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nce (宁捐心路不喂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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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律] 国中生捡手机自用 侵占罪送少年法庭
时间Sat Jun 14 22:02:01 20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8/today-so9.htm
国中生捡手机自用 侵占罪送少年法庭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北市1名国中生月前在上学途中捡到1支中古手机,拿
来自己使用,结果被警方循线追到他家,以侵占罪嫌移请少年法庭裁处。
家住北市万华区的周姓律师前一阵子出国,返国後发现住处被窃贼侵入翻箱倒柜
,2支行动电话、数位相机、金项链、8万多元现金被搜刮一空,向万华警分局报
案并挂失门号。
警方调阅2支手机通联纪录,日前发现其中1支手机案发後2天又持续在使用中,
只不过换了另1门号使用,循线查出申登人为东区翁姓机车行老板,警方登门查
访,证实该门号为其14岁国三儿子在用。
翁姓少年表示,他上月初步行上学途中於路旁机车格内捡到这支漂亮的银色照相
手机,检查发现仍可使用,於是拿零用钱买充电器,随即将捡来的手机自用,浑
然不知已触法;父母问起时,他则谎称是低价向同学接收,家长也未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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