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kulza (飞螳螂/小松饼)
看板gay
标题Re: [问题] 同性恋者是否有权合法结婚
时间Tue Oct 8 11:54:21 2002
※ 引述《crescent33 (小鱼)》之铭言:
: 这是我们班上老师所要求而定出的辩论题目
: 我觉得很困惑吧
: 因为我相当支持应有权力结婚阿
: 可是我却是反方的角色
: 请问大家可以提供一些资讯或是看法吗???
: 谢谢
你是反方呀....这真的很令人困扰
我记得上回某某盃辩论赛
题目也是同性恋婚姻是否应合法化
担任反方的其中一个辩士也是男同
结果讲评的时候
他被陈俊志导演狠狠削了一顿
(陈导忘记这是辩论比赛了....要忠於题目跟阵营,不能有个人好恶)
话扯远了
知道你是赞成的朋友,我很高兴
不过在这边还是提供你一点反方的见解:
首先要确定你方的立场,到底反对什麽诉求?
是根本反对两个同性恋者结合在一起?
还是赞同同性恋人结合,但不认为婚姻是适合他/她们的?
前者的话,容易扯到泛道德议题,而且不合现代人权思想
说理易显薄弱,就比赛技术面来说,不好发挥
而且不容易跟对方阵营对话
後者的话,是我比较建议的方法
你们须先表明立场,赞成同性恋建立法律上的关系
但是「婚姻」,乃至於整个民法亲属继承编
都是建立在异性恋国民的先验假设上
所以这套制度不适合同性恋者适用
这种辩论法比较困难
但是不违背你赞成同性恋者结合的初衷
你可以参考美国佛蒙特州的作法(我如果没记错,该州称partnership,非marriage)
不过小心对方抹黑你方的措施是一种歧视
毕竟荷兰德国北欧各国都准许结婚
说了这麽多,提供一些网址你参考参考吧,其他的你要多去找书了
反方(基督教观点→阅读时务必小心,以免呕吐)
http://www.pct.org.tw/rnd/105_8_010810.htm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
http://members.tripod.com/kataya/abs/jhk.html (也是基督教...哀...)
http://www.lawtw.com/index1.html (台湾法律网讨论区)
正方
http://taiwan.yam.org.tw/nwc/nwc3/papers/forum413.htm (第三届全国妇女会议)
http://www.angelfire.com/ut/medomicile/3.html
(同性恋辩论中几种常见的反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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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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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ukulza 来自: 140.112.151.181 (11/11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