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berry (喝呵)
看板gardener
标题Re: [资源] 公告新竹市95学年度公立幼稚园教师联合 …
时间Thu Jul 13 22:28:35 2006
我只是在想自己未来10年後是否需要重新登记检定
但根据一条尚未废止的条文来看
幼稚园园长、教师登记检定及遴用办法 (民国 72 年 06 月 11 日 修正)
第十条
经登记或检定合格之教师,脱离教学工作连续达十年以上者,如重任幼稚园教师时,必须
重行申请登记或检定。
所以我在想未来法令若未改
有幼教证的老师们可能还是要注意一下这条法规
所以我也搞不懂新竹市的题目和答案
不过自己如果想要拥有幼教证
我自己就会注意一下这条法规
: #题目87--请问经登记或检定合格之教师,脱离教学工作连续达
: 几年以上者,如重任幼稚园教师时,必须重新申请登
: 记或检定?(A)5年(B)8年(C)10年(D)12
: 年(E)15年
: 名 称: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及教育实习办法 (民国 92 年 08
: 月 27 日 废止)
: 第 34 条 经登记或检定合格之教师,未曾担任教职或脱离教学工作连续达十年以上
: ,拟重任教职者,应重新申请资格检定及参加教育实习。但有下列情形之
: 一者,不在此限:
: 一 具有第三十七条第四款所定情形者。
: 二 未担任教职或脱离教学工作期间,系担任教育行政工作者。
: ****若依这条法令来看,以前脱离教学十年需重新换证的法令早已废止,所以应不用再重
: 新申请啦****
: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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