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ilcat (五行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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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宋稗类钞 读书人屠狗
时间Sun May 19 12:59:58 2019
※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铭言:
: 滕元发 (范仲淹的表弟) 还没发达时,住在佛寺念书,
: 结果偷抓人家的狗杀来吃,被和尚告到知州。
: 知州听说他很能写赋,就说「你能作个《盗犬赋》来,就放了你。」
: 他马上念「僧既无状,犬诚可偷。辍梵宫之夜吠,充绦帐之晨羞。
: 搏饭引来,喜掉续貂之尾,索綯牵去,惊回顾兔之头。」
: 知州听了之後大笑,就不论他罪。
: 参考明朝的案例 #1Poy3I5K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allantry/M.1506525394.A.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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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达道未遇时,读书僧舍。盗其犬烹之,僧闻於郡守。守素闻其能赋,因谕之曰
: 「汝能作盗犬赋则释之。」即口占曰:「僧既无状,犬诚可偷。辍梵宫之夜吠,
: 充绦帐之晨羞。搏饭引来,喜掉续貂之尾,索綯牵去,惊回顾兔之头。」
: 守大笑,即置不问。
讲一下个人对於这篇《盗犬赋》的一点看法。
先回到一个原点,那就是古代的读书人,为什麽要到寺庙读书?
对於古代读书人来说,读书应举是一件攸关出路的大事,
因此对於准备科举的读书人来说,为了避免闲常的交际应酬,
会尽量寻找一个清静读书的地方,有钱人可以另辟书房雅室,
如板桥林家的花园有「汲古书屋」,
大溪李腾芳古宅,也有独立挂有「奎壁联辉」的书房。
那麽,没钱的贫苦士子,该怎麽办?
那时可没有可以吹着冷气的公共图书馆可以使用,
不过没关系,那就在寺庙捐献一些香火,借宿K书吧!
因为一般来说,寺庙大多建於幽静之所,以便僧众清修,
而寺庙僧人的作息规律,也不会对这些借宿的读书人有所干预,
加上寺庙禁酒,後殿厢房女性止步,因此可以静心读书,准备应试。
所以很多着名的士子,都有在寺庙苦读的经验,
比如狄仁杰、范仲淹等,都是有名的例子。
今天滕元发会选择在这间庙读书,自然也是看中这庙幽静,远离人世,
──那麽,如果在这理应清静的僧舍古寺,没那麽清静呢?
就好像当你在图书馆准备重要的考试,
这时旁边的小朋友大声奔跑嬉闹,
坐在前面的男女情侣只顾调情没在看书,
隔壁的欧巴桑耳机音量的声音你都清楚可见.......
嗯,就是这麽一回事。
在滕元发挑灯夜战,通宵达旦准备考试的时候,
晚上有一条不知好歹的狗,早也叫、晚也叫、常常叫、时时叫........
是的,他的赋里可没有提到狗肉好吃、滋补强身之类的理由,
因为对他来说,杀掉吵他读书的狗是主因,吃狗只是附加价值。
以柯南漫画来比方,那就是叫做「鼻屎大的动机,汪洋般的杀意」了。
厉害的是滕元发的狡辩。
滕元发举进士後,授大理评事,通判湖州,历任开封府推官、盐铁户部判官,
最重要的是担任了三任的「开封府尹」,比大家熟悉的包公还多担任一任,
史书纪载他长於判案,不畏豪强,判决明快为时人所称,
苏东坡为他写墓志铭,说他:
「为开封府,三狱皆满,公视事之日,理出数百人,决遣殆尽,京师翕然称之」
能让苏东坡这样称赞的不太多,无论如何,
滕元发对於法律刑诉显然颇为擅长,从这个例子也看得出来。
他一开始就说:「僧既无状,犬诚可偷」,这句话就够了。
为什麽?
因为在佛教的戒律中,的确不可以在寺庙中养狗。
在前秦鸠摩罗什所译的「梵网经菩萨戒本」中,
第三十二「损害众生戒」是这样说的:
「若佛子,不得贩卖刀杖、弓箭,畜轻秤、小斗。
因官形势,取人财物。害心系缚,破坏成功。
长养猫、狸、猪、狗。若故养者,犯轻垢罪。」
(
http://www.drbachinese.org/online_reading/
drba_others/Brahma_Net/BrahmaNetPrecepts.htm)
当然还有其他戒律也有提到这样的事,这边就不一一列举了。
佛教禁止寺庙内畜养动物,一般网路说明的原因大概有:
一、猫狗等动物会捕食其他动物,养了会违反杀生的大忌。
二、猫狗多需喂食肉类,寺庙内不管是民众布施或自行购买,均有不宜。
三、养猫养狗就会产生情感,会失去修为清静,产生罣碍。
因此对於一些虔诚的佛教信徒来说,对於养猫狗这件事,还是有些人会多所排斥。
滕元发提出这一点,自然因为是讲这些僧人已违反规定,所以「无状」,
另外一个更「无状」的言外之意,则是没有点破。
那就是,为什麽寺庙要养狗?
