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eimei (小妹)
看板facelift
标题[分享] 玻尿酸微整形,小心水货问题多!
时间Thu Jul 29 17:51:17 2010
《特别企划》
文: 蔡慧茹
你知道台湾伪、劣药有多严重?根据监委调查,台湾市面流通伪、劣药的比率达42%,是
先进国家的6倍以上。现在连红透半边天的玻尿酸微整形,也出现擅自挟带入境、私下分
装的猖獗水货问题,随之衍生的安全性与相关刑责,提醒消费者不可不慎!
打击不法药物流通 政府加紧脚步
日前,根据监察委员的调查,台湾不法药物盛行,最严重的问题,则在於不法药物暴利惊
人,但罚则过轻!为此,行政院已结合跨部会力量,成立「伪劣假药联合取缔小组」,积
极取缔伪、劣药问题,并加重相关罚则。
医疗器材规定严 需核可证才能进行输入
以时下最热门的玻尿酸填充针剂而言,其系属於卫生署管理的医疗器材,依据药事法第40
条规定,凡有输入医疗器材的行为需求者,都必须先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发许可证,而所有
医疗器材的输入,也都必须经由许可证所有人或其授权者使可为之。
擅自挟带、私下分装 已触犯刑法
因此,不少不肖业者,由国外擅自挟带玻尿酸针剂闯关入境,甚至私下将不同剂型的玻尿
酸分装出售,不仅严重危害消费者安全,更形同触法,对於合法业者也是一大戕害。依据
国内药事法第84条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制造或输入医疗器材,即已构成走私伪药、不良医
疗器材的违法行为,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 10万元以下罚金;若明知为伪
药或禁药,还有贩卖、供应、调剂、运送、寄藏、转让或意图贩卖而陈列等行为,将处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等重罚。另外,刑法将「连续犯」规定改为
「一罪一罚」,每件犯罪事实必须独立认定,若犯罪10次,就处罚10次、判处10次刑期。
消费者千万不要以为玻尿酸也能像精品或化妆品一样「平行输入」,才不至於留下终身遗
憾!
未经低温真空保存,运输品质难掌控,水货安全堪忧!
微整形市场陷阱四伏,最大的风险,就来自於未经合法程序入境、以及业者私下分装的过
程,玻尿酸需要低温的运输环境,这是非法挟带无法企及的,私下分装的危机又更高一层
,若在非CGMP(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现行优良药品制造标准)环境下
进行分装,将破坏针剂内真空无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非常容易产生污染变质,对消费者
的人身安全造成莫大威胁!
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261482
心得:
玻尿酸微整形现在已经很流行了
市面上好像有满多诊所都推出以剂量收费的优惠
其实这样很不好
玻尿酸都是一整支真空包装的
一旦碰到空气就变质了
就像文章所说的水货
你怎麽知道他在海上漂流几天了?
那麽热的天气难道不会变质吗?
毕竟是打进身体的东西
还是要谨慎一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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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主人
不是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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