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Notyet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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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微国」之说
时间Thu Mar 19 15:19:14 2009
※ 引述《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之铭言:
: 你又犯了跟前面一样的毛病
: 前面就说过, 经过几百年的兼并, 很多国家的地位都跟刚分封的时候不同了
所以呢?
所以那麽多有爵称的「微国」都刚好是土地兼并而没有削爵的结果就是了。
但是照你说的,「微国」应该是「不得为伯子男」才对。
那麽这些国家都该视为「特例」罗?
那为什麽《公》《谷》所称的「微国」在比例上却是有爵称的占多数呢?
这样的「特例」也未免太多了吧?
不书爵就说未爵命,书爵就说是兼并的结果。
不书名就说「未能以名通」,书名就说「卑也」。
这样的说法真是,难信啊难信。
: 你所举的鄫、弦、滕、薛、虞、邾六国
: 鄫为附庸可见於左传僖公十四年「鄫子来朝」
襄四年,公如晋听政,请属鄫,同年邾、莒伐鄫,鲁救鄫,师败。
五年,叔孙豹、鄫太子巫如晋,成属鄫,以属鄫为不利,使鄫大夫听命於会。
六年,莒灭鄫,鄫亡。
则鄫是到了襄五年才正式成为鲁的附庸,
而且当年就被鲁国放弃,所以第二年就被莒国吞并了。
何以见得僖十四年鄫子来朝时鄫是鲁的附庸?
如果来朝鲁的国家等於是鲁的附庸,
《春秋》也多次书「曹伯来朝」呀?
难道曹也是鲁的附庸?
考春秋诸侯有「相朝」之礼。
《左传‧文公十五年》: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左传‧昭公三年》:
三年,春,王正月,郑游吉如晋,送少姜之葬。梁丙与张趯见之
。梁丙曰:「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子大叔曰:「将得已乎!昔
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
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
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无加命矣。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
数於守适,唯惧获戾,岂敢惮烦﹖少姜有宠而死,齐必继室。今兹吾
又将来贺,不唯此行也。」张趯曰:「善哉,吾得闻此数也!然自今
子其无事矣。譬如火焉,火中,寒暑乃退。此其极也,能无退乎﹖晋
将失诸侯,诸侯求烦不获。」二大夫退。子大叔告人曰:「张趯有知
,其犹在君子之後乎!」
以上都说古时有诸侯「相朝」的礼制。
其他尚有记载,不具引。
《左传‧昭公十二年》:
齐侯、卫侯、郑伯如晋,朝嗣君也。公如晋,至河,乃复。取郠
之役,莒人愬于晋,晋有平公之丧,未之治也,故辞公。公子憖遂如
晋。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辞於享,请免丧而後听命。晋人许之
,礼也。
齐、卫、郑朝晋,又能认为三国是晋的附庸吗?
: 邾、滕为附庸可见於左传鲁襄公二十七年第二次弭兵之盟
: 「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
: 薛为附庸在你引用的隐公十一年「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即可为证
这个我上面说过了。
事实上,邾、滕、薛之为附庸的记载也十分後面。
而且这些国家就算是附庸也都不是鲁的附庸。
所以你凭这些国家朝鲁的纪录而说它们是附庸国,事实上还是缺乏依据的。
至少在我们所讨论的庄公十三年为止。
: 弦国缺乏记载
: 至於虞国, 我不知道你从哪里知道他的国土远超过附庸标准?
: 不要看到公爵就认为它土地很大好吗?
: 公羊传隐公三年说「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後为公」
: 这些世卿或宗族封公者, 有些只有畿内采邑, 有些另有封地
: 虞跟虢皆属此类诸侯, 不知道你从哪得知虞的国土远超过附庸标准?
: 事实上以春秋三传的纪录来看, 虞跟虢国力都很弱, 绝非你所称远超过附庸
那好啊,你拿出证据来证明虞、虢的国力弱到「不足五十里」?
要是虞是晋的附庸,晋要灭虢根本无需「假道」於虞。
楚文王使申舟於齐,途经宋国而不假道,华元说:「不假道,鄙我也。」
所以抓住申舟而杀了他,楚文王怒而攻宋,这是史有明据。
其他尚有许多关於「假道」之礼的记载,可以自己去参考。
虞、虢的国力虽弱,有什麽证据证明它们是附庸国?
