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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公娼(男性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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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Tue Sep 13 05:12:18 2005
◆ 票选题目描述:
第五次的不定期议题为『公娼』,
台湾已经全面禁娼。
但是,废娼是否剥削了公娼的工作权与生存权?
性工作权是否也是人权?
版友们请投票表达自己对公娼的看法;
支持(赞成)或反对公娼的存在或是有其他意见还请留言说明。
请大家踊跃参予投票。
◆投票结果:(共有 62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我支持(赞成)公娼的存在 49 票 79.03% 79.03%
我反对公娼的存在 13 票 20.97% 20.97%
其他(请留言说明) 0 票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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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Wally 的建议:
我所知的行业如果被限定规范在国营企业,其行政效率与服务品质都不会太好,
性工作应该要合法化,而且等政府有管理经验後,更应该要开放民营~~~
○使用者 bordergogo 的建议:
反对公娼被污名化,赞成性交易合法化
○使用者 linchinyu 的建议:
这种东西要有合法且安全的管道:公倡。不然地下的只会更多且不安全
○使用者 ddccat 的建议:
哇哈哈哈哈哈哈
○使用者 eeelllrepure 的建议:
○使用者 esek 的建议:
人性的黑暗面,但大家都是凡人,政府处理方式与鸵鸟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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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62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