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msgcat (猫猫)
看板firsttime
标题第一次...好讨厌房东阿...。
时间Wed Mar 28 14:47:27 2007
我是猫猫。O___Q
-------------------------------------------------------------不是好日子分格线
去年九月,很开心的搬出去住了。
也跟原本的房东签约了。(第一个房东~称为东森吧)
一切平安无事到了三月多...。
前几天,东森把我们住的那10栋大楼卖了。
卖给了10个人...。(第二个房东~叫委员会吧)
那10个人自己组了一个委员会,然後跟东森签约时,
我们所有住在那里的人,都没有在场。
接着过了两天,传出了一个消息。
新来的委员会不承认我们这些人跟旧东森签的合约。
并且要多收一个月保证金。
(/‵Д′)/~ ╧╧
於是,凭着印象爬了爬法律条文。
根据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
如果
先有租赁契约的成立,并且房客也搬进去居住,
则屋主之後的所有权移转(即房东将房子卖给他人)时,
房客仍可
继续居住,其权益丝毫不受影响,
此时,房客的房东自动更改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法律直接规定,不待做任何行为)。
因此,猫猫这帮人,是不打算多缴那一个月的保证金的。
(原本的契约上也只写保证金为一个月)
今天下午,猫猫拿到委员会中主委的电话。(是个律师)
可能过几天会跟所谓的委员会喝咖啡聊天吧!
如果有新条约的话,我们会再签约吧!?
如果他不承认的话,猫猫可能接着就会PO...
第一次上法院~ ̄▽ ̄||
第一次,思考着是不是不该出面。
第一次,讨厌房东。
第一次,挑战房东权力。( ̄ー ̄;)
希望我们住的地方不会出现YCN事件。
第一次,希望不要有背景压力的施压,而和平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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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92.83.183.15
※ adware:转录至看板 PttLifeLaw 03/28 14:58
1F:推 ivysky:转录经改标为: 租屋被出售 新房东要求增加保证金 03/28 16:23
2F:推 dumplingchen:猫猫加油~ 理直气和的谈吧 小心保护自己就好 :) 03/28 18:14
3F:→ moonligirl:喵喵加油!! 03/29 03:21
4F:推 adware:多谢1F帮改标题.. 03/29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