反过来说,正因为晋仍需假道於虞,可以证明当时虞不至於弱到附庸的地位。
再来,你说虞、虢皆属同类的诸侯,事实上也是不大正确的。
虞乃是泰伯之後,泰伯让位於季历(王季)而逃於邗(吴),有别封於虞。
故吴、虞为同祖,只是吴国远在蛮夷,不与中国通,到吴王寿梦才始通於上国。
由此也可知,说虞国是东迁所封的诸侯是错的。
虢乃是虢仲之後,有东虢、西虢之分。
其一在春秋前已被郑武公所灭,都於制,即虎牢。
即隐元年《左传》所说郑武姜为太叔请制而庄公不许之制。
也就是《三国演义》脍炙人口的「三英战吕布」的虎牢。
(当然这段是罗贯中想像出来的,这边没要讨论《三国演义》,不具论。)
其一即晋假途於虞所灭之虢。
周王室另有虢公,自桓王後为王卿士。
隐公时周、郑交质即为此虢公而起。
後来积怨日深,还引发周、郑繻葛之战。
这个虢公则是天子的王官,地位等同诸侯但没有封地。
所以虞、虢的情况也是大不相同的。
但是无论虞虢的情形,都不能说他们弱到等同於附庸。
事实上反而应该说,从记载来说,
就算他们真的国力微弱,应该仍有跟鲁、宋、郑、卫差不多的地位。
: 又来了
: 春秋义例不一定可信, 关「微国」二字什麽事?
: 非得打迷糊仗才能讨论吗?
: 之所以说春秋义例不可信, 是因为这些义例的因果关系往往是硬凑出来的
: 可是这跟 因 跟 果 是不是事实无关
: 也从来没有见过有人拿春秋义例不可信, 在否定三传里头的 因 或 果
很好,所以是你没见过,就等於没有。
事实上这段我只能认为你在硬拗。
既然你都说了这些义例的因果关系是硬凑出来的,
你又怎麽知道《公》《谷》不是为了硬凑而瞎掰一个「微国」的说法出来?
我前面就已经说过了,《公》《谷》所说的「微国」很多根本不合你说的标准。
: 你举的那几个例子大部分都确定是附庸没错耶XD
是哦。
请问这些国家是附庸国都是在什麽时候的事?
事实上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国家在向戌弭兵之盟之前就已降为附庸。
你要拿襄公之後的资料来解释庄公时的情况,也随便你。
只是中间的误差自不能以道里计。
对了对了,顺便补充你口口声声说是鲁国附庸的「纪国」的事好了。
纪国首见於《左传‧隐公元年》: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
隐二年,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此後纪与鲁为甥舅之国。
其後到了鲁桓公时,四年,齐侯、郑伯如纪,欲以袭之。
桓公六年,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纪侯来谋齐难也。
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
可见纪国当时受逼於齐国,所以求救於甥舅之国。
但齐大鲁小,而且纪近於齐,所以桓公也没办法。
桓公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这是纪受逼於齐,而鲁无力帮助纪国,所以求纳王后以求自保。
而祭公来鲁国逆王后的原因,是周王室不自主婚,以兄弟之国代为主婚。
所以王姬出嫁而馆於鲁,周逆王后也请鲁国代为料理。
桓公十七年,平齐、纪。
庄公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纪於是乎始判。
庄公四年,纪公不能下齐,又以其半予纪季,而大去其国。
此後纪国没有记载,後来被并入齐国。
则纪国何尝为鲁的附庸?
: 虞国是大国这种话你还是讲给自己听就好了吧
虞国是附庸国这种话也请你说给自己听就好了吧。
: 城坏压境总是公羊传明确记载的吧?
: 我之前就问过你, 齐鲁之间在庄公十三年之前的战事不多
: 能符合鲁国被城坏压境的, 只能在乾时之战或齐灭遂之战
: 可是乾时之战发生在齐国境内
: 请你告诉我, 不然城坏压境这件事能发生在什麽时候
我也跟你说过了,城坏压境不一定是真有其事。
就算真的有,也不一定是在庄公十三年的事。
前面也有其他人为你解释过了,你要死守着这四个字谁也拿你没办法。
: 公羊传的记载怎麽老是装死看不到?
: 谷梁传也记载了曹刿之盟啊
: 我前面就说过了, 史记的记载有它不准确的地方
: 但是拿公羊传跟史记对照, 大体跟史记差不多, 细节则有出入
因为《史记》这段是根据《公》《谷》的记载,当然会差不多。
而你所谓的依据,从头到尾就只有「城坏压境」四个字而已。
我前面就有说过了,到底是谁在装死看不到?
: 公、谷内容支持自己论点的时候, 就引用公、谷内容
: 公、谷内容不支持自己论点的时候, 就说那是西汉人讲的
: 春秋义例支持自己论点的时候, 就说春秋义例可信
: 春秋义例不支持自己论点的时候, 就说春秋义例不可信
: 对你这种人, 讽刺你「有人说《左传》是刘歆写的」是刚好而已
死守着错误的资料指摘别人不对,刻薄讽刺而自以为高明,
凭着一己的「推论」而欲反驳他人的「举证」,
要是这是你讨论学问的态度,我真的没什麽话好对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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