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s (kons)
看板fastfood
标题Re: [转录][请问] 麦当劳吃东西为什麽要自己收拾
时间Sun Jun 29 18:48:43 2008
这只是很简单的买卖契约履行义务而已
事实上,我们今天就算去7-11买一瓶饮料,都算一种买卖契约的实现
照正常方式,应该是双方定契约
甲方:消费者王XX 乙方:店家711
於6/29日十八点三十分,甲方支付十五元新台币,购得乙方纯吃茶红茶一瓶,
银货两讫,乙方对该产品之品质卫生需负责任,并提供吸管一根....甲方保证
所使用货币为台湾地区合法流通之新台币,非伪造、作假.....OOXX...
然则日常生活中,图求交易方便迅速,皆以社会共同之默契,省略此一立约行为
但基於彼此买卖双方的消费默契,亦为一种无形之契约
回过头来看,我们今日用餐於麦当劳,也等同接受该自助式的用餐规则
当然,消费者也可以主张,本身并无此立约默契
但是此类速食餐,引进台湾行之有年,社会上早已熟知
同时餐厅内皆有标示,用餐之後请自行回收餐盘厨余与丢弃垃圾
故以无默契为不履行主张,个人认为并不适当
再者,若要忽视买卖契约之默契,无限扩大消费者之权益
尔後,是否可以呼朋引伴购买一杯小可乐,然後携带大量外食於速食店内开宠物PARTY
因为我也可以忽视不得携带外食与拒绝宠物进入之消费默契。
所以诸君今後用餐於麦当劳,请将自行收拾餐盘,列入消费契约的默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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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45.144
※ 编辑: kons 来自: 220.139.45.144 (06/29 18:51)
1F:推 magickevin:反串? 06/29 19:52
2F:→ poqwer:中肯~ 06/29 20:18
3F:→ poqwer:其实不只麦当劳,我吃过很多自助餐也都要求自己丢餐盘~~ 06/29 20:18
4F:→ kons:反串?!如果1F你修过商业概论,就知道我在说什麽了 06/29 20:27
5F:推 lovecat3317:这关反串屁事...1楼多念点书吧 06/29 21:20
6F:推 chikai:原po专业 06/29 21:27
7F:嘘 minivanilla:不同意本说法 契约义务必须要明订 06/29 21:47
一般市民生活在平常消费购物的时候,都是用共同之社会默契来取代实际明订之契约
今日阁下去夜市买个面线和蚵仔煎,也要路边摊老板拿个契约出来与你签订,
如此耗时费力,实非民之所意。
另举例,於夜市用餐时,老板需要免费提供碗筷与汤匙,甚至提供场地桌椅予以使用
以上服务皆伴随契约成立而有之,并无另外收费之情事,
此皆亦为大众社会共同默契之契约。
若依阁下之前言,尔後於夜市用膳,是否愿为彼此之义务而明订契约?
否之则不取碗筷亦不就地吃之?
异哉,实乃阁下之所愿耶?
8F:→ koroson:默契是要决大多数人认可,但这个讨论串争论这麽大,可见 06/29 21:58
9F:→ koroson:不构成契约之默契。 06/29 21:59
速食公司此作为行之有年,吾观登门消费者,亦多依此举行之
弃餐盘於案而不整者,鲜少矣。
另所谓共同默契之成立,在於便利双方交易简便迅速
吾等应视为已有一制式化之隐形契约置於柜台,
其制式化契约内容,已明载餐後需自行整理餐盘於厨余,购买薯条则送蕃茄酱等..
同时当消费成立则默认双方认可此契约并成立。
余信此规早为全国周之,若君不认可其契约,选择不前往消费则可。
而如今君择消费之,再诉无默契不认同其契约者,实为本末倒置矣。
※ 编辑: kons 来自: 220.139.45.144 (06/29 22:15)
10F:推 archimonde:这篇写的很文言文...好像在看古文观止..文笔不错 06/29 22:18
11F:→ kons:因为刚看完国文....3天後上要战场 06/29 22:21
12F:嘘 jesusgod:自以为 麦当劳一开始提出本来就不用收拾的 06/29 22:35
13F:→ jesusgod:很明显是个井底之蛙 06/29 22:36
14F:→ jesusgod:国外也不缺乏"不能"自己收拾的M 06/29 22:36
15F:→ jesusgod:不是外国人不收喔 是"不能"收 否则会被服务生讲话 06/29 22:37
16F:→ jesusgod:混淆视听 谣言止於智者 你会因你的言论而成为一颗毒瘤 06/29 22:38
料想台端误我所言意旨
我的文章在於就经济学探讨无形之契约,与台湾麦当劳要消费者自行收餐盘之关连
无意於追究其历史渊源与外国之行为
若套用阁下之所言,国外之麦当劳不予消费者自行收拾餐盘
可视为契约内容为「请交由服务生收拾餐盘」
而台湾现行多数之麦当劳契约内容为「请消费者自行处理餐盘」
本无规定要求各国乃至各店之消费契约需为一致,端视两造之默契
就台湾现存之麦当劳,存於卖场型之店家,亦为交由卖场服务人员处理
此一论述於我所提出之观点,并无相抵触,更甚者为替我补充而更完备。
感谢阁下的意见。
※ 编辑: kons 来自: 220.139.45.144 (06/29 23:00)
17F:嘘 skybearson:又一个走火入魔的 06/30 00:44
18F:嘘 winglos:谁管你呀 我就不是想收 叫我收 我就客诉服务态度 06/30 01:03
19F:→ aalittle:你忽略了客人不收店员也会收的默契 06/30 01:09
20F:嘘 yunhan:麦当劳很明显不是契约而只是道德劝说吧 不然他干嘛不主张 06/30 01:22
21F:嘘 litwit:你不内行... 楼下比较强~ 06/30 01:49
22F:嘘 winglos:你好弱 哭哭 06/30 02:22
23F:推 victoriameow:法律用语等到法院或法庭再说吧 这里是现实社会= = 06/30 04:17
24F:→ victoriameow:同为修习法律人 所以不嘘 但是 你走火入魔了~~XD 06/30 04:17
25F:嘘 koroson:昨天的推文都被修掉了,亏你还好意思说[虚心求教] 06/30 08:14
26F:推 koroson:糟~自己眼残 06/30 08:16
27F:→ chtomea:举路边小吃的东西谁要理你啊? 吃坏肚子上法院都没人理 06/30 12:17
28F:→ chtomea:签不签契约有差吗? 想清楚一点 路边的小吃是合法的吗?!? 06/30 12:18
29F:嘘 wellwel:你手不酸吗? 06/30 12:32
30F:嘘 kkkk123123:反串 06/30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