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fyy (热热热)
看板gay
标题关於歧视/仇恨言论与管制法律
时间Fri Sep 11 13:22:59 2009
看到有人在讨论管制歧视/仇恨言论的欧美法律比较
转贴一篇廖元豪教授整理过的列表 提供作为讨论的参考
管制族群仇恨∕歧视言论的国际比较
原文出处:
http://rights.vision2020.tw/?p=186 2009/3/29
作者: 廖元豪(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
初步的整理,请参照。将来资料更多,会继续补充。也请各位补充、指正(特别是非英
文资料的部分)。
1.联合国「消弭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我国已签署并批准)第四条:缔约国有义务
禁止宣扬种族优越以及种族仇恨之言论。
2.南非宪法第十六条:宪法言论自由不保障基於种族、族裔、性别或宗教之仇恨宣传,
且已导致伤害者。
3.加拿大刑法
A、第三一八条:禁止宣扬种族灭绝。
B、第三一九条第一项:禁止公开发表足以煽动针对特定群体(肤色、种族、族裔、宗教
、性倾向)仇恨之言论,且有破坏秩序之虞者。
C、第三一九条第二项:除私下交谈外,禁止於任何沟通时,蓄意宣扬对特定群体之仇恨。
D、第三二0条:族群仇恨之宣传物,得没收之。
4.英国1986年公共秩序法:禁止故意煽动种族仇恨或有造成种族仇恨结果之虞的行为。
5.法国:禁止任何人质疑(国际军事审判庭公约第六条所界定之)「违反人道」犯罪事件
之存在。
6.奥地利:禁止任何人否认、淡化、认同或试图正当化国社党之屠杀或其他违反人道罪行。
7.德国刑法
A、第一三0条:禁止任何人否定或淡化国家社会党时期所犯之罪行。
B、第一三一条:禁止制造或散布煽动种族仇恨之资料。
8.美国(相对较偏袒言论自由的国家),没有专法处理「仇恨言论」,但散见於—
A、联邦与各州禁止「仇恨犯罪」(任何犯罪出於种族仇恨或歧视动机者,加重其刑…
单纯的言论而不构成其他犯罪要件者,不受规范)之法律
B、各州禁止「焚烧十字架而恐吓者」之法律
C、各州禁止「挑衅言论」之法律
D、各州关於「群体诽谤」(group libel)之法律(最高法院曾判定合宪,但目前鲜少
此类法规)
E、许多学校的「校规」禁止种族歧视与仇恨言论,或所谓的「歧视骚扰」(
discriminatory harassment)—基於种族、族裔、宗教、性别、性倾向、婚姻地位
…而为之骚扰言语及行为,而足以妨碍被骚扰对象之学习、住居、生活之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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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angDon:喵。 09/11 14:02
2F:推 noruas:帮推! 但楼上的回应令人费解.... 09/11 20:54
3F:→ HuangDon:呃,我只是想推另外乱加个声音,别介意。 09/11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