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io (话阿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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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同志通讯社「性权是人权」专题(10)
时间Wed Jan 1 23:17:29 2003
2002违反性权十-户政机关不受理首对公开结婚女同志登记
国内第一对公开举行婚礼的女同志结婚後到户政事务所办结婚登记,新郎汤姆要让
汉娜成为他的妻子,小象是他的儿子,但户政机关以现行法令规定不受理,汤姆只
有以户长的身分帮汉娜、小象办寄居。两人决定领养个女儿,已和社工员接触,希
望他们同意让同志家庭领养孩子。
早在1986年祈家威即与同性伴侣到法院结婚被拒,并转向立法院请愿,立法院的答覆
为:「同性恋者为少数之变态,纯为满足情慾者,违背社会善良风俗。」2000年对於
民事裁定所适用法律申请释宪,司法院大法官於2001年会议中以程序问题决议「不受
理」。
今年法务部所拟「人权保障基本法」草案中已将「同性男女可依法组成家庭及收养
子女」列入,却迟迟未能通过施行。这一则女同志公开结婚并申请登记被拒的新
闻,仍然呈现了法律让同志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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