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g (一点一点走)
看板eslite
标题[讨论] 关於拍照限制
时间Tue Dec 4 19:57:22 2007
事情发生在今十分钟前,
由於对方(店长)事後还算诚肯,
在此就不列出店名了。
事情是这样的:
个人一直有一个习惯是,当看到好书而手头生活费不足时,
会把书的封面拍下来,回家後列在待买书单里,
等到哪天有钱时再去把书带回来。
今天也是这样,口袋没闲钱,只得先拍下三本我感兴趣的书。
这时该店店长突然走过来,说拍摄是禁止的,
但当我反问为何必需停下拍摄时,他完全说不出个所以然,
问他你们究竟是在哪里有这样的宣告,他只说"门口有",
就一直反覆不断强调他很忙,他要先离开,
"你问这里的人,大家都知道书店里不能拍照",
然後就这样丢下我,快步进後方的工作区。
我像个笨蛋,先为了未曾被知会过的事物而被指责,
後又被当"只有你不知道"的傻子,感受非常恶劣。
我不服气,到工作区敲门,把这位店长找出来,
"我拒绝接受你这种单方面、从未明确告知客人的宣告",
要他说个明白,"你是用怎样的立场禁止顾客拍摄个人所需的书籍资讯?"
"我有任何妨碍到你们公司商业机密之处吗?"
他依然是个口齿不清,改口强调"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限制",
但当要他举例"哪些地方有这样的限制"时,却又含糊不清。
连自己的立场都说不清楚,有什麽资格要求别人?
最後我问,
"如果你们这麽重视这件事,你们可曾以任何明显的方式宣告?"
他带我到门口,指着门口警铃,约是膝盖~大腿高度之处,
那边有个淡色画出的图示,一个被画上斜线的相机。
我靠,那也是个标示?
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没有任何的范围概念解释,
在这个连泡面都会在封面上写下"图片仅供参考"的年代,
诚品这家书店却能以一个单方面定义、
放置於极不明显之处(那个高度,根本不在成年人的正常视野之内)、
无任何规则解释的图片来局限客人的行为。
这样对吗?
我知道许多场所对摄影有限制,
但在我的认知里,这些限制的立意是基於:
(1)商业竞争,如对商业机密的维持;
(2)该场所本身为一设计整体,如101等大楼。
但单纯拍摄"我感兴趣的书的封面",不知违反了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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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蒂达:你靠什麽维生?
里昂:清洁工
玛蒂达:你说你是杀手?
里昂:对
玛蒂达:真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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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2.170
※ 编辑: bag 来自: 140.112.212.170 (12/04 20:02)
1F:→ bag:不好意思 谁的推文被盖掉了? ^^||| 12/04 20:02
2F:→ torayaki:所幸这个习惯看似能够行遍天下,从来没被制止过。 12/04 20:02
3F:→ bag:也请楼上说出个道理 不然我只能当你也是个人云亦云 12/04 20:03
4F:→ bag:说真的我实在对你们这种连自己立场是什麽都说不清的人感到厌烦 12/04 20:04
5F:推 torayaki:我尚且有一个习惯,进我的房间要脱鞋;也所幸, 12/04 20:10
6F:→ torayaki:当我告知来客请脱鞋的时候,不必举例, 12/04 20:11
7F:→ torayaki:还有哪个人的家也要脱鞋。 12/04 20:11
8F:推 bag:因为那是你的私人空间啊! 废话 12/04 20:12
9F:→ bag:请针对质疑回答 否则对於你的言论 我将一概无视 12/04 20:12
10F:→ bag:我单纯想要知道贵方的规举从何而来 12/04 20:13
11F:→ bag:如果不能回答这件事 请不要插嘴 感谢! 12/04 20:14
12F:推 torayaki:并且我也十分感谢,当我在电影院被告知请把手机关机时, 12/04 20:16
13F:→ torayaki:也没有被疲劳轰炸还有哪家哪家电影院希望观众把手机关掉 12/04 20:17
14F:→ torayaki:这世界好人真多。 12/04 20:18
15F:推 bag:原来你还是个员工啊! 贵公司的服务业训练如此高标 受教! 12/04 20:18
16F:推 torayaki:特此向在私人空间与公共场合都一样有礼温柔敦厚的人致敬 12/04 20:25
