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sound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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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听会资料(1)
时间Sat Jun 21 23:20:43 2003
反对设置新店安康掩埋场公听会流程
共同主持人:姜新文教授、立法委员赵永清
为树立抗争的典范与落实人民是头家的跟本性理念,本公听会的设计将以居民发问为主
,官员回答後专家学者补充说明的方式进行,进请遵守。
9:40会议开始,主持人开场(立法委员赵永清、姜新文教授)
赵永清委员:
各位好新店安康地区共有13万的居民,已於90年9月通过环评,跟据本席与环评委员的了
解,审查当时便讨论是否要进入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估,但是当时以『一般事业废弃物
之处理问题紧迫』为由却否决掉进入更谨慎的二阶环评,这是一种逾越调环评审查公正
客观的,今天的会议主要是要讨论此案审查过程中,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知法玩法的
审查与申请程序,牵涉到规避环评法、行政程序法等法规内容实体审查,所以,希望透
过理性的答辩过程,凸显此案此案过程中的谬误,以期本案能进入更严谨的二阶环评审
查,也建议县府立刻成立有居民参与的「督察小组或委员会」。
新店安康事业废弃物掩埋场基本资料:
基地面积:50.4公顷
原开发面积20.9公顷,後来於变更增加了8.5-14公顷(200立方米)
90.7.22~90.7.27第三次审查
姜新文教授:
各位,几年来安康地区居民与焚化炉共枕,我们与我们的环境已经安静的忍受着焚化炉
的污染,我们已经尽了做为台北县民所应尽的义务,替大家解决垃圾的问题,让大家没
有垃圾大战的危机,为何今天又要在这里再设置掩埋场?我知道我们新店地区的知识水
准很高,而这里选出来的民意代表当然也是,此次公听会安康居民希望落实在地发声、
人民为主的基本精神,所以,希望各位民意代表能全程参与、安静的仔细聆听居民的声
音,跟我们一起监督谁失职了?谁规避责任?跟我们一起誓死反对再在安康地区设置掩
埋场。
发问一:丁万贵里长
此案依环评与地方民意是否有沟通?环评委员在审查时强调要先与当地居民沟通,请县
府说明作了哪些沟通?
Note:依89.12.21第一次讨论会、90.2.22第一次审查会、三次环评审查会纪录显示,大
部份委员表示由於「交通影响」及「环境影响」等重大议题,应进行「居民沟通」为何
不沟通?
县政府回答
专家学者补充:刘铭龙(环评专家/公民诉讼/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
发问二:请问环保署此案是否适用环保署「鼓励公民营机构兴建一般事业废弃物最终处
置场」计画补助经费?先期计画何时核定?此案的环评何时通过?先期计画是否是为此
案量身订作?
Note:依环保署「鼓励公民营机构兴建一般事业废弃物最终处置场」计画,先期计画是
招商的依据,而此案的先期计画通过时间为91年8月,而此案的环境影响评估通过时间
为90年9月,先期计画是否是为新店安康掩埋场厂商量身订作?
环保署回答
环保团体补充:绿色公民行动联盟陈建志
发问三、此案开发面积50.4公顷,地目为何?土地是否已变更?是否要进入内政部区域
委员会审查变更土地使用?
Note: 依据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及区域计画法规定,申请开发面积十公顷以上者必
须送内政部区域计画委员会审查,而本案开发面积为50.4公顷,为何本案不用进入区域
计画委员会变更审查?
内政部回答
专家学者补充:林益仁
发问四、是否勘查过现场,请告诉我们此一基地的坡度为何,这麽陡的坡度适合开发吗
,上面种果树都会违法,盖掩埋场不会超限利用吗?
Note:此开发区之平均坡度60.7%,五级坡占全区面积的28.3%,六级坡占全区面积的
56.6%,且此基地乃属五重溪上游,已衍生土砂径流,对蝴蝶园养鱼的冲击经过林肯
大郡後便限制坡度超过30%不得开发,此开发案虽不是盖房子,但由於坡度过陡,有
潜在的垃圾崩发的危险,将危及附近居民人身安全。
县政府
学者专家补充:李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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