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ri (KingKongIsNotDead!)
看板eslite
标题Re: [调查]有多少人知道,诚品买贵买错都不能退?
时间Tue Dec 5 03:15:29 2006
那个… 真的忍不住想要回一下
先说我并不是诚品员工 也没多爱诚品
只是自己也是服务业站柜台
常常遇到这个问题真的让人很抓狂
前阵子因为被客人气到所以去读了消保法跟民法
顺便回在这里
您说的买贵买错都不能退这件事诚品本身并没有违法
其实不管你在哪家店 只要您是亲自到店里挑选商品结帐
之後发现买贵或买错要退店家不给退的话 店家并不理亏
这个消保会网页给你参考
http://www.cpc.gov.tw/index.asp?pagenumber=465
另外您说的七日内无条件退换货
在消保法里明文规定
(附上消保法完整条文给您
http://tinyurl.com/v7f3w )
第三节
第 18 条 企业经营者为邮购买卖或访问买卖时,应将其买卖之条件、
出卖人之姓名、名称、负责人、事务所或住居所告知买受之消费者。
第 19 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
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契约经解除者,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
对於消费者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意思就是说,除非您今天是邮购、网购或是访问买卖,或是您是受到胁迫购买此
店家商品,不然您拿了商品到柜台结帐,结下去的瞬间就是和商家缔结了买卖契约,
而且今天诚品的购物规定是明白的贴在柜台後,并没有被刻意隐藏或挡住,
则消保法里没有任何条文说消费者购买商品後不满意或是买错店家必须无条件退换货
除非像您说的,店家在其购物规定里有说可以让客人因某些理由退换货(像FNAC)
不然只能请您自己在结帐前三思了
而且其实我认为你根本就是针对诚品来的
我只能说你不要把诚品想的太高尚
他一样是商店 摆明来赚你钱 不会因为他走高格调路线就对客人百依百顺
另外我也要说 客人真的自己也不要太过分
消保法的制定是基於企业经营者与顾客平等互惠的原则上
并不是拿来让客人无限上纲 以为自己可以想怎样就怎样用的
就这样
※ 引述《amoon (amoon)》之铭言:
: 我敢发誓,在诚品消费,买错买贵都不能退!
: 在诚品消费,除非商品有瑕疵,否则都不能退换喔...就算换也不能换其他商品
: 只能换同一商品....
: 我有切身之痛的例子....但碍於这是一项小调查...因此不赘述了
: 我只想知道有多少版友跟我一样...结帐时并没有注意到後面的告示...
: (我不认为企业有贴告示就尽到了告知的责任了.....)
: 也想呼吁诚品,要马就在顾客结帐时确认做到告知的责任...
: 不然就是取消这个不合理的规定....
: 如果FNAC都能做到七天内无条件退货,诚品网路书店也能做到
: 在屈臣氏连用过的商品都能退货了....
: 为什麽,诚品实体书店做不到?
: 欢迎大家表达想法,也欢迎用推文告知是否每次在消费前就知道这项规定了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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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1.4.66
1F:推 ckuo:嗯, 我觉得互相尊重很重要, 自以为是的店员或颐指气使的顾客 12/05 12:27
2F:→ ckuo:都让人讨厌... 12/05 12:28
3F:推 amoon:我PO文是不满诚品没错...规定是其次..主要是不满诚品没有尽 12/05 16:26
4F:→ amoon:到告知的责任...毕竟买方要知道才叫做「告知」..我想我的确 12/05 16:28
5F:→ amoon:忽略了後面的告示..可就连结帐店员的名牌我都不会注意到... 12/05 16:30
6F:→ amoon:又怎能期盼消费者一定会注意到店员後面的告示呢?我想如果 12/05 16:30
7F:→ amoon:诚品能做到告知顾客相关的退换货规则..一定能避免许多误会 12/05 16:31
8F:推 bag:我觉得你搞错了 在台湾 要告知的是买错能退能换 12/05 18:56
9F:→ bag:这对消费者来说有点不公平 算个无奈 但事实就是这样 12/05 18:57
10F:→ b1ueish:amoon你走在路上需要交通警察跟你"告知"交通规则吗? 12/05 22:38
11F:→ moebeco:amoon挂个名牌去买书好了! 我个人用电脑帮你比价算了 12/21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