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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千古文人侠客梦○第三章 清代侠义小说
发信站新竹师院风之坊 (Tue Apr 18 11:42:4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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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文人侠客梦 ◎陈平原
【第三章】 清代侠义小说
清代侠义小说的形成及演变,既受制於文化背景、政治氛围、读者心理与传播媒介
,也受制於文学传统。而作家对文学传统的借鉴,又大致可分为题材方面的继承以
及体制方面的改造。影响侠的形象以及行侠故事的,可从《史记‧游侠列传》和历
代游侠诗篇,一直拉到唐宋传奇、宋元话本、元明清戏曲,甚至还有那更为源远流
长的「笔记小说」。而影响侠义小说的叙事方式和结构技巧的,则可能是早出或平
行发展的其他小说类型。相对於英雄传奇、历史演义、神魔小说、风月传奇、公案
小说等小说类型,武侠小说是後起之秀。出现侠客或打斗场面的小说,不等於就是
武侠小说;作为一种小说类型,武侠小说起码应包括相对固定的行侠主题、行侠手
段以及相应的文化意识、叙式方式与结构技巧。因此,我主张把清代侠义小说作为
武侠小说类型真正成形的标志,而把唐宋豪侠小说以及明代小说(话本、章回)中
关於侠客的描写,作为武侠小说类型的「前驱」。
在小说类型发展史上,後辈不可能「平空出世」,在其「独立」的过程中,往往带
有其他小说类型的痕迹。这些或明或暗的痕迹,记录了这一小说类型诞生前最近而
且最具决定意义的努力。若考察作为「小说类型」而不是「侠客故事」的武侠小说
的演变与发展,其他小说类型的影响似乎比同样描写侠客的唐传奇和宋元话本还重
要。况且,後者已有不少研究成果,前者则很少人涉及。
本章主要分析公案小说、英雄传奇、风月传奇对清代侠义小说的影响。至於神魔小
说、历史演义,虽则对本世纪二十年代以後的旧派武侠小说、新派武侠小说颇有作
用,但对清代侠义小说影响不大,故不拟涉及。
一
自从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设专章论述「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後,治小说史
者多喜谈论清中叶後侠义与公案故事的合流,并命名为「侠义公案小说」(如北京
大学中文系《中国小说史稿》)或「公案侠义小说」(如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
)。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都引鲁迅着作为据,实则颇多误解之处。无论是在《中
国小说史略》还是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鲁迅都是取《忠烈侠义传》这
一代表作的「侠义」二字,为这一小说类型命名,并突出其「大旨在揄扬勇侠,赞
美粗豪,然又必不背於忠义」。至於清官断案情节,鲁迅并不看重,这从他将道光
十八年所刊《施公案》初集只是作为「侠义小说先导」一笔带过也可看出。
後世研究者之所以非要在「侠义」前後加上「公案」二字不可,很大成分是被胡适
的考证引入歧途。胡适从《宋史》记载「立朝刚毅」、「性峭直」的包拯,到民间
传说中「日断阳事,夜断阴事」的包青天,到《元曲选》中十种包公断狱故事,再
到明代杂记体的《包公案》、清代章回体的《龙图公案》,最後才是他要着重论述
的《三侠五义》──这条线这麽一拉,《三侠五义》俨然成了公案小说的集大成者
。可同一篇文章中,胡适还有另一段话,却常被研究者忽略:
《三侠五义》本是一部新的《龙图公案》,後来才放手做去,撇开了包公
