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sound (灯泡)
看板fightforland
标题[TAIA] 花莲垃圾,应以当地再利用或处理为优先!
时间Mon Nov 10 18:03:14 2003
基於「邻近原则」,花莲废弃物仍应以当地处理为优先,送往宜兰或台东交通都不方便
,距离过长也不环保!目前花莲要兴建「环保科技园区」,这是一个提升资源化及解决
垃圾问题的替代方式,配合乾湿垃圾分离、污染者付费等政策,另增设前处理及回收设
备,垃圾减量及资源化达50%以上并非不可能,目前看来花莲是最有机会成为台湾第一
的「零焚化」及「零废弃物」的县市,请加油!
急着兴建焚化厂的其他县市,不要以为垃圾烧了就没事,其实麻烦事才开始,我们以混
烧方式产生的灰渣(占原垃圾量 20%以上),毒性高且再利用机会几乎没有,同样也要
找地方埋啊!
威廉林
11-10
2003.11.09 中国时报
停建焚化厂 花莲有条件同意
林幸妃/台北报导
环保署完成五座焚化厂评估,结果出现大逆转,花莲县政府以正式公文表达有条件
同意停建,但需中央补助垃圾转运、掩埋场兴建费用,澎湖县、南投县、新竹县和苗栗
县因垃圾危机箭在弦上,首长坚持兴建计划不能停摆。
但不论行政院永续发展委员会或立法院对上述结果都仍有疑虑,环保署决定再委请
公正单位,针对经济面、法令面、环境面和地方自治应配合事项全面评估,并提出替代
方案研析。
在行政院永续会点名要求下,环保署针对国内五座民有民营焚化炉评估停建可行性
并提出报告,花莲县焚化厂经过三度招标均告流标,没有厂商愿意承揽,令中央和地方
都伤脑筋。
环保署评估,花莲地形狭长,人口集中在北部和南部,北部方面可透过垃圾减量和
资源回收,将所产垃圾量运往转运站,由中央协调其他县市伸出援手,调度运往宜兰焚
化,南部乡镇垃圾同样经转运调度送到台东。
因招标一再碰壁,花莲县的态度亦出现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县府以正式公文表态有
条件同意停建,但未来有关添购垃圾车、垃圾转运和掩埋场兴建等费用,都需中央全额
补助。
其余如澎湖县焚化厂,经环保署徵询地方,县府认为位处离岛的澎湖,没有邻近县
市可支援处理,且既有掩埋场即将饱和,垃圾转送台湾又需克服高额运费和海象等无法
掌控因素,表态绝不停建。
南投县、苗栗县和新竹县都因掩埋场在两年後相继饱和,届时恐垃圾无法处理,县
府坚持焚化厂继续兴建绝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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