 22:56
85F:推 newkoks: 养这麽多专家学者不是就是处理这些问题吗? 11/08 01:26
86F:推 kidfun: 请问有人研究过,修了民法,究竟是和那些法条抵触到了?? 11/08 02:17
87F:→ kidfun: ? 11/08 02:17
88F:→ kidfun: 从法条字面上解释,“配偶”除了民法规定有男女外,还有法 11/08 02:17
89F:→ kidfun: 条有写到男女的吗? 11/08 02:17
90F:→ kidfun: 如果没有,是否修了民法对配偶的定义,就与其他法条就都可 11/08 02:17
91F:→ kidfun: 以通了??? 11/08 02:17
92F:→ kidfun: 法律知识不足的我 =_= 11/08 02:17
93F:→ chsh110627: 家事法也有夫妻父母等字眼喔,其实真的很多法律都有相 11/08 09:37
94F:→ chsh110627: 关用语,但立专法一样会有邱说的问题 11/08 09:38
95F:→ chsh110627: 当然可能会用特别法普通法法理解决,但解释上还是麻烦 11/08 09:41
96F:→ chsh110627: 不如一劳永逸 11/08 09:41
97F:嘘 shockmin: 就全修阿!嘴上都说尊重了!阿是在抵触什麽啦! 11/08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