,专讲各位侠义。……包公的部分是因袭的居多,侠义的部分是创作的居
多。
也就是说,即使是有「历史考据癖」的胡适,也承认《三侠五义》主要是「侠义」
而不是「公案」;「公案」部分只是因袭创作以便引起话头,是新生前尚未完全蜕
去的「旧壳」。大概由於胡适论述包龙图这一「箭垛式人物」的演变更见功力,再
加上中国学者喜欢以考史的眼光读小说,故胡适的下半句话常被遗忘。
实际上,总共一二○回的《三侠五义》,从第十三回「安平镇五鼠单行义 苗家集
双侠对分金」起,包公就基本退出前台──清官审案让位於侠客行侠与打斗。在《
小五义》和《续小五义》中,这种倾向更明显,清官颜查散全靠侠客保驾,断案之
功微乎其微。《施公案》表面上以施仕纶贯串始终,可清官形象也远不及黄天霸等
侠客有光彩;正集还勉强可以说平分秋色,「二续」後便一边倒了。难怪作家这样
赞叹:「哪得常能留侠义,斩他奸党佞臣头」(《小五义》第三十回)──锄奸除
恶的不是忠臣清官,而是侠客义士。清官只不过是面旗帜,使得站在大旗下的侠客
除起奸来「名正言顺」。联系产生於此前此後、被研究者划归同一类型的《绿牡丹
》、《儿女英雄传》、《永庆昇平》、《七剑十三侠》等小说,更可见清官断案非
清代侠义小说题中应有之义。还是鲁迅的说法切合实际:
这等小说,大概是叙侠义之士,除盗平叛的事情,而中间每以名臣大官,
总领一切。
关键在「除盗平叛」,而不是「平反冤狱」,主角当然非侠客莫属,名臣只是点缀
而已。
当然,这里有个演变的过程。一般来说,创作时间越往後,侠客的戏越重,越接近
今人眼中的「武侠小说」。也就是说,「公案」的痕迹越来越淡,以至於无法辨认
。因此,与其说是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的「合流」,不如说是两者的「分化」。因
为,在此以前,双方并未真正独立,未独立的双方焉能谈得上「合流」?宋人灌园
耐得翁《都城纪胜》中「瓦舍众伎」条云:「说公案,皆是搏刀扞棒及发迹变泰之
事。」而罗烨《醉翁谈录‧舌耕叙引》分「说话」为八类,其中「公案」类十六篇
,据考证只有〈三现身〉、〈圣手二郎〉两篇符合今人公案小说标准;而〈石头孙
立〉和〈戴嗣宗〉则可能是「水浒故事」。宋元「说话」中肯定有侠客故事,只是
并非独立的类别;今人考定为有「武侠小说」味道者,〈红线盗印〉属「妖术」类
,〈红蜘蛛〉属「灵怪类」,〈花和尚〉属「扞棒」类,〈十条龙〉属「朴刀」类
。若相信《都城纪胜》的说法,把「朴刀」、「扞棒」列入「说公案」类中,则今
人陈汝衡关於凡因动武成为官府勘察审问对象的,都是公案故事的说法便不无道理
:
所谓「朴刀扞棒」,是泛指江湖亡命,杀人报仇,造成血案,以至惊官动
府一类的故事。再如强梁恶霸,犯案累累,贪官赃吏,横行不法,当有侠
盗人物,路见不平,用暴力方式,替人民痛痛快快地伸冤雪恨,也是公案
故事。
若如是,「公案」、「侠义」实不可分,两者往往纠合在一起。《三言》、《二拍
》中,不乏「侠客」、「侠女」、「侠僧」、「侠盗」,可也并非纯粹的「侠义小
说」,如〈错斩崔宁〉、〈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神偷寄兴一枝梅 侠盗惯行三
昧戏〉等名篇,都是兼合「公案」与「侠义」。《水浒传》中固然颇多「当入太史
公〈游侠列传〉」的人物,可鲁达、武松、宋江辈如此杀人复仇,不也属「公案」
范围?宋元说话中的「公案」,为後世公案小说提供了故事和人物;至於公案小说
的整体结构技巧,则另有渊源。从宋元时代分类记录诉讼判决书的《名公书判清明
集》等,演变发展为明代按故事性质分类、录状词和判词但扩大叙事成分的《廉明
公案》等,再到减少判词而突出故事,并把判官集中设定为包公的《龙图公案》等
,公案小说日渐成熟。明清两代,随着大批专门记载清官断狱故事的小说专集出现
,公案小说作为一种小说类型才真正成立。其後,侠客故事也不甘附庸,很快脱颍
而出,到《三侠五义》已是「一山不容二虎」,非分道扬镳不可了。此前「公案」
、「侠义」界限模糊,此後则是泾渭分明,这不正好说明不是「合流」而是「分化
」吗?
