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phage (阿劫)
看板gay
标题[时事] 男同志上网找伴判无罪
时间Thu Feb 14 02:09:54 2008
照报导的内容来看,不知道检警在想什麽
其实报导的用字也有不妥,唉
男同志上网找伴 高高分院:未提及性交易讯息 判无罪
东森 更新日期:2008/02/14 00:03 记者锺锦荣高雄报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14/17/tfiv.html
自称同志的冯姓军人上网留言欲交男同志,被警方循线查获,并依违反儿童少年性交易防
制条例送办,但一审认为他在网页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一夜情,也未提及任何性交易讯息
,判处他无罪,经检察官不服提出上诉,高雄高分院13日宣判,仍维持原审,判处冯某无
罪。
36岁的冯姓军人,被控明知以电脑网路任意刊登足以引诱、暗示促使人为性交易讯息,将
对於溜览网路上的儿童、少年身心健全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料冯某仍基於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规定,於96年7月22日晚上6时许,在其屏
东住处,透过电脑设备,连线到「挚爱中年」留言板。
冯某并化名「威凯」刊登主题:「我是个同志,我要找BF,现为军职,想稳定的爱,不论
你是已婚、未婚、还是离婚,我都以接受,只希望你能给我性和爱,但不找一夜情」等足
以引诱人为性交易的讯息,供不特定人浏览,经警方循线查获。但冯某否认有以电脑刊登
性交易讯息,并辩称:其真意是要交朋友。
96年11月30日屏东地院宣判,采信冯某自白,并查无积极事证他有涉及违反儿童及少年性
交易防制例,判处他无罪。
後经检察官不服判决,向高雄高分院提出上诉,审判长李炫德指出,冯某所刊登该网页内
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一夜情,也无提及金钱、数字,或任何有关性交易的文字,尚不
足以使一般人从外观可产生性交易联想或揣测,因此,仍维持原审,判处冯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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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76.226.108
※ 编辑: manphage 来自: 134.76.226.108 (02/14 02:11)
1F:→ Alous:这报导的用字... 02/14 02:11
2F:→ joseph873:"辩称"...这个记者是智障吗 02/14 02:13
3F:推 snosky:这报导的2 3 4段是怎样!!! 没有主词是想记者当判官吗?!! 02/14 02:13
4F:推 shouhei:哪里有要性交易了,明明没提到钱啊,神经 02/14 02:19
5F:→ KurobaKaito:既然是阴森的记者..大家就不用有太大的期许了嘛 02/14 02:22
6F:推 Hanlove:威凯 加油呀!!! 02/14 02:23
7F:推 imchien:那个检察官真是头脑坏去了。 02/14 02:25
8F:推 yd1140:现在业绩太难赚吧 这种检察官真是超过 02/14 02:26
9F:推 Feb21:检察官应该也很恐同... 02/14 02:29
10F:推 Eddie1982:脑残检察官 = = 02/14 02:30
※ manphage:转录至看板 media-chaos 02/14 02:44
11F:→ manphage:拿去媒抗多批一下 02/14 02:51
12F:推 honkwun:反正移送就有业绩 02/14 03:51
13F:→ manphage:这个「业绩政策」真是扰民 不知道有没有办法制裁? 02/14 03:54
14F:→ manphage:交监察院纠正? 02/14 03:55
15F:推 uka123ily:不是去挚爱中年吗 这跟小朋友完全没关系吧 02/14 04:10
16F:推 honkwun:就算是18禁网站 因为你无法保证看的人真的是18以上 02/14 05:00
17F:→ honkwun:还是会有关系(请大家多多注意人权新闻 保护您~) 02/14 05:01
18F:推 uka123ily:那父母没有用网站分级的设定 也一起关好了 02/14 05:20
19F:推 ganpower:好过份!这样欺负同志真的是缺德 02/14 06:13
20F:→ olahugo:推个明察秋毫的法官 02/14 06:23
21F:推 Connels:警察拼业绩就算了,这个检察官不是脑残就是恐同 02/14 10:25
22F:推 iamwhoami:这种警察为了业绩乱抓人实在很缺德 02/14 12:12
23F:推 hitokafe:看文章的报导重点「不特定人士」 所以要聊性请爱用密语 02/14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