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1984 (生まれて、よかったね)
看板gay
标题Re: 台南蒙恩团契成立罗!
时间Tue Mar 6 23:09:11 2007
基督教是一神教,是由犹太教延续而生的。
我们相信上帝是宇宙的主宰,世界万物均出於祂;
但人类的始祖犯罪,将世界暴露在罪恶之中。
因着上帝爱世人,祂差派耶稣基督降世为人;
藉由钉死十字架并3天後复活的舍己救赎工作,
我们可以重新与上帝合好,不再受到魔鬼的控告与挟制。
之後,又有圣灵内住心中,使我们能够明白上帝的旨意。
在最後,耶稣基督还会再来,在我们当中,审判死人活人。
这些,就是基督徒永生盼望的根据!
而圣经在一般正统基督徒的认知里面,
是上帝的话语,也是他们我们的生活准则。
尽管各教派使用的解经版本,可能略有不同;
不过只要是没有与基要的真理相冲突,
都是正统教派(也是因为此标准才分出异端、极端)。
论到同性恋的观点,目前各教派没有一致的认定。
台湾的部分,除了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以外,都是认为是罪;
也会要求这些同志信徒改变其性向,更不会按立其为神职人员。
这些教会包含:浸信会体系、信义会体系、中华卫理公会、
神召会体系、灵粮堂体系、以及天主教会等等。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在同志是否为罪、是否要求信徒改变性向,
这2部份,是未正式决议的部分(参考暗夜中的灯塔P261)。
在2004年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同性恋议题方案报告书中,
分别对於神学、医学、社会,3分面进行论述。
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看看。
http://www.pct.org.tw/rnd/105_8_2.htm
以下是个人对於同志经文释经的一点看法:
旧约论及同性性行为的经文:
(颜色为我的解说)
利 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利 20:13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
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申 23:17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
申 23:18 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原文作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
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王上 14:24 国中也有娈童.犹大人效法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赶出的外邦人、
行一切可憎恶的事。
王上 15:12 从国中除去娈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王上 22:46 约沙法将他父亲亚撒在世所剩下的娈童、都从国中除去了。
王下 23: 7 又拆毁耶和华殿里娈童的屋子,就是妇女为亚舍拉织帐子的屋子,
另外还有创世记十九章的所多玛犯罪记载。
先谈谈所多玛的记载。
关於同性性行为的解释是在第一世纪之後才出现的。
它原本只是一个违反接待旅客"好客之道",
才引发上帝的毁灭举动,被天火焚烧。
(当然,他原本在圣经的记载就是恶贯满盈,
这个只是一个引线而已。)
在到处都是沙漠的西亚,如果缺乏他人的帮助,
旅客是很容易会死在异乡的。
关於,所多玛城的罪恶问题,
在赛1:10,15-17、赛3:8-9、耶23:14、
结16:48-50、太10:11-15、路10:8-12,
均有做说明。
是不公义、未帮助孤儿寡母、违背上帝、
教唆犯罪、安逸、骄傲,
还有"不接待旅客"(这点耶稣特别强调)。
因此我们相信,应该是跟同性恋没有关系的。
利未记是关於祭典的一部作品,
其中很多的论述敬拜礼仪以及洁净的法律。
其中很强调秩序,
并藉由服从戒命,表达服从上帝,
也就是所谓的"分别为圣"观念。
当时的西亚文化中,有很多的异教习俗,
其中有一部分就是与男性庙妓的性交。
藉此行为,他们认为可以确保物产丰收,
甚至可以得到许多的祝福。
另外,圣经的作者,也表明说,
男人"应该"遵守传统的角色,
与女人发生性交、产生子嗣。
男人与男人的性行为,
是会破坏当时社会秩序的。
(特别是在那个时代,多子多孙是祝福。)
申命记更进一步的说明,
这些的异教"性交"行为,
是不蒙上帝悦纳的,是会招咒诅的。
但到了现代,我们已经不需要以这些当作"道德"标准。
他们也已经失去了当时的功用。
也就是我前面说的,杜绝异教文化。
我一直认为,圣经是有其时代意义,我们需要去了解,
并不是我们要死守一切的律法,而不了解原因。
上帝有赐给我们智慧 ,只是有时候,
人会误用它,胡乱解经文;
甚至不用它,光靠字句,就想凭着它们得到永生。
这些都不对。
整本圣经的精神,是爱。
不论是在哪处经文,都是要我们做到--
爱神爱人2个最大的戒命。
字句必遵的律法主义,在耶稣的教导之下,已经废去;
剩下的是,以爱为本的精神。
重点是说,现在的同性爱,不是异教的习俗。
其实是有牵扯到爱,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问题。
相信上帝是不会反对,同性爱的。
新约论及同性性行为的经文:
(颜色为我的解说)
罗 1:26 因此 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慾.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
变为性的用处.