清代侠义小说,在其走出混沌状态的过程中,得益於其兄弟「公案小说」处不少,
其中最突出的当推长篇小说结构技巧。唐宋传奇及宋元话本中述及侠客者,绝大部
分集中描述一人一事,或者一主一从,很少像凌蒙初那样叙「穿窬小人中大侠」懒
龙的一系列互不连贯的行侠故事(《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九)。这种结构方式利於
短篇小说而不利於长篇小说。像《水浒传》前半部那样由若干列传构成当然也可以
,不过未免松散了些。公案小说专集的大量印行,很可能启发了侠义小说家的结构
意识:用同一位清官串起所有断狱故事以获得小说的整体感,与「以名臣大官,总
领一切」,使得八方漫游四处出击的侠客,不至於如一盘散沙,两者在结构意识上
的确颇为相似。而这种「虽云长篇颇同短制」的「集锦式」结构技巧,既符合说书
艺术的特点(《三侠五义》、《小五义》、《永庆昇平》等都是据说书艺人底本改
编的),又很容易为文化水平不高的作家所掌握,难怪其风靡一时。
二
表面上公案小说与清代侠义小说的渊源最深,可实际上破案只是侠义小说的框架和
引子;真正影响侠义小说发展的,是《水浒传》为代表的英雄传奇。正如鲁迅在评
述清代侠义小说时所说的:
其中所叙的侠客,大半粗豪,很像《水浒》中底人物,故其事实虽然来自
《龙图公案》,而源流则仍出於《水浒》。
只是侠义小说之受惠於《水浒传》,远不只是粗豪的侠客形象(如《三侠五义》中
的徐庆、《小五义》中韩天锦等愣爷莽汉),更包括打斗场面的描写和行侠主题的
设计。至於具体的细节和场面的袭用,可就难以胜数了。此外,《续小五义》中施
俊於庙中被害,因道出自家姓名而得救(第四九回),自是从宋公明清风山遇险一
节脱胎而来;《儿女英雄传》中描写十三妹连杀十凶僧时,始终不忘「那一轮冷森
森的月儿」,此笔法也似曾相识,起码「张都蓝血溅鸳鸯楼」一回用过。
清代侠义小说从《水浒传》等英雄传奇借鉴取法之处实在太多,以致我们必须首先
谈论两者之异。关於宋代说话四家的分类,学界历来众说纷纭,这里不作分辨。只
是《都城纪胜》中「瓦舍众伎」条称:「凡傀儡,敷演烟粉灵怪故事、铁骑公案之
类。」其中「烟粉灵怪」重文,「铁骑公案」近武。何以後出的《梦粱录》、《武
林旧事》、《醉翁谈录》均唯独丢了「铁骑儿」?这谜不好解,今人的研究也只是
猜测而已。耐得翁的原话是这样的:
说公案,皆是搏刀扞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
也就是说,同是动武,有「朴刀扞棒」和「士马金鼓」之别。严敦易将「铁骑」解
为「异民族侵入者的军队的象徵,因而:
「说铁骑儿」便用来代替了与金兵有关的传说故事的总名称,而叙说国内
阶级矛盾冲突的农民起义传说故事,因为起义队伍的大多数参加了民族斗
争,便又借着这个名称的掩蔽而传播着。
胡士莹赞赏这一说法,并强调其思想内容与统治者尖锐对立,因而很快「不复存在
」。在我看来,问题很可能没那麽复杂,政治斗争如何直接影响「说话」的分类,
起码没有直接的佐证。反而是「说铁骑儿」的具体内容,若狄青故事、岳飞故事、
杨家将故事、水浒故事,不但没有消失,而且愈演愈烈,後竟发展成为长篇的「英
雄传奇」。只不过在吴自牧和罗烨生活的时代,「说铁骑儿」的项目可能已不时兴
