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afly ( N    )
看板fightforland
标题公听会纪录(一)
时间Mon Jun 23 15:11:24 2003
发问三、此案开发面积50.4公顷,地目为何?土地是否已变更?是否要进入内政部
区域委员会审查变更土地使用?
Note: 依据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及区域计画法规定,申请开发面积十公顷以上者必
须送内政部区域计画委员会审查,而本案开发面积为50.4公顷,为何本案不用进
入区域计画委员会变更审查?
环保署某科长回答:
该处地目有林地、旱地等多种(没听清楚)。
而厂商尚末就地目变更提出申请。
专家学者补充:林益仁
本案有两大疑点:
1.纪录中环评委员有提出各种意见,但环评仍水到渠成。
2.未与当地居民沟通,环评完成居民仍不知情。
发问四、是否勘查过现场,请告诉我们此一基地的坡度为何,这麽陡的坡度适合开发吗
,上面种果树都会违法,盖掩埋场不会超限利用吗?
Note:此开发区之平均坡度60.7%,五级坡占全区面积的28.3%,六级坡占全区面积的
56.6%,且此基地乃属五重溪上游,已衍生土砂径流,对蝴蝶园养鱼的冲击经过林肯
大郡後便限制坡度超过30%不得开发,此开发案虽不是盖房子,但由於坡度过陡,有
潜在的垃圾崩发的危险,将危及附近居民人身安全。
某官员:
区域委员会将会就此问题进行评估。
未经过开发许可,不得动工。欲得到开发许可需先取得建筑执照、杂项
执照,通过环境评估、水土保持评估,并申请地目变更。
而本案目前水土保持评估正在进行中。
学者专家补充:李永展
现行法令有缺失,先通过审查再开说明会,未达到沟通效果,导致目前争端。
建议县府进行第二阶段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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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larafly 来自: 140.112.239.232 (06/23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