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sonatp (winsona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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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高雄丸作食茶澄清店不刷载具
时间Fri May 13 21:59:49 2016
※ 引述《jce0624 (我才是jce啦~)》之铭言:
: 标题: [心得] 高雄丸作食茶澄清店不刷载具
: 时间: Fri May 13 16:27:09 2016
:
: as title
: 因为已经是第二次了 所以决定去检举
: 店员就说他们没有机器可以刷 有问题去和老板说
: 一付不想解决事情的样子
:
: 打给财政部电子发票 它说是国税局管的
: 打给凤山国税局 它向我登记完後 说这个没有罚责 只能电话劝导
: 他们一定有机器 要有机器才申请
:
: 我觉得丸作卖这麽贵 生意这麽好
: 用电子发票节税却不愿意做环保刷载具很不应该
: 感觉是所有店员都不会用 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 希望能快点改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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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invoice/M.1463128031.A.98F.html
: 推 horusli: 上官网反映看看 http://www.bobatea.com.tw/contact/ 05/13 19:10
: 推 lovemouse: 要是我就拒买 !! 05/13 19:14
: 推 horusli: 台南正忠不给扫条码,悠游卡机坏掉我就掉头走人不买 05/13 19:16
: 推 wsyfish: 电子发票不会节税,另外,拒买商家才能真正迫使商家 05/13 19:41
: → kjjokp: 店员就真的没机器刷不然你是要为难他什麽?而且上次有个 05/13 19:44
: → kjjokp: 店员有按pos可以手动输入载具但是只能打数字 05/13 19:44
电子发票实施作业要点
第二章第四条之 (四)
四、营业人或加值服务中心使用之电子发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 可接受共通性载具索取电子发票。
第六章第十九条
十九、买受人持共通性载具索取电子发票者,营业不得拒绝。
问题的根源在国税局,
建议上国税局网站, 敍明人事时地,检举厂商违反电子发票作业要点
第四条之 (四) 及第十九条,
白纸黑字的检举函, 国税局承办人员白纸黑字回覆时, 就不敢像电话
中如此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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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onmine: 问题是没罚则啊 05/13 22:37
2F:→ sonmine: 违反要点又怎样 同法规也没规定说违反有什麽下场 05/13 22:38
3F:→ sonmine: 嗯 是违规了啊 但然後呢?所以呢? 05/13 22:39
4F:→ sonmine: 营业人不改善国税局基本上也没辄 05/13 22:40
5F:→ sonmine: 是有一招啦 同法规里有规定国税局得取消营业人 05/13 22:41
6F:→ sonmine: 使用电子发票的权限 但问题是国税局巴不得 05/13 22:42
7F:→ sonmine: 营业人使用电子发票(因为政策 环保 方便课税) 05/13 22:43
8F:→ sonmine: 所以也不想及不敢因为这样就取消营业人使用电子发票权限 05/13 22:44
9F:推 sonmine: 只能"辅导"营业人 根本国税局针对这些问题就硬不起来 05/13 22:47
如果只看电子发票这一项, 国税局的武器不多是真的,
但国税局对商家又不是只有电子发票这项业务,
没有商家不怕国税局的,
承办人员亲自打电的请商家要按规定理,
絶对比消费者讲破嘴有用,
但如果写了检举函还是没用,
那就看要不要追下去了,
我个人大概就算了, 但对某些我比较在乎的事,
类似的作法如下:
过个二~三周再去一次, 如果还是一样, 就一样敍明人事时地再检举一次,
一般一周内会收到回函, 二次回函的文件号码要留下来,
一般回函上都会有承办人的电话, 我会打电话去询问一下, 目的作法及实际作法为何?
