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ianchan (水面镜子)
看板gardener
标题Re: [问题] 关於签合约 m(_ _)m
时间Tue Aug 8 23:33:44 2006
※ 引述《peculiarkay (石头的石)》之铭言:
: 我是个新进老师 刚进私幼大约两星期了
: 之前主任叫我考虑一下 说要不要签约
: 合约内容 大约是一年一约 从八月待到六月底
: 有劳健保 不过中间离职 要赔一个月的薪水阿
: 因为刚进去 每天都很忙 老板好像也忘了这件事
: 所以到现在都还没有签约
: 说真的 我很不想要签约阿
: 因为就是很害怕被绑住
: 当然对小朋友是要有责任的 可是我想了好久
: 我就是不想签阿 阿~
: 也许是初次到私幼 让我感到有些惶恐
: 这两星期 大约也感受到了这间的人事气氛 恩 黑暗面很多
: 请问先进 我可以就这样装死 假装忘了签约这件事吗
: 还是要乖乖提起 就签了呢
: 真的很不想签阿><
以前我的作法是假装忘记,可是总有一天老板一定会想起来的,那一天就是
你要拿证件请他帮你呈报年资时,这一天他一定会问"我们怎麽没签约呢"
最近发生一些事,让我体会到其实签约对保育人员才是最好的选择,可怕的
不是契约,而是工作守则,一但你没签约,发生劳资纠纷的时候,不是没签约就不用
赔钱喔,劳基法有规定,没签约的口头约定仍视为不订期契约,双方得合议其劳动条件後
,另订书面约定,(也就是工作守则),一但双方同意後,皆以工作守则为基准.
工作守则的部分就不另谈了,大家可以去翻幼教行政的书,但工作守则的订定仍须以
劳动基准法为主轴(如福利,薪资,员工休假,上班时数,加班费....),再另行订定工作内容
之细项.
员工在初入园时就必须先看过员工守则,然後签名,签名等同同意园方所开出的工作
条件,所以,老板没跟你签不代表躲过一劫,真的发生劳资纠纷时,在没有契约的情况下
,工作守则会成为很重要的采认证据!然後就是依法判看违约情况判赔多赔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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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97.117
1F:→ peculiarkay:谢谢你^^ 我会好好的深思 08/09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