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av (紫色诱惑)
看板gardener
标题Re: [问题] 关於签约
时间Wed Jun 21 22:44:00 2006
恩~说一下我自己的例子好了
小妈不算幼教师,我之前所呆的那间幼稚园有托婴中心
所以,我是在那里担任保母一职
她有要求小妈签约...合约内容大同小异
但是,小妈拒绝签下
原因就是,为什麽他们觉得我适任就可以随时要我走路
那,我有不得已的理由要离开时,却得付违约金?
他们又没给我签约金....
而且,薪资在合约期内不会调涨...
就是说,如果他说1.6万,那一年内就是1.6万
这我哪肯...(我心中已经是脏话连篇)
我那时跟他们要求合约要拿回去思考後再拿回
我有拿去问相关单位....
他们都跟我说,这是不合法的....
提早离开也不需要赔偿,合约也没有约束力....
所以,我以这个理由拒绝签约...他们也没办法...
而我还是在哪里待了一年多...
那小妈最後有没有签约呢?!
答案是...没有!
我离开时的薪资是...2.5万
以上,提供参考
※ 引述《seedlk (我有粉丝了)》之铭言:
: 在幼稚园工作想必大家都有听过签约这件事情
: 通常签约都是签一年约....
: 但是 怎麽样的情形算是合法的约呢?
: 是否要三人以上公开签?
: 若条例中有写到
: 1.甲方(资方)评估乙方(劳方)於约期内为不适应得提前解约,
: 且乙方不得有异议,不得要求赔偿金或资遣费或任何形式之赔偿
: 2.乙方不得於合约未满提前解约,违者赔偿十日之薪资
: 请问这样的合约算是合法吗? (若是只有在两人的前提下签约,
: 直接拿给员工,待员工签好回收) 签下去有效吗?
: 还有关於签约应该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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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60.175
1F:推 seedlk:偷偷问一下 那你有跟他们说你们这个是不合法的吗? 06/21 22:54
2F:推 SIBI:请问相关单位是指? 06/21 22:57
3F:推 lunav:有!我有说...我去找社会局找局长和问律师 06/22 09:51
4F:推 lunav:抱歉~我呆的那家是托儿所...所以我是去找社会局询问 06/22 09:53
5F:推 lilianchan:您太早离开,应该让他解聘你的,你还可以拿到资遣费外加 06/28 02:56
6F:→ lilianchan:可能的预告工资,这些用打卡单去劳工局就成立了,不用打 06/28 02:57
7F:→ lilianchan:官司! 06/28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