,这一类故事散入「朴刀」和「扞棒」──《醉翁谈录》中「朴刀」和「杆棒」类
就收有〈杨令公〉、〈五郎为僧〉等杨家将故事和〈青面兽〉、〈花和尚〉、〈武
行者〉、〈王温上边〉等水浒故事。
不过,若从後世武侠小说和英雄传奇各自的发展路向看,「朴刀扞棒」和「士马金
鼓」的区分还是颇为精采的。侠客锄强扶弱,是为平人间之不平;英雄夺关斩将,
是为解国家之危难──两者动武的目的不同。侠客「不轨於正义」,隐身江湖,至
多作为「道统」的补充;英雄维护现存体制,出将入相,本身就代表「道统」──
两者动武的效果不同。侠客仗剑行侠,浪迹天涯,擅长单打、步战、使短兵器、打
巧仗;英雄带兵打仗,运筹帷幄,注重阵战、马战、用长兵器、打大仗──两者动
武的方式也不一样。後者或许就蕴含着「朴刀扞棒」与「士马金鼓」的主要区别。
《三侠五义》第九八回写北侠擒蓝骁,交手别致斗法新奇,後有一句话补充说明:
虽则是失了征战的规矩,却正是侠客的行藏。
侠客与英雄打斗方式的划分,没有「明文规定」,两者不无交叉之处;而「壮士」
、「豪杰」、「好汉」、「英雄」、「侠客」之类的称呼,更可能为武侠小说与英
雄传奇共有。不过,前者作为独立的个体(不妨有帮手),而後者则是军事集团的
代表(不妨单枪匹马),两者的区别还是明显的。至於侠客为什麽选择步战而不是
马战,《施公案》和《笑傲江湖》各有一段精采的说明:
原来马战,虽然得势,却不比步战灵便。步战身纵蹿跳,自由便利。马战
任你身躯灵活,总不能如步战便捷。(《施公案》第三八九回)
林平之剑法的长处,在於变化莫测,迅若雷电,他骑在马上,这长处便大
大打了个折扣……(《笑傲江湖》第三五回)
侠客之所以是「仗剑」而不是「持斧」、是「步战」而不是「马战」,为的都是打
斗中的「自由便利」与「变化莫测」。
若此说成立,则《水浒传》前半部虽有武侠小说的味道,但其基本倾向仍是英雄传
奇。如今讲武侠小说者,颇有以《水浒传》为「正宗」,并因此斥责後世的武侠小
说为「侠文学的堕落」的;而我则只是将其作为深刻影响清代侠义小说形成的含武
侠内容的英雄传奇的代表。也就是说,在我看来,英雄传奇大都夹点侠客的故事,
《三侠五义》等取法借鉴的也不只是一部《水浒传》,而是以其为代表的整个小说
类型。故单讲《水浒传》的影响远远不够。
英雄传奇之影响於侠义小说,最主要的有两点,一是打斗场面的描写,一是侠义主
题的表现。
现实生活中的侠客不一定动武,可武侠小说中不能没有打斗。不但要「打」,而且
要打得「好看」。好看不好看,不取决於侠客,而主要取决於作家。要说侠客本领
,红线、崑仑奴、聂隐娘自是武林高手,可惜小说中打斗场面要不一笔带过,要不
作暗场处理。段成式《酉阳杂俎》中的〈兰陵老人〉,算是唐代豪侠小说中描写技
击较出色者,也不过近乎杂耍般舞七口利剑於中庭,与後世武侠小说中精采的打斗
场面相比,仍有很大距离。
话本小说中的打斗,开始出现转机。固然仍有「飞剑取人头」、「顷刻行千里」之
类的简单叙述,但也出现了一些实战场面的精细描摩,而且越来越戏剧化。宋人话
本〈杨温拦路虎传〉中叙杨温分别与马都头、李贵使棒,两段描写都还说不上精细
,但已颇有情趣:
马都头棒打杨官人,就幸则一步,拦腰便打。那马都头使棒,则半步一隔
,杨官人便走。都头赶上使一棒,劈头打下来,杨官人把脚侧一步,棒过
和身也过,落夹背一棒,把都头打一下伏地,看见脊背上肿起来。
