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tKing520 (学习不在乎)
看板foreigner
标题Re: [问题] 薪水
时间Fri Jan 5 16:57:43 2007
※ 引述《HoJinChang (陈庆祥)》之铭言:
: 这位爷你怎麽也回到我信箱里去了 囧
: ※ 引述《NetKing520 (学习不在乎)》之铭言:
: : 这是错误的
: : 外国人在台要工作就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
: : 不然雇主被发现就要被罚款
: 这点我是满怀疑的, 应该有不少地下补习班没有帮外师申请许可.
这可能性蛮高的,或许该补习班觉得被查到的风险不大
但其实罚款蛮高的,而且一但被查到势必会影响该补习班往後聘雇外师权益
相关法条如下
http://www2.evta.gov.tw/evta_wcf/QnA2.asp?bookid=1036&qno=41
: : 外国人未经雇主申请许可而在中华民国境内工作、经许可而遭撤销或许可失效仍从事工作
: : 者、从事许可以外之工作、受聘雇於许可以外之雇主等,均为非法工作。
: : 外国人在台湾教英文(该外国人士国家官方语言需是英文才能教)
: 请问稽查单位是?? 因为我在申请的网页上并没有看到相关的限制,
: 感觉好像是有申请就会通过,
其实只要把劳委会所需的文件备齐还真的蛮容易通过的(我只申请过补习班教师)
详见
http://www2.evta.gov.tw/evta_wcf/chi0003_page01.asp#
的D依补习教育法立案之补习班专任外国语文教师
: 不然怎麽会有版友说的法国人教英文的状况发生呢??
劳委会的规定法国人是不可能可以合法教英文的
所以他一定是没有许可函私下非法上课
: : 补习班需向劳委会职训局替他申请工作许可後,才能开始工作。
: : 相关法规可以上职训局的网页查询
: : http://www2.evta.gov.tw/evta_wcf/chi0003_page0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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