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lwey (...)
看板gardener
标题Re: [问题] 该如何争取? (继4164篇)
时间Sat Jul 26 23:27:11 2008
※ 引述《qoqo (随时好心情)》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
: 继4164篇的状况
: 我想了一下
: 既然离职已成事实
: 我是否可以跟幼稚园争取七月请假部分不扣薪呢?
: 因为他是要我离职前一个礼拜才告诉我
: 根据劳基法规定
: 若要员工离职应该是前一个月就该说了
: 而且在该月可以让员工请假去找新的工作 而不扣薪
第十六条
雇主依第十一条或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者,其
预告期间依左列各款之规定:
一、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於十日前预告之。
二、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於二十日前预告之。
三、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预告之。
劳工於接到前项预告後数,为另谋工作得於工作时间请假外出。
其请假时数,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之工作时间,请假期间之工资照给。
雇主未依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而终止契约者,应给付预告期间之工资。
: 但他之前有说我请假去考试要扣薪
: 这样应该是不合法的吧@@
: 我已经做好最坏打算了
: 就是去申诉(若他扣请假我薪水的话 但这是最坏打算 我也不希望这样)
: 但我会在31号那天跟园长好好讲
: 有没有人可以给我一些说话谈判或提示技巧
: 我该如何说会比较好呢?
: 我那天会带录音笔去
: 麻烦大家罗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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