杨三官把一条棒,李贵把一条棒,两个放对,使一合,杨三是行家,使棒
的叫做腾倒,见了冷破,再使一合。那杨承局一棒,劈头便打下来,唤作
大捷。李贵使一扛隔,杨官人棒待落,却不打头,入一步则半步,一棒望
小腿上打着,李贵叫一声,辟然倒地。
到了明人创作的〈赵太祖千里送京娘〉,侠客依然还是使棒,不过动作幅度大为提
高,斗勇兼斗智,且不忘调侃两句,更显出文章波澜:
公子隐身北墙之侧,看得真切,等待马头相近,大喊一声道:「强贼看棒
!」从人丛中跃出,如一只老鹰半空飞下。说时迟,那时快!那马惊骇,
望前一跳,这里棒势去得重,打折了马的一只前蹄。那马负疼就倒,张广
儿身松,早跳下马。背後陈名持棍来迎,早被公子一棒打翻。张广儿舞动
双刀,来斗公子。公子腾步到空阔处,与强人放对。斗上十余合,张广儿
一刀砍来,公子棍起中其手指。广儿右手失刀,左手便觉没势,回步便走
。公子喝道:「你绰号满天飞,今日不怕你飞上天去!」赶进一步,举棒
望脑後劈下,打做个肉[食巴]。
而《水浒传》中〈林冲棒打洪教头〉一回,妙处主要不在双方的打斗技巧,而在使
棒人的心态。用金圣叹的话说,就是:
写得棒是活棒,武师是活武师,妙绝之笔。
把武打场面的描写和人物性格的表现结合起来,武中见「文」,武中见「人」,此
类例子在《水浒传》中并不罕见,若「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
,莫不如此。
《水浒传》中也有部分神怪斗法的战争场面,实在未见精采。不过作者似乎颇有自
知之明,往往只是略叙,「特避俗笔也」。金圣叹对此相当赞赏:
写公孙神功道法,只是一笔两笔,不肯出力铺张,是此书特特过人一等处
。
尽量减少神怪色彩,写实打斗场面,而且注意表现打斗中的「人」,这一点对以後
武侠小说发展影响甚大。而作者之所以毋须借助神仙法力,单靠实写技击,就能满
纸生辉,跟其时武术技击的发达大有关系。明清时代,中国武术各家各派均有大发
展大普及,军中民间都不乏擅长此道者,打斗起来「蔚为奇观」。《水浒传》中棒
法精采,不过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不是寻常家数」。到《飞龙全传》可就不
一样了,强调「太祖神拳出少林,全凭本领定乾坤」(第二三回),只是赵匡胤「
拉开架式,踊跃腾挪」时,未见少林绝招。蒲松龄《聊斋志异》中〈武技〉一篇,
少林拳外又添了武当拳,而且分出内外家:「拳勇之技,少林为外家,武当张三丰
为内家。」文康的《儿女英雄传》中瘦和尚以少林拳与十三妹相斗,一招一式均有
来历,照作者的说法,「打拳的这家武艺,却与厮杀械斗不同,有个家数,有个规
矩,有个架式」(第六回)。有家数、有规矩、有架式的打斗,写起来自是更热闹
更好看。
从唐代豪侠小说中的侠,到清代侠义小说中的侠,最大的转变是打斗本领的人间化
与思想感情的世俗化。除说书人需要适合市民听众的口味外,很大原因是中间隔着
《水浒传》、《杨家将》、《隋史遗文》、《水浒後传》、《说岳全传》等一大批
英雄传奇。英雄发迹之後率领千军万马冲锋陷阵,此前则可能流落江湖,或本身就
是绿林好汉,故其打斗方式与思想感情影响後世的侠义小说,一点也不奇怪。
人们对清代侠义小说中的「英雄」投靠清官,徒供驱遣,甚至像黄天霸那样「仗本
领高强,要灭尽江湖上的我辈」(《施公案》第四○二回),很不以为然,斥之为