17F:推 linlinda:大部分的书店都不可以照相吧 12/04 20:47
18F:→ linlinda:怕会侵权 12/04 20:48
19F:嘘 Ponderer:说看不懂标示未免太牵强了 你上公厕要不要人家跟你解释 12/05 12:56
20F:→ Ponderer:两条腿的是男厕 穿裙子的是女厕 12/05 12:57
21F:→ Ponderer:我随便乱闯是不是可以说我不认同符号跟性别的代表性 12/05 12:58
22F:→ Ponderer:相机加了斜线 难道是禁止你在此贩卖摄影器材吗 12/05 13:01
23F:推 bag:想必楼上天资异於常人 无需任何经验即知何为男女厕 12/05 20:29
24F:→ bag:另外 "不懂标示"这句话完全是你说的 我从未在此有疑义 12/05 20:30
25F:→ bag:那是一个完全没有解释的图示 其实并没有任何效力可言 12/05 20:32
26F:推 bag:如果p大对此别有洞见 去跟法官说吧! 12/05 20:45
27F:推 torayaki:""说真的, 12/06 01:22
28F:→ torayaki:实在对你们这种连自己立场是什麽都说不清的人感到厌烦"" 12/06 01:23
29F:嘘 Ponderer:原来你看得懂那个标示啊~~ 12/06 01:28
30F:→ Ponderer:人家的店 人家的规定 你说没有效力就没有效力喔 12/06 01:31
31F:→ futher:看到"感受非常恶劣"这句话,我颇想知道那位告知你不能拍照 12/06 13:40
32F:→ futher:的店长口气有多差??会让当事人有被指责的感觉??还是不如就 12/06 13:40
33F:→ futher:请原po直接指明是哪家店吧,如果连"店长"都无法回答你在店 12/06 13:41
34F:→ futher:内摄影的问题及顾虑,那是否有需要检讨的地方呢? 12/06 13:44
35F:嘘 StanKitty:恶心的自推 12/07 19:17
36F:嘘 bujiu:奥客 12/07 23:04
37F:嘘 ieng2000:奥客 12/07 23:33
38F:嘘 Kapenza: 12/09 00:21
39F:嘘 butterhu:奥客 12/09 10:10
40F:推 evanc3:每次看到不能拍照的地方就会想知道理由是很正常的 12/12 19:21
41F:→ evanc3:是有奥到哪里去? 12/12 19:22
42F:嘘 sweetiegirl:没常识没关系..不要奥给人家看嘛... 12/12 20:16
43F:→ LarrikinLove:有点奥 12/13 12:03
44F:嘘 cosmogirl:非常奥 12/13 21:04
45F:嘘 xiaoyu557:真的很奥 搬出一堆法条就要别人认同你.. 12/14 10:41
46F:嘘 Ibra:老实说真的很奥 规定又不是店长订的 将心比心吧 12/19 19:14
47F:→ Ibra:难道你不知道书名可以用笔记下来 或是用脑袋记下来的嘛? 12/19 19:15
48F:→ Ibra:何必要先去破坏人家的规矩 再来要求对方陪你演这出闹剧呢? 12/19 19:15
49F:嘘 Jochum: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 12/20 18:26
50F:嘘 cityeffect:到别人的地盘就要遵守规定 12/22 21:56
51F:嘘 eclipsezoe:有标示就是有标示,我想你可以建议他们标示弄清楚些, 01/02 01:10
52F:→ eclipsezoe:-而不是强调自己拍照的合理性 01/02 01:11
53F:嘘 chungkai:不喜欢人家的游戏规则就不要下场玩阿~切,诚品也没说禁止 01/02 10:43
54F:→ chungkai:脱裤子~那你怎不也脱~虽然我也很想拍,但口气似乎都别人 01/02 10:45
55F:→ chungkai:的错~看~我还想带笔电+扫描器去扫描哩,但我知这是礼貌 01/02 10:47
56F:嘘 Milujukrev:奥客,你连最基本的书店规则都不知道讲话还这麽大声? 01/08 14:35
57F:嘘 ammmmm:原PO 这世界上有很多约定俗成 是人家没有必要跟你解释的 01/18 22:35
58F:嘘 akicho:就有是你这种没品 还脑羞成怒的人 奥 01/21 13:56
59F:嘘 minced:嘘你 明明先错在先还理直气状 笑死人 01/21 23:15
60F:嘘 lovelyland:你已经触犯了智慧财产权自己却不知道 还敢説嘴 就是有 01/26 03:37
61F:→ lovelyland:你这种奥克 太夸张了吧 谁知道是不是你自己渲染的 01/26 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