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whin ()
看板foreigner
标题Re: [问题] 有关美国人在台居留的问题
时间Sat Mar 11 02:24:24 2006
※ 引述《murwhin ()》之铭言:
: → ImLoStInXmAs:恩 我想这不能说是差别待遇啦 因为政 218.168.64.42 03/11 02:08
: → ImLoStInXmAs:测本来就是如此的说 法令是规定说读긠 218.168.64.42 03/11 02:09
: → ImLoStInXmAs:书就不能工作 好像政府是步向有 218.168.64.42 03/11 02:09
: → ImLoStInXmAs:假藉读书的名义而实际上是打工赚钱的 218.168.64.42 03/11 02:10
: → ImLoStInXmAs:如过正你说你老师是要念书 然後在补눠 218.168.64.42 03/11 02:11
: → ImLoStInXmAs:习班之类得打工 基本上是根本不行的 218.168.64.42 03/11 02:12
: → ImLoStInXmAs:我只能说你老师很倒楣 在声请之前所꘠ 218.168.64.42 03/11 02:12
: → ImLoStInXmAs:有的机关都没有说跟他说这样是不行的 218.168.64.42 03/11 02:13
的确是蛮倒楣的
因为外交部规定外国人申请在台居留的文件很多
他是蛮认真准备的
其实除了补习班以外
他还在已立案的私立中学找到正式的教师工作
那间私立中学也愿意帮他申请居留
因此也出具正式证明
我们都在猜 因为申请文件过於繁琐
所以申请主管人员可能没有仔细看
只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述就打回票了
可是当事人意思陈述是无心的
因为一个母语为美语的外国人学习中文并无法说学两三年就 100% 了解中文
如果一边工作有机会他当然会愿意花钱去当学生再度进修中文
这跟张立国不能来台湾的状况我想有点类似
因为和外交部承办人员沟通後
他说因为上面长官已经签妥结案了
所以也是私下叫我那位英文老师再花 10,000 元重新补申请
然後意思表述不要说读书就可以了
这很明显是一种制度上的疏失
蛮无奈的
似乎没有一种申诉管道可以免除花费这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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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78.94
※ 编辑: murwhin 来自: 59.121.78.94 (03/11 02:28)
1F:推 scousernru:VICE VERSA 61.230.15.137 03/11 02:40
2F:→ scousernru:推错了...SORRY 61.230.15.137 03/11 02:41
3F:推 ning74:是张国立 140.119.137.60 03/11 23:30
4F:推 yxj124:外交部承办人员已经帮你朋友一个大忙了, 71.106.93.40 03/12 15:28
5F:→ yxj124:再花点钱重新申请即可, 71.106.93.40 03/12 15:29
6F:→ yxj124:这若是发生在美国, 大概一辈子都办不下来了 71.106.93.40 03/12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