对「水浒精神」的背叛。鲁迅说「这是作者思想的大不同处,大概也因为社会背景
不同之故罢」,还算客气;破口大骂以致全盘否定小说价值者,也大有人在。不过
在我看来,「侠客投靠清官」这一情节模式,在《水浒传》中已埋下种子,经过众
多英雄的着力培植,到清代侠义小说那里只不过是自然而然「开花结果」。这一「
模式」当然让现代人大倒胃口,不过可能更符合「历史的真实」。在漫长的历史岁
月中,令现代人羡慕不已的真正侠客,日子是很不好过的。任何一个统治集团,都
不会允许(更谈不上欢迎)侠客与其争夺权威与民心;对这些「以匹夫之细窃杀生
之权」(《汉书‧游侠传》)的侠客,要不诛杀,要不收买,没有第三种选择。除
非揭竿而起另立新朝,想建功立业就得与当权者合作。水浒英雄之只反贪官不反皇
帝以及最後受招安,都是基於这麽一种现实选择。
宋江之「替天行道为主,全仗忠义为臣」,历来受抨击;可阮氏三雄不也高唱「酷
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水浒传》第十九回)?英雄未出山时尽可行
侠,「不平聊雪胸中事」,「微躯拼为他人死」(《隋文遗史》第四回);可这并
非英雄的志愿。请听秦叔宝弹[金间]作歌:
旅舍荒凉雨又风,苍天着意困英雄。欲知未了平生事,尽在一声长叹中。
(《隋文遗史》第六回)
什麽「平生事」?无非建功立业出将入相。而这并不全靠自身本领,得有「明主」
赏识提携。这就难怪是英雄就得大讲「忠义」,而且一投「明主」,顿失豪气,变
得猥琐起来;古往今来,官场可都不是那麽好混的。
英雄要想不落魄江湖,就得投靠明主;要想位极人臣,就得既忠且义──这一古老
中国的「国情」,已为甚多英雄传奇所再三诠释,清代侠义小说不过接过来略加发
挥而已。只不过如此侠客,与司马迁笔下「时扞当世之文罔」的游侠实在过於遥远
;再加上民国以後的武侠小说,喜欢渲染侠客的天马行空独立不羁,「御猫」们之
依附名臣大官也就难以得到谅解了。
其实,侠客也有他们的难处,正如《绿牡丹》中鲍自安说的:
我等何不前去相投,保驾回朝,大小弄个官职,亦蒙皇家封赠。若在江湖
上,就有巨万之富,他日子孙难脱强盗後人之名。(第五五回)
侠客的追随清官除恶霸擒奸党,说是「义士」也好,说是「奴才」也好。其实都是
如黄天霸在皇上面前所供认的:「看破绿林无好」(《施公案》第一七四回)。想
想也真可怜,就为了「久後挣个功名,轰轰烈烈」(同上,第六五回)。与江湖朋
友如此「断义绝交」,与其说为「忠孝节义」,不如说为个人前程──只是比起後
世武侠小说中那些明明利慾薰心偏要装作谦谦君子的「岳不群」们来,清代侠义小
说中的各式侠客,也还率直得可爱。
侠客的现实处境,读者的心理需求,以及作家所接受的英雄传奇这一文学传统,都
驱使侠客站到名臣大吏麾下,後人似乎也就没必要对此横加指责。
三
鲁迅在论及清代侠义小说之所以流行特别快特别盛时,曾从小说艺术发展以及读者
趣味转移这一角度着眼:
值世间方饱於妖异之说,脂粉之谈,而此遂以粗豪脱略见长,於说部中露
头角也。
此说常为治小说史者所引述;可此说并非鲁迅的独创。起码如下三篇鲁迅必读的序
言,都表达了大致相同意见,对鲁迅的立论或许不无影响。
退思主人光绪己卯(一八七九)〈《三侠五义》序〉云:
较读才子佳人杂书,满纸情香粉艳,差足胜耳!