罗 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慾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
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林前 6: 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麽。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
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提前 1:10 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
道的事设立的。
这几处的经文,都是所谓的使徒书信;
这些都是保罗所写的作品,是给当时教会/人的信。
保罗是一个受过严格律法主义训练的犹太人。
早年逼迫基督徒,後来在大马色的路上,
被耶稣显像感召,呼召为使徒。
终其一生,他在非犹太地区传讲耶稣的福音,
最後在罗马城殉道。
他说自己一生只传耶稣基督的十字架福音。
他相信救恩高於律法,反对非犹太人也死守律法。
也就是指的是我们之前才讨论过,
利未记那些有关洁净的法律条文,还有割礼等等。
罗马书所说的是指这些非犹太人,
已经知道了上帝的福音,
却故意不敬拜他,而去拜偶像。
所以上帝就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
玷污自己的身体,也这样的违反本性,
跟同性别的人做"可羞耻的事",因而要受报应。
但最後是提到,这些人又做了许多坏事,也起了很多纷争。
所以上帝判这些人"是当死的"。
有些人以为是指"同性性行为是当死的",不过其实不是这样。
另外,在保罗的用词当中(希腊文),
他所使用的字,是与社会价值相违背的,不容许的;
而不是在律法书中,所使用的--罪恶。
因此我们应该说的是,这些行为是"违反社会期待的"。
在那个时代,生育是自然的,
性行为的目的只是为了生育。
而这样的行为(同性性行为),可能会导致灭种。
而且同性性行为,在那个时代的意义,
是纵慾,是异教的宗教行为。
其他的解释,也类同。
以下又是,另外一个事件的讨论。
最後又有人提到,大卫与约拿单。
的确,很疑似同志的恋情。
不过圣经中也提到大卫有8段婚姻;
而约拿单,也有儿子,最後也有受封。
说他们是同志,可能有些的牵强。
不过他们有亲嘴(在当时表示的是很要好的友谊),
他们也爱彼此 ,胜过自己。
约拿单还违背父亲去向大卫通风报信。
圣经再再的说明他们的友情/爱情,
也表示他们的盟约,是有上帝的祝福的。
有段经文,也有类似的感觉。
就是在,路得与拿俄米的那部份,
也有被说过是同志经文。
解释的很凌乱,不过希望对原PO,
也对大家,看这些经文的时候,能有帮助。
累死我了,呼呼~~~~~~~~~~~
ps如果原PO对这些议题有想深入了解,
或许可以参考,同志神学的部分。
(一本我一直买不到的书 可恶>"<)
※ 引述《chrisace (chrisace)》之铭言:
: 我家的人是 信仰基督教 所以其实我也看过圣经 觉得基督的信仰中
: 最重要的就是"信" 相信神 唯有信神才能得救
: 所以经中神说过的事 有至高的权威
: 我想问原po的是 关於圣经上"利未记 18:22"
: 所记载着:"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 这是上帝告诉摩西淫乱的禁令 其中一项
: 虽然 大卫和约拿单(撤母耳记上十八章至二十章)
: 这段疑似同志的情节 没有遭到神的阻止
: 不过我看起来还是比不上 上一段提到的明确
: 不知道原po提到的对同志友善的教会
: 有对这个记载 作出对同志比较友善的解释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拓网
http://0rz.tw/5e0kl╚╝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5.188.140
※ 编辑: zeus1984 来自: 61.225.188.140 (03/06 23:11)
1F:→ zeus1984:恩 刚刚有修到谁的文吗?????? 03/06 23:12
2F:推 Kukulza:解释一下加M的理由 1.讨论有条理 2.热忱打字 3.诚挚中肯 03/07 00:15
3F:→ Kukulza:我本身信佛教(兼民间信仰) 因此我对本文的观点持开放态度 03/07 00:16
4F:→ Kukulza:但同身为一个gay 我不能认同任何宗教有歧视同性恋的教义 03/07 00:18
5F:推 zeus1984:这篇是我自己写的唷 如果有错的话 请大家多多指教 03/07 01:34
6F:推 imissuso:非常用心的整理! 03/07 01:56
※ 编辑: zeus1984 来自: 61.225.162.87 (03/22 20:49)
※ zeus1984:转录至看板 bi-sexual
10-07 重新排个版
※ 编辑: zeus1984 来自: 218.174.221.57 (10/07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