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ra (重新出发)
看板female_club
标题性别新闻(整理自近期中时、联合、自由等报系新闻网)
时间Wed Jan 29 01:36:11 2003
我们.WOMEN 电子双周报 第九期2003.01.24
性别新闻(整理自近期中时、联合、自由等报系新闻网)
1.人工生殖法 「子宫出借」预定三月送审
卫生署决定有条件开放代理孕母,规范相关问题的「人工生殖法草案」已大致拟定,
预计三月送立法院审议。在其中卫生署仅同意从未生育子女、且无子宫的不孕夫妻委
托代理孕母,而委托代母须无偿,委托人只能提供代母基本的医药费及补偿费,不允
许仲介等商业行为介入。
2.家庭教育法三读通过,结婚前、先上课?
根据立院日前三读通过的「家庭教育法」,为了降低日渐升高的离婚率,未来适婚男女
在结婚之前,应接受四小时以上、由县市政府所开办的家庭教育课程,以培养正确的婚
姻观念,内容将包括亲职、两性、婚姻、家庭资源与管理等项目。但考虑本课程为新设
,因此初期将以鼓励性质为主,等多数人都已上过课後,才会考虑改以强制性要求。
3.越南官方劝阻新娘嫁做台湾妇
越南新娘在台湾的人数近年来成长飞快,但因来台不适、甚至遭受虐待、性侵害个案层
出不穷;加上仲介业者「财大气粗」仲介手法,已在越南引起强烈反弹,当地媒体持续
争相挞伐,官方还制播影片,警告越南妇女不要被台湾郎重金迷失,我驻越南办事处人
员表示这对台湾的形象伤害很大。
4.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条件放宽
在大陆配偶一再争取下,劳委会已经修法放宽经济弱势的大陆配偶工作资格,对於未取
得居留权的大陆配偶,只要其家庭所得属於主计处公布家庭平均所得最低组,亦即全户
平均每人每月未超过 14607 元,即可申请工作许可,其中并可扣除大陆配偶工作收入,
因此只要台湾配偶收入未达 29214元,大陆配偶就可出外工作。另外劳委会职训局表示
,持有工作证的大陆配偶就视同本国人,除了可以合法工作,也可以前往各地公立就业
服务站办理求职登记,适用公共服务扩大就业方案。
5.民事诉讼法大翻修,「防二奶条款」完成立法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订所谓的「防二奶条款」及团体共同诉讼的
相关法源。未来夫妻只要提起离婚诉讼,无须待判决确定,即可就夫妻剩余财产差额提
请假扣押,同时为保障处於经济弱势的家庭妇女,基於家庭生活费用、扶养费等进行的
假扣押,法院担保金不得高於请求金额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