这里还只是指斥「脂粉之谈」,文光楼主人光绪庚寅(一八九○)〈《小五义》序
〉又添上「妖异之说」:
此书虽系小说,所言皆忠烈侠义之事,最易感发人之正气,非若淫词艳曲
,有害纲常;志怪传奇,无关名教。
到了光绪辛丑(一九○一)月湖渔隐为《七剑十三侠》二集作叙,话就说得更明白
了:
小说之作不一,或写牛鬼蛇神之怪状,或绘花前月下之私情。一种陈腐秽
俗之气,障人心目。盖作者陈陈相因,而读者亦厌乎数见不鲜。今於世风
穨靡中得几个侠士,以平世间一切不平事,此虽属君激之谈,而要其侠肠
义胆,流露於字里行间,不特令阅者赏心悦目,而廉顽立懦之义,即於是
乎在。
立论者均非名儒硕学,可见此说为时人之「共识」。撇开其过分道德化的倾向,单
从小说艺术发展着眼,强调读者因厌烦「妖异」、「脂粉」而趋向於「侠义」,这
不用详细论证就能被接受。
可正因其近於「常识」,容易成为「定论」,更应该於无疑处见疑。最大的疑惑是
侠义小说冲出「妖异」、「脂粉」的重围,独树一帜,是否真的如荷花「出污泥而
不染」,以致小说史家可以对此不置一辞?侠义小说中也有一点飞剑取人头撒豆成
兵之类的描写,可聂隐娘、崑仑奴已有例在先,不一定是神魔小说的影响。值得注
意的是,明清风月传奇的「脂粉味」,部分改变了侠女形象以及武侠小说的整体风
格,可以说开了後世「侠情小说」的先河。
崔奉源《中国古典短篇侠义小说研究》设专节探讨「侠的性情观念」,结论是唐宋
传奇中的女侠并不谨守礼教讲究贞节。可我觉得重要的不是女侠讲不讲贞节──那
是社会思想史的课题,而是作家们如何表现女侠的「性」与「情」。女侠是否处女
,是否再嫁,在唐宋小说家看来都无关紧要,关键是她能否杀人复仇或仗剑行侠。
不只是「性」在女侠身上不起作用,似乎「情」也是多余的。贾人妻、崔慎思妻之
再嫁与聂隐娘、解洵妾之择夫,均与谨守礼教与否无涉;或许女侠根本不把成婚当
一回事,只不过是生活或行侠的需要。前两者甚至於报仇之後杀子弃夫,更可见女
侠性情之非同一般。龚鹏程以为唐代剑侠之「无情」,与其时广为传播的佛道思想
大有关系,这是对的。可还有一点,故意渲染女侠在男女关系上的「不近人情」,
更容易突出其「神秘感」,与其奇异的本领和隐晦的身份相吻合。
明代小说中男侠不近女色(如〈赵太祖千里送京娘〉中的赵匡胤),女侠能守贞节
(如〈程元玉店肆代偿钱 十一娘云岗纵谈侠〉中的韦十一娘),无「性」无「情
」似乎是侠客的共同特徵。赵道姑为考验韦十一娘戒淫的定力,甚至不近人情地导
演了一场「假强奸」;而赵匡胤的「坐怀不乱」,则是以京娘的「悬梁自缢」为代
价──如此绝情禁慾的侠客,虽则不甚可爱,倒是与《水浒传》中众多「并无淫欲
邪心」的好汉相通。何以小说家要着力宣传「英雄不好色」的观念,这里不作深究
;只是想将其作为一个既定事实,用来衡量清代侠义小说发生的变化。
在侠义小说中,采花贼是最可恨的,真正的侠客必得而诛之(如《施公案》中的双
飞燕,《三侠五义》中的花蝶),此其一;学武者最好不近女色,北侠欧阳春与云
中鹤魏真之所以武艺特别高强,就因为二人都是「一世童男」(《小五义》),此
其二;倘若有合适的女子,侠客不妨娶亲,有妻子不妨碍甚至有利於行侠(如《三
侠五义》中的展昭,《施公案》中的黄天霸),此其三。前两者与明代小说中的侠
