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htar (伊丝塔)
看板gallantry
标题Re: [问题] 有没有古人家暴的八卦
时间Tue Mar 22 21:12:37 2011
※ 引述《Ishtar (伊丝塔)》之铭言:
: ※ 引述《vega0501 (悲晴台语歌王子)》之铭言:
: : 家暴是指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或精神上的侵害行为
: : 只要有家庭以及权力关系的存在
: : 就应该会一起附随吧
: : 在维基百科上有《大明律》卷二十「妻妾殴夫」之规定:「妻殴伤妾,与夫殴妻同罪。
: : 。过失杀者,各勿论。」
: : 各勿论是什麽意思阿??
: 不在这条的讨论范围之内,具体罚则请参见卷十九『戏杀
: 误杀过失杀伤人』条。
: : 《钦定四库全书大清律例‧刑律》卷二十八规定:「妻妾殴夫者,杖一百……其夫殴妻
: : ,非折伤。勿论。」
: : 也不知道要如何翻译.......
: 妻妾打老公的要杖责百下,老公打老婆没打伤的话,不在
: 本条讨论范围之内,就算告到官府也是不受理的。
我看了一下这几条的细则(因为找不到大明律的正文,以明会典
所载为准),我把原文分一下段可以看得比较清楚:
凡妻殴夫者、杖一百。夫愿离者听。【须夫自告、乃坐】至折伤以上、
各加凡 伤三等。至笃疾者、绞。死者、斩。故杀者、淩迟处死
○若妾殴夫、及正妻者、又各加一等。加者、加入於死
○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须妻自告、乃坐】
先行审问、夫妇如愿离异者、断罪离异。不愿离异者、验罪收赎。
至死者、绞。
殴伤妾、至折伤以上、减殴伤妻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妻殴伤妾、与夫殴妻、罪同【亦须妾自告、乃坐】
过失杀者、各勿论
○若殴妻之父母者、杖一百。折伤以上、各加凡斗伤罪一等。至笃疾者、
绞。死者、斩
在老婆打老公的情况下,倘若没有把老公打成重伤,那麽只要老公
不跑去官府哭诉,政府是不会管的。
如果说老婆把老公打到肢体伤损──例如打掉牙齿、打断手指脚趾、
打伤眼睛耳朵(使之视力听力减退而尚不致失聪失明)──这样的话比
普通人打人的量刑要严重三级,例如本来杖一百的可能就还得再加徒三
年。倘若把老公打成残废(双目失明、无法行走等重度残障)的话,妻
子会被判绞刑(一般人斗殴至重伤残判杖一百、流三千里)。
反过来说,老公打老婆若是打到肢体伤损或重残,会比常人减两等,
就像是本来杖一百的变成杖八十。而且只要老婆不去报官,政府也不会
管──但是丈夫减刑的尺度只在没把妻子打死的时候,如果妻子被丈夫
打死或打完伤重致死,那麽都是依斗殴杀人罪判处绞刑。倘若说打老婆
的时候还喊着「给你死」,那搞不好会被认为是故意杀人,斩决。
妾的话,因为略等於是奴婢,所以殴打丈夫和正妻的话罪行更重,
例如同是把丈夫打到折伤,妻子是杖一百徒三年,妾是杖一百流一千里;
当打断丈夫的手脚或打瞎一只眼睛,那就是死刑了。
丈夫殴妾的刑度比殴妻轻,例如殴妻折伤(不特别严重)时杖八十,
把妾打成同等严重的伤势的话是杖六十。
妻子殴打妾是要打出伤来才论罪,刑度判断与夫殴妻相同。不过这
点比较微妙,因为『伤』者,青赤肿为伤(打到瘀青就算伤),但夫殴
妻要折伤以上才算有罪,单看法条大概是妻子殴打妾打伤就算犯法,可
是比常人减二等,常人把人打伤笞四十,主妇把妾打伤的话要笞二十吧。
但是妾被打到伤残也是得要自己去报官才有人会管,不报官就……
南无。
虽然身分上妻子的地位低於丈夫,但对丈夫来说,岳父岳母也是他
的长辈,所以殴打岳父母比殴打常人的罪要重──而且出现这状况时,
其实也犯了『义绝』原则,不过以法条规定来看,政府似乎也不会强制
判离,而是要看夫妻双方的意愿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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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声诉说着心愿的故乡
是离开好远好远的时间和思念
才不需要什麽朋友呢﹝骗你的啦﹞
连我自己也不需要呢﹝是真的喔﹞
好像砂上的足迹 逐渐逐渐消失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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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38.46.221
※ 编辑: Ishtar 来自: 59.38.46.221 (03/22 21:13)
※ 编辑: Ishtar 来自: 59.38.46.221 (03/22 21:19)
1F:推 Anail:感谢说明~ 03/22 22:13
2F:推 oj113068:请问流千里是流放的意思吗? 03/23 20:51
3F:→ Ishtar:是的 03/23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