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sanyeh (老叶)
标题[转录]Re: [转录]同志通讯社「性权是人权」专题(1)
时间Fri Jan 3 22:18:47 2003
※ [本文转录自 susanyeh 信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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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Re: [转录]同志通讯社「性权是人权」专题(1)
时间: Fri Jan 3 22:17:42 2003
作者: susanyeh (Capisca?!) 看板: Woman_house
标题: Re: [转录]同志通讯社「性权是人权」专题(1)
时间: Fri Jan 3 21:02:24 2003
※ 引述《susanyeh (Capisca?!)》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susanyeh 信箱]
: 作者: [email protected]
: 标题: 同志通讯社「性权是人权」专题(1)
: 时间: Fri Jan 3 11:15:50 2003
: 作者: fario (话阿游) 看板: female_club
: 标题: 同志通讯社「性权是人权」专题(1)
: 时间: Wed Jan 1 23:04:51 2003
: 同志新闻通讯社「性权是人权」专题
: 有别於过去传统年度十大性新闻,性别人权协会、TG蝶园、同志谘询热线、日日春关
: 怀互助协会等四个团体,共同选出2002年十大违反性权事件,在政府人权立国的口号
: 下,於12月人权相关月份,特别以被污名的性/别主体发声,别具意义。
: 社会经常以八卦、窥视的心态对待性新闻,我们认为性新闻中反映的「性权」,是社
: 会应该认真面对的基本人权,因为基本人权本应包括「所有人」的人权,不该排除任
: 何人,特别是被性污名的弱势者-性工作者、跨性别、同性恋,以及被性道德压迫的
: 「一般人们」。
话是这麽说
可是今天去吃晚饭时,面店的老板娘提供了另一个思索的空间。
她提到,抓到的话(其实很难抓的,除非他们连孩子都生下来了,让你发现),可以
要求赔偿~毕竟,很多有外遇的人(不分男女),一旦成为不回家的人,同时也成为
不养家的人。
可是,有外遇的那一方可以恶性脱产,虽然目前民法已有针对恶性脱产方面修改,但是
对於不愿赔偿的人,你也无奈他何。
老板娘举了非常多他眼见的例子(其实我自己也看过),有趣的是,都是男人有外遇,
倒楣的太太在收烂摊子。我想女人外遇也不是没有,倒贴小白脸也时有所闻(我很好奇
男\女在这件事的比例是如何)。
可是,如果遭到背叛的一方在经济上没有独立,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就会成为弱势的一方
。只要对方不再提供金钱,遭到背叛的一方只好乖乖的投降。
这也就是为什麽晚晴协会在面对遭背叛的一方的投诉时,通常都会问他:你有没有工作
?没有?去找一个!如果你找不到,我们帮你~
因为,唯其在经济上能独立,才有谈判的本钱啊!
在婚姻中,通常没有收入的一方较多是女性(现在也有些家庭主夫了),所以,女性们
,你们不能没有工作,那怕赚得再少,不够奶粉钱、尿布钱、托婴钱也好,不能辞职。
因为,一旦你没有的经济独立权,万一有什麽事情发生,你连应变的选择都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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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孤独的,谁也不能代替
--风柜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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