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ling18 (我只是个球员迷)
看板gardener
标题Re: [问题] 关於幼稚园分班的问题
时间Fri Aug 5 09:02:13 2005
※ 引述《can2006 (can)》之铭言:
: 依据幼稚教育法
: 第八条 幼稚园教学每班儿童不得超过三十人。
: 幼稚教育法细则
: 第七条 幼稚园儿童得按年龄分班,每班置教师二人。
: 我有问题
: 那蒙氏的幼稚园怎麽办?
: 难道是以托儿所来混龄过关
: 还是@@??
国内不管托儿所 还是幼稚园
都很少真的照法条来
最明显的例子 以上的教师指的是有合格教师证的幼教老师
但是不是去借合格老师的教师证来放
或是登记的班级数跟实际的班级数是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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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没有如果,所有的「如果」都是嗟叹而已。
人生只有「如此」。
靠着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如此」,
我们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永远无法回头,
只有如此,只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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