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terion (只能祈求老天爷眷顾我..)
看板gardener
标题[考题] 101台北市教专第26题
时间Mon Jun 18 17:37:20 2012
26( A )有关《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的叙述,下列何者正确?
(A)《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含括的范围包社区互助式
(B)幼儿园人数100人以下,护理员可用特约方式兼任
(C)为确保食品可口,幼儿园的厨工可以特约方式聘用兼任人员
(D)提供幼儿教育和照顾的服务机构,分别为托儿所和幼园
为什麽B不行呢?法规内写61-200者,应以特约、兼任或专任方式置护理人员. 这样B错在哪?
A不是在离岛、偏乡、原住民地区幼儿园普及前"得"采用,有疑惑!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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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4.174.72
1F:推 frpilcy:有相同疑问,今天疑义了~ 06/18 17:44
2F:推 REVEIVE:我也有相同疑问~应以特约那照理说这个答案应该也可以ㄚ 06/18 17:52
3F:推 lovemiyuki:我也是记得200人以下可以特约或兼任以下~所以这样提应 06/18 23:00
4F:推 dreamyo:61~200人"应"以特约、兼任或专任的方式,所以B选项还是不 06/18 23:15
5F:→ dreamyo:对,应该60人以下才"可"用特约,61开始就"应"用特约方式 06/18 23:16
6F:推 littleslug:而且我觉得"用特约方式兼任"也怪怪的 应该是特约或兼任 06/19 01:19
7F:推 GREENCARRIE:赞同楼上 06/19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