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nce (1/647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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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律] 如果是自己糊涂遗失 警方:不能报案被窃
时间Tue Aug 2 22:46:01 2005
http://news.yam.com/ettoday/computer/200507/20050703498679.html
3C产品被窃/如果是自己糊涂遗失 警方:不能报案被窃
记者陈晓蓝/台北报导 2005-07-03 15:50
不管是电脑或是手机被偷,都必须向警方报案,警方提醒大家,不能因为
亟欲把东西找回来,明明是自己遗失的,就报案被窃,因此大家还是要小
心看管才是。
提供电脑失窃协寻服务的原厂都要申报者出具「报案三联单」,有些电脑
公司,例如华硕电脑,要求更为严格,如果申报人与原先登记注册序号持
有者不同,或是根本没有做序号登记,还要要求出示本人购买证明,如果
是拍卖网站购得,没有发票证明,也要列印该拍卖网页。
华硕电脑方面表示,电脑购买後,使用者上网进行注册序号登记,资料库
就已经建档,不能再更改,如果日後将电脑转卖给人,资料库中持有者仍
为「第一手」使用者,这时就会要求出具购买证明,如果无法证明,也可
要求「第一手」使用者出面证明,该电脑的确转卖。
远传电信公共关系部专案副理张凯尧指出,以系统端来说,虽然可以很容
易查到目前某个IMEI序号的手机是被那个门号使用,但是仅提供给警政检
调机关查询,不能开放给消费者自行查询,就是因为系统端无法辨别该手
机真正所有人究竟是谁,同时基於个人资料保密问题,当然也不能让非警
政检调机关的一般消费者查询不属於自己门号的通联纪录,或是门号持有
者的基本资料。
警方表示,如果只是自己遗失,例如掉在计程车上或是被下一个乘客拿走
,这样拿走该物品的人就犯了侵占罪,但是物品持有人不能向警察机关以
「偷窃」报案,这样以「偷窃」送交地检署,就变成了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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