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att (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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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作] 新北市明志国中幼儿园第二次代理教师甄选
时间Sun Jul 22 17:49:07 2012
我们学校有三个代课老师今年都考上正式老师~~
再加上有老师调走 和离职 总共有五个代课缺
第一次招考 已经有两位老师
现在第二次招考 欢迎有兴趣的老师来报名
因为一忙 忘记提早po文 如果有看到的老师 也可以提醒其他老师报考
明天上午报名 接下来当天马上考试 不用舟车劳返哦~~
欢迎加入明志的团队哦~
查询网址:
http://web.mcjh.ntpc.edu.tw/school/web/index.php
新北市立明志国民中学附设幼儿园 101 学年度第二次代理代课教师甄选简章
一、索取简章:自民国101 年 7 月18 日(星期三)起直接至本校网站(
http://www.mcjh.ntpc.edu.tw)下载
使用,列印时请注意文件表格之完整。
二、报名表件:包括简章、报名表、切结书、委托书、具结书、准考证
三、报名日期:民国101 年 7 月23 日(星期一)(上午8 点至10 点)
四、报名地点:本校行政大楼一楼图书室(三重区中正北路107 号)
五、报名方式:一律采现场报名;委托报名请备妥委托书,并携带双方身分证、印章。
六、甄选名额:
正取3 名(3 名为实缺)
*成绩达最低录取标准者,依成绩排序录取并选择缺额,如正取人员未依限报到或因教师异
动尚有缺额时,即由该科备取人员依序递补,备取人数与正取人数相同。
七、聘期:代理日期自101.8.29 至102.7.1 (依市府公告核定日期为准)
代理留职停薪及解聘缺之代理教师在聘约期间内,若原任教师因故提前复职或代理原因消灭,
已无继续代理之必要时,应即解除聘约,且无条件自动离职。
八、叙薪:代理代课教师比照公立学校教职员叙薪标准表规定以学历起支薪级核薪。
代理代课教师待遇之支给比照专任教师之规定。
但未具所代理类(科)别合格教师证书者,其学术研究费按相当等级专任教师八成数额支
给。
九、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之国民(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须在台湾地区设籍10 年以
上),未满60 岁。
2.无教师法第十四条格款之情事者,纵因事前未察觉而於放榜录取後发觉,应予以解聘。
3.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条及三十三条之情事者。
4.无两岸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事。
5.非退休教师、校长。
6.男役毕
(二)报考资格:
1.具有幼稚园合格教师证书者。
2.修毕学前教育阶段师资职前教育课程者。
2 持国外学历证件者,毕业学校应为教育部认可之国外大学院校,应有驻外单位查证学历属实公文,
教育专业科目及专门科目并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采认达教育部规定标准,且有正式公文证明,另
加附下列证明,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1)经驻外单位验证後之国外学历证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证之中译本1份。
(2)经驻外单位验证後之国外学历历年成绩证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证之中译本1份。
(3)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原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发之修业期间之出入境日期纪录证明。
2 曾参加新北市教师甄选不遵守有关试场规定经查有案者,及未取得幼稚园教师应修习之教育专业
科目、专门科目及学分者不得报考,纵因事前未察觉而於放榜录取後发觉者,应予以无条件解聘。
十、报名程序:
(一)缴交报名表、教师证(实习证)、 具结书、切结书、委托书(委托报名者)及相关证明文件(缴验
正本、影本乙份本校存查)
(二)甄选证於报名时制发,请自备两寸照片1 张。
十一、应缴证件、文件及相关资料影本:
2
(一)报名表、具结书、切结书、委托书(委托报名者)。
(二)国民身份证及影本。
(三)教师证及影本。
(四)学历证件及影本。
(五)叙薪通知书及影本 。
(六)历届服务证明书及影本。
(七) 退伍令影本
以上证明文件请依序夹订成册,并由收件人签收。(正本验毕即还,影本留存)。
十二、注意事项:
证明文件如为伪造,纵因事前未察觉而於放榜录取後发觉,予以解聘,当事人不得有异议。
十三、甄选方式:
(一)笔试成绩占总分40%
1.笔试时间:101 年7 月23 日(星期一)上午10:40~11:30
2.未准时到达考场视同弃权。
3.考试地点:幼儿园绵羊班。
(二) 试教暨口试占总分60%(试教30%,口试30%)
1.试教暨口试时间:101 年7 月23 日(星期一)下午01:00 起
2.试教10 分钟、口试 5 分钟
3.试教范围请自选主题,并附教案。
4. 试教暨口试唱名3 次未到场视同弃权。
5.考试地点:幼儿园绵羊班。
十四、甄选录取方式:
1.笔试及口试、试教成绩合并计算。
2.甄选同分时依照试教、口试、笔试成绩高低依序录取。
3.成绩未达最低录取标准(70 分)者不予录取。
十五、录取公告:民国101 年7 月23 日(星期一)晚上六时後,以本校公布栏正式公告为准;网路公
告为辅。
十六、报到日期:民国101 年 7 月24 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於本校行政大楼一楼图书室。
(请携带学历证件正本、印章,如遇教师出缺,即通知备取者依序递补)
十七、备取候用期限至101 年 8 月29 日止。
十八、如遇天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变更,悉公布本校公布栏及校网。
十九、本简章经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校长核定後实施,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办理;
补充及修正事项亦同。
附注:本校地址:新北市三重区中正北路107 号 29844132 转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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