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ewPublic (安德鲁是长岛冰茶)
看板gay
标题[认同] 取之於同性恋,用之於同性恋
时间Mon Oct 15 01:25:58 2012
我想在这篇前标明「无意笔战」好像有点多余,所以,
要战就用力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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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同性恋是社会性的,
意思是说,是社会教导那麽多关於谈恋爱的规范,人才能当个甚麽性恋;
另一方面,也是有资讯和网络、友善氛围等等的社会支持,
一个人才能全心全意,不猜忌不怀疑,义无反顾的当一个同性恋。
如果说感情是美好的、做爱是美好的,那麽同性恋确实是一份祝福,
但是这份祝福不是上天赐与的,相对的,其实它恰好是人造的。
取之於社会者当用之於社会,
我认为身为一个同性恋者有某种模糊地义务去回馈这个造成如此支持的社会,也就是说,
同性恋者有义务回馈同志社群。
但都说这个义务是模糊的,很难有办法去说必须帮助社群到甚麽地步,
何况社群的目标不见得一致;但最宽松的来说,
好像可以接受「不伤害社群」作为最低标准,无论它是宏观社会上还是微观人际关系的。
藉此,我推倒出一个相信大家都很难接受的原则,那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
不能做同性恋的事情」。
这里的不承认是否定的意思,他要做甚麽事情去主动否定或拒绝自己是同性恋,
也就是说在明示或暗示的层面上来说,去表达自己不是同性恋,跟同性恋清界线,
这样子的人,没资格跟同性发展感情、或做爱。
相符合的行为明显的大到参加宗教界举办的反同志游行或发表公开演说、
小至朋友的言谈之间说自己是异性恋-少数人会明确说自己是异性恋,但发展各种策略,
迎合贬低女性的笑话(在男同性恋的情况来说)、佯称自己有看A片的习惯
或真的认真看几只研习以便参加讨论,等等,或只是喜欢acting所谓的异男样。
比较跟感情相关的,比如说,结婚。当然,这样子的原则伤害了双性恋,
因为双性恋者确实有可能出於感情跟异性结婚,但也跟同性发展感情,
如果他们三个人有说好,我们似乎也没甚麽好介入的。
我指得是明确地因为逃避日益增加来自家庭或社会的性倾向质疑,而进入的婚姻,
进入这种婚姻的同性恋,我觉得已经没资格称为同性恋了。
有一派的论述会说某一种年代出生的同性恋没办法对抗这种压力,
既然我这个原则是发展自取之於社会用之於社会,好像也得放这些人一马,
毕竟当时社会没这个东西可取。
但是对自己的人生掌握的程度到枕边人都要被家庭乃至於模模糊糊的社会共识掌控,
不免让我怀疑遑论搞同性恋,这样的人是有任何空间可以谈感情的吗?
我也知道我在这边高唱「不准跟结婚的同性恋搞同性恋」大概除了吵架之外,
也不会有甚麽人理我,但是至少我,我自己一个人,总是可以践行这个原则。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之前的男朋友为了这个原因离开我,
跟我交往的过程中他又待我完美地让我挑剔不出任何一点罪名,
为了发泄这种失落愤恨,总也不好再下着雨的夜晚指着天空大喊
「天公伯你为什麽要这样对我」,只好硬是拣选这个罪状,好让自己好过一点,
好弥补那一点惶惶不安的失神感。
是的,是的,我就是当出眼睛葛到蛤仔肉,没看清楚你是一个有家庭issue的gay,
喔,不,以刚刚的标准,应该是一个有家庭issue的non-gay。
早知道你是,我不应该跟你交往了,我挣扎了我大半中学生涯的成长历程,
好不容易逼迫家庭接受我是gay,我应该值得一个更好的感情,不是你这种的。
现在我来长篇大论一番,安一个罪名在你身上,当初是我识人不清没瞧见你的缺陷,
要是罩子放亮我现在也就好了。
也就好了,也就不会在深夜试着长篇大论,故作理智说理论政地掩饰那一句:
怎麽办,现在的我,好需要人爱。
老样子,希望有老朋友看到我又出来活动,能为此感到一丝熟悉或欣慰甚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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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62.126
1F:→ s80385:如果只是不甘心的心情发文,是也没什麽好战的。 10/15 01:44
我还在想说这是一时不甘心,还是我要认真的觉得跑去结婚的同性恋很不道德?
2F:推 teemocogs: 请让我真诚的拥抱. 10/15 02:38
人家要提莫实体的拥抱啦!
3F:推 lacanis:保重 10/15 23:23
唔好像有点难。
※ 编辑: AndrewPublic 来自: 111.240.62.126 (10/15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