扣掉贵家子弟,一般民众养动物,
并没有所谓玩乐的宠物概念,更多是出於实用取向,
像是养猫是为了补鼠,养牛是为了耕作,养猪是为了实用......
养狗为的是甚麽?当然是为了防盗。
一间座落在人烟罕至,清静无为的寺庙,一群理应与世无争,精进德业的僧人,
需要到养狗防盗,显然就是担心庙中的丰厚财物恐怕遭小偷光临,
滕元发的「无状」其实要说的是,这批僧人其实已经变质,
已经比养狗犯了佛教出家众最基本十戒的「不捉持钱财金银宝物」,
这些人对於身外之物的财宝挂念不已,所以甘犯戒律,於寺庙养狗防盗。
这也是他可以强词夺理,得以说服知州的最大原因。
当然,加上他随口成赋的文采,以及范仲淹亲戚的背景(重点),自然可以无罪。
最後不精确的白话翻译一下,原赋因为配合四六句有调整,应该的顺序是:
「僧既无状,犬诚可偷。
搏饭引来,喜掉续貂之尾,索綯牵去,惊回顾兔之头。
辍梵宫之夜吠,充绦帐之晨羞。」
这些被财物搞到特别养狗防盗的僧人,既然这样忘了本心,一点都不像话,
那这条狗当然可以偷走,表示一点都没有用,也可让他们重回清修,
当时我随便抓一团饭,这狗就贪心高兴边摇尾巴边跟我来,
拿绳子套住头牵走,也只顾回头张望,不敢像平常大吼大叫,
这样还可以停止这又贪心又胆小的狗,晚上在清幽寺庙扰我读书的吠叫声,
还可以成为我这个未来大学者的丰盛早餐,有甚麽好罚我的呢?
大概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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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茶,或号杜白,原名不详,出身不明,事蹟亦多不可考。
但知其貌寝腹便,口吃多疾,落拓江湖,据近人某考证,实一混吃等死之米虫是也。
出处:民明书房刊〈中华民国米虫传〉页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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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irconC: 推分析 05/19 13:08
2F:推 mstar: 推 05/19 13:24
3F:推 mstar: 他虽说是范仲淹的表弟,但差了三十岁,比较像叔侄。 05/19 13:28
4F:推 tony3366211: 感谢解析 05/19 13:33
5F:推 TheStranger: 推,长知识 05/19 13:44
6F:推 rocket34: 推好文 05/19 14:17
7F:推 kimo7070: 推优文 05/19 14:37
8F:推 wittmann4213: 感谢解说,长知识了 05/19 15:09
9F:推 Zhask: 专业 05/19 15:18
10F:推 hizuki: 没有人解我这俗人一窍不通 05/19 15:35
11F:推 EntHeEnd: 推 05/19 15:37
12F:推 efleet0714: 推,精辟扼要,长知识 05/19 15:51
13F:推 PAULDAVID: 有几个朝代佛道出家人也是受政府造册管理 特别法约束的 05/19 16:28
14F:→ PAULDAVID: 宋代对比丘 比丘尼管制严吗? 05/19 16:28
15F:推 Yenfu35: 感谢解说! 05/19 16:31
16F:→ saltlake: 这种辩解奇石和某些自命正义的盗贼的自辩一样扭曲 05/19 16:56
17F:→ saltlake: 具体例子如: 不义之财人人得取,或者把不义之财分给贫苦 05/19 16:58
18F:推 andy82116: 推 05/19 18:34
19F:推 abine: 推 感谢解说 05/19 18:34
20F:推 asdf95: 宋代看来还好,明清的寺庙小说写的很糟糕 05/19 19:01
21F:推 chewie: 推推推 05/19 21:14
22F:推 RZPTT: 同意楼上s大,即使僧人自己在养狗一事上有犯戒 05/19 21:53
23F:→ RZPTT: 也不应足以构成滕元发自行杀狗的理由 05/19 21:54
24F:→ RZPTT: 何况滕元发真是因为僧人犯了戒要给僧人略施薄惩而杀狗吗? 05/19 21:54
25F:→ RZPTT: 我不这麽认为,我怎麽看都觉得这只是滕元发单纯自己不爽 05/19 21:55
26F:→ RZPTT: 所以一时冲动杀狗罢了,这其实跟很多所谓的正义魔人没两样 05/19 21:55
