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swh (。重新开始。)
看板gardener
标题[问题] 关於台中市的简章
时间Sun Jun 10 22:51:38 2012
(如内容不适当,请告知,我再删除)
之前认真的看完台中市的教保人员和教甄的简章,结果心中一直有个疑问
觉得还是提出来问比较放心...(因为目前我朋友都不用参加考试了,所以我没人可问)
教甄简章第7页提到关於复试说明:
口试(10分钟)→不可携带任何简历或资料。
试教(15分钟)→不可附教案,应试者除了试教承办单位所准备之教科书外,
不可携带任何物品进场。
教保人员简章第5页关於复试的说明:
试教(10分钟)→不得附教案,应试者除了试教承办单位所准备之资料或主题外,
不得携带任何物品进场。
所以结论是,台中市的试教就是比手划脚的意思罗~~~(这是我的解读,不知有没有误解)
台中市教育局是不是想减轻应试者的负担呀?所以什麽东西都不用准备了...
希望有好心人可以有所回应,安定我起伏不定的心啊!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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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5.162.174
1F:推 SIBI:就是演默剧啊~台中教甄试教都是这样喔 06/10 23:18
2F:推 ilikethee:对!不用带任何东西 06/10 23:53
3F:→ ilswh:谢谢你们的回应~ :) 06/11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