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ncle (开板啦!!)
看板gallantry
标题[转录]Re: [讨论]同性恋的古人?
时间Thu Jun 2 14:31:34 2005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venez (venez)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讨论]同性恋的古人?
时间: Wed May 25 00:54:34 2005
※ 引述《venez (venez)》之铭言:
: 自梳女与不落家
另外找到一些资料。
这是属於自梳女的某个组织,叫作 "金兰会"
-------------------------------------------------------------
原始网页:
http://www.china-stemmata.com/CTFS/JLQ.htm
亦称“金兰会”。旧时汉族妇女婚姻习俗及组织。流行於广东广州、
顺德、南海、番禺等地。据史载,这些地区的少女,二人或多人结为异姓姐
妹者,称为结“金兰契”。
她们相互依恋,誓不肯嫁人,即使嫁人,亦必久居娘家而不落夫家。有的被
迫在夫家暂住数日,但严密设防,百般抗拒,不与丈夫同寝处。甚至有欲加
害於强迫成婚的丈夫,致其于死者。结契者,情同夫妇,誓不相负,也有富
於积蓄,而择“嗣女”以继承其财産者。以後,其嗣女复结一金兰契,如血
统之关系。此俗以顺德最盛,不仅具有同性恋之性质,且与“不落夫家”亦
有直接关系。此种女子,称为“自梳女”。
这一风俗,是女性反抗封建包办婚姻和夫权压迫的畸形反映。其形成当在清
以前,广东地处南方,儒教影响薄弱,遂得寝以成俗。
清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广州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
,名金兰会。女出嫁後归宁,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衆姊妹相约自尽
。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能禁也。”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广东》: “金兰契俗名夸相知,又名识朋友,其
俗不知始於何时......如双方颇有意,其一方必先备花生糖、蜜枣等物为致
敬品,以为意思之表示。若其他方既受纳,好为承诺,否则为拒绝。至履行
契约时,如有积蓄者,或遍请朋侪作长夜饮,而其朋侪,亦群往贺之。写後
坐卧起居,无不形影相随,曾梁鸿、孟光不足比其乐也。契约既经成立,或
有异志,即以为背约,必兴娘子军为问罪之师,常备殴辱,几成一种习惯法
。”又“金兰契之风,以顺德为最盛......女子嫁期有日,必召集一群女子
,作秦庭七日之哭,如丧考妣,其金兰友亦在焉。临过门之夕,嫁者必被带
束缚,其状若死屍之将入殓。复饱喂以白果等物,使小便非常收缩。及归甯
後,其兰友必亲自相验,若其束缚之物,稍有移动,是为失节,群皆耻之,
其女必受辱不堪。”又“以故,新婚之夕,新妇每因抗拒其夫之行使夫权,
恒至用武,相视如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3.162.105
1F:推 Sukiyakii:以前有部国片 "双镯" 就是在讲金兰姐妹的故事 210.85.1.92 05/25
2F:→ Sukiyakii:梁小慧 陈德容演的 不过後来陈德容爱上赵文瑄 210.85.1.92 05/2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02.2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