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io (话阿游)
看板female_club
标题同志通讯社「性权是人权」专题(3)
时间Wed Jan 1 23:09:54 2003
2002违反性权三-网路援交祭出儿少法 戕害性与言论自由
今年一整年,全省各地警局都以网路援交案件作为累积办案绩效的不二法门,
不管是在网路上公然留言、在悄悄话版面私下对话,或是被女警百般诱引上
钩。只要是想透过网路来放送有可能被视为「暗示」性交易的「言论」,就
会被设定为逮捕的目标。
其实,规范性交易本来就已经有「社会秩序维护法」,但是为了监控网路上的
交际行为,官方另订设立严苛的「儿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用更严厉
的尺度来规范成年人甚至还没达交易程度的交际行为,重判五年以下徒刑,这
和社维法对「与人性交易者」拘役三天相较,刑罚比例非常不对等,法界人士
早已诟病。儿少条例被过度扩张、泛滥解释,对於性言论和行为自由造成严重
戕害,社会以保护儿童青少年为名,行道德整肃之实;其实,无法理性面对社
会的现实与需求,掌握保障自由的法律原则,订定公平的、安全的、健康的法
律,这并不是社会之福、也非儿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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