客无异,後者则是清代小说家的「发明」;而这一「发明」部分得益於前此风行一
时的风月传奇。
侠义小说中的男女侠客成婚,照样是「门当户对」,不过改「男才女貌」为双方均
「武艺过人」;因都是侠客,故不再「一见锺情」,而是「不打不相识」。《水浒
传》中也有能干的女性,扈三娘色艺俱佳,可被宋江配予矮脚虎王英,好不冤枉;
顾大嫂有智有谋,不愧模范妻子,可又「眉粗眼大,胖面肥腰」,形象欠佳。而侠
义小说中的女侠,则几乎无一不「才貌双全」。若月华敢与展昭比剑定婚(《三侠
五义》),张桂兰则声明非比武不肯出嫁(《施公案》),足见其武艺非同一般;
更难得的是其「庄静秀美」,「惊为天人」──虽不像风月传奇满纸「沉鱼落雁之
容,闭月羞花之貌」,可也不忘渲染女侠之娇艳。
此等侠女,侠士自是求之不得。用黄天霸的话来说:「我得了一个才貌兼全的老婆
,也可助我一臂之力。」(《施公案》第二五四回)实际上这些才貌兼全的女侠,
日後也真的大有作为;黄天霸妻子协助破假知县案,艾虎遇难则幸有武艺高强的夫
人相救。从「女人祸水」到「妻子有用」,这固然是一大进步,可女侠只是男侠的
「帮手」而不是「情侣」,作家只对他们结合的社会效果感兴趣,而不关心他们各
自的感情变化。
不过,男女侠客的结合,毕竟预示着注重言情的风月传奇对「粗豪」的武侠小说的
渗透。就在风月传奇「如火如荼」的年代,尚有一部《好逑传》,颇有调和「侠」
、「情」的意思。此书又名《侠义风月传》,既有「侠义」,又有「风月」,文武
双全。「谁知妾郎心侠烈,不要到温柔」──故事毕竟还是温柔的故事,只是人物
突出其侠烈的性格,若铁中玉一出场便以当今郭解自任,与人排忧解难。「才子佳
人」一变而为「侠男烈女」,再变则为「英雄女将」。英雄临阵结亲(如杨宗保、
薛丁山),不单化干戈为玉帛,而且多了个既美貌且武艺高强的好帮手。这一点对
侠义小说家颇有启示:侠客不妨娶亲,好汉不妨多情。用《儿女英雄传》作者的话
说就是:
殊不知有了英雄至性,才成就得儿女心肠;有了儿女真情,才做得出英雄
事业!(〈缘起首回〉)
「英雄」与「儿女」的结合,不单影响了侠客形象的塑造,而且部分改变了小说的
结构技巧。《儿女英雄传》不以写侠客为主,结构上并不典型;《绿牡丹》中江湖
女侠花碧莲与将门虎子骆宏勋的婚恋故事,则是小说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日後出
现的无数以侠客姻缘作为小说结构主线的小说,在此已可见端倪。
对於说书场中的听众以及通俗小说的读者来说,听故事读小说只是一种娱乐。娱乐
者难得思索,往往是希望得到一种替代性的满足。因此,最好是先苦後甜。「善人
必获福报,恶人总有祸临」,还只是普通的说法;要真的「使读者有拍案称快之乐
,无废书长叹之时」,大概非「十全大补」不可。这种阅读心理,使得单纯「缠绵
悱恻」的风月传奇,或「粗豪脱略」的侠义小说,都很难完全令人满意。「儿女」
与「英雄」,或曰「情」与「侠」的结合,可谓势在必行。只不过限於才气与文学
修养,侠义小说家这一步迈得并不大,以致常为史家所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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