27F:→ RZPTT: 他们的不平而鸣,很多时候只是做错事的人刚好也惹他不爽 05/19 21:59
28F:→ RZPTT: 或是觉得偶而当当好人也满爽的,所以就一时冲动不平而鸣了 05/19 21:59
29F:→ RZPTT: 至於维护正义或是打击犯罪人人有责什麽的 05/19 22:01
30F:→ RZPTT: 通常只是他们爽完一把之後刚好可以顺便拿来当藉口而已 05/19 22:02
31F:→ asdf95: 重点是人家懂法,还秀了一波:D 05/19 22:07
32F:推 wittmann4213: 也太认真了,他被抓到了法官要他自辩,自辩当然要挑 05/19 22:24
33F:→ wittmann4213: 对自己有利的讲法,那跟他是不是自居正义是两回事。 05/19 22:25
34F:→ wittmann4213: 就算砍人律师也要想办法帮被告塞个精神耗弱之类的, 05/19 22:25
35F:→ wittmann4213: 滕也就是法官给他个自辩的机会,买不买帐看法官裁示 05/19 22:26
36F:推 hsinhanchu: 强大 05/20 00:50
37F:推 HAHAcomet: 感谢说明 还带原诗的翻译 05/20 02:46
38F:推 QuentinHu: 推推 05/20 03:00
39F:推 tucker: 佛寺都不像佛寺了,何苦要求读书人得当读书人? 05/20 03:51
40F:推 amaranth: 本来就是藉口而已啊,财富什麽也是脑补而已 05/20 06:19
41F:→ amaranth: 郡守有意开脱,他也适时把握机会凹过去 05/20 06:19
42F:推 suaowilliam: 上面还在纠结应不应该的,请把这套说词当作打官司辩 05/20 12:12
43F:→ suaowilliam: 护律师的辩词来看,被告做的事情应不应该不是重点, 05/20 12:13
44F:→ suaowilliam: 重点是在法庭上的说法是否能说服法官/陪审团来轻判? 05/20 12:13
45F:→ suaowilliam: 显然这个案例的知州被说服了所以无罪开释 05/20 12:14
46F:推 speed44: 推这篇文章 05/20 12:48
47F:推 a0919414591: 推 05/20 13:45
48F:推 sutekidesune: 推一下y 05/20 14:33
49F:推 loewe: 解说超强! 05/20 17:35
50F:推 gfneo: 推解析 05/20 21:37
51F:推 Sadan: 专业好文 05/21 04:07
52F:推 RZPTT: 楼上几位说得也是,所以有句话叫"君子可欺之以方" 05/21 08:56
53F:→ RZPTT: 不过,这只能算滕元发自己厉害,会讲话又找得到"可欺之方" 05/21 08:57
54F:→ RZPTT: 要换成其他没这本事又不太会讲话的,只怕会变成是多讲多错 05/21 08:57
55F:→ RZPTT: 我只能说,这种事好孩子没本事还是别乱学 05/21 08:58
56F:→ RZPTT: 没这本事就还是老实点,否则弄不好往往只会让自己更惨 05/21 08:59
57F:推 frela: 专业推 05/21 11:42
58F:→ tsuku: 注意 郡守并不是问他为什麽这样做 而是说:「汝能作盗犬赋 05/21 12:01
59F:→ tsuku: 则释之。」 05/21 12:02
60F:→ tsuku: 可能想成跷了一学期的课 但最後教授说你写个报告来就让你过 05/21 12:04
61F:→ tsuku: 跷课当然理论上不对啊(不能说什麽教授讲课很无聊之类藉口) 05/21 12:07
62F:→ tsuku: 只是教授都已经说 你写个报告来 我就让你过 05/21 12:08
63F:推 mapxu664: 优文 05/21 12:52
64F:推 yeshe: 感谢大大,长知识 05/21 14:59
65F:推 crossevangel: 推解释好文 05/2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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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F:推 feiyasin: 推 谢谢解惑 05/26 22:04
71F:推 blog2899: 好厉害 希望可以继续看到此类文章,长知识了,谢谢大大 10/11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