有时也可提出我们认为的建议, 通常到这都会有不满意但可接受的答案,
不过也碰过不爽的, 感觉承办人就是在敷衍,
那就再过 2~ 3 周再去一次, 如果还是一样的话, 就再检举一次, 不过这次改向
法务部及监察院检举, 对象是承办人员, 项目是渎职,证据就是那二封检举函,
及第三次的事证, 必要时可加上已於某年某月某日与承办人员联系, 回覆如何 ...,
※ 编辑: winsonatp (36.224.243.245), 05/14/2016 09:21:37
10F:推 sonmine: 回楼上 我讲的就是指国税局人员"硬不起来"不积极处理 05/14 10:49
11F:→ sonmine: 所以到头来 营业人还是有可能没改善问题 05/14 10:50
12F:→ sonmine: 所以倒楣的最终还是我们这些使用载具的消费者 05/14 10:51
13F:→ sonmine: 国税局不积极处理或辅导营业人的原因或状况很多 05/14 10:51
14F:→ sonmine: 人力不足啦 承办人原懒堕啦 沟通上出问题啦 等等的 05/14 10:53
15F:推 sonmine: 总之我要表达的重点就是 明明有法规规定 业者有些东西(共 05/14 11:02
16F:→ sonmine: 通载具)必须负起责任 而且也确实检举给国税局请他们帮忙 05/14 11:02
17F:→ sonmine: 消费者与辅导业者或消费者跟业者沟通过 请(拜托)业者改 05/14 11:02
18F:→ sonmine: 善(负起责任) 但碍於没罚则 但碍於国税局人员基於某些原 05/14 11:02
19F:→ sonmine: 因或情况 而不"积极"处理到位 导致最终消费者还是无法主 05/14 11:02
20F:→ sonmine: 张该有的使用载具的权利 05/14 11:02
21F:推 sonmine: 当然这种情况及营业人是少数 诚如原PO说的 大部分只要国 05/14 11:07
22F:→ sonmine: 税局人员出马 且不是基於某些原因或状况而不积极处理或 05/14 11:07
23F:→ sonmine: 辅导的话 最後都是可以解决的 以後再此去消费就可以主张 05/14 11:07
24F:→ sonmine: 原本应有的使用载具的权益 05/14 11:07
25F:推 sonmine: 至於那些少数无法处理或不配合国税局辅导(後台很硬?财大 05/14 11:14
26F:→ sonmine: 气粗?或事业体很大)的业者或相关人员不积极处理的case 05/14 11:14
27F:→ sonmine: 就真的要像原PO说的申诉流程及方法 要搞到很麻烦才有办 05/14 11:14
28F:→ sonmine: 法处理 05/14 11:14
29F:推 sonmine: 像我就遇过某业者 我检举(三次)及跟该业者沟通过 (N次) 05/14 11:23
30F:→ sonmine: 而从我开始检举及跟业者沟通 到终於改善 期间长达两三 05/14 11:23
31F:→ sonmine: 个月 且这期间也有别的消费者检举该业者 我就不明白到底 05/14 11:23
32F:→ sonmine: 哪个环节出问题 明明都检举了 也跟业者沟通了 且不下一 05/14 11:23
33F:→ sonmine: 次 且也有别的消费者在检举 为什麽要处理那麽久才搞得定 05/14 11:23
34F:推 wsyfish: 不是营业税法本法的违章行为,是要「检举」啥鬼啊? 05/14 20:46
35F:→ wsyfish: 不是违章行为的话,检举几百次也没用,别折磨税务员了 05/14 20:47
36F:→ wsyfish: 渎职?未免也太沉重了 05/14 20:47
37F:→ wsyfish: 违反作业要点的,只能「辅导」再「辅导」,在这个民意为 05/14 20:50
38F:→ wsyfish: 上的时代,除非抓到把柄,不然营业人也不是那麽愿意配合 05/14 20:51
39F:→ wsyfish: 而且有时候不能怪业者,而应该怪系统厂商太烂! 05/14 20:55
40F:→ wsyfish: 有些是用原来POS系统改电子发票的,结果程式设计师根本就 05/14 20:55
41F:→ wsyfish: 没有把载具功能写好.... 05/14 20:56
42F:推 sonmine: 楼上请你搞清楚 检举这件事是国税局自己宣导消费者的 05/14 22:28
43F:推 sonmine: 就因为是作业要点所以检举没用?所以无法检举?但是国税 05/14 22:43
44F:→ sonmine: 局一方面推广电子发票 并给予使用载具的消费者 自动汇款 05/14 22:43
45F:→ sonmine: 免印花税 无实体奖项等的好处 然後业者不配合不改善的 05/14 22:43
46F:→ sonmine: 话 国税局也无"法"可管只能劝导 所以遇到很不配合或後台 05/14 22:43
47F:→ sonmine: 很硬的营业人 国税局也没辄 因此消费者本该享受的权益( 05/14 22:43
48F:→ sonmine: 自动汇款 免印花税 无实体奖项等) 只好让消费者自己吞下 05/14 22:43
49F:→ sonmine: 去 自认倒霉 楼上你认为国税局如果真的无法可管 不是等 05/14 22:43
50F:→ sonmine: 於打自己电子发票这个政策的脸吗?你想有可能吗?况且如 05/14 22:43
51F:→ sonmine: 果真的是如此 国税局不会被使用载具的民众骂死吗?你认 05/14 22:43
52F:→ sonmine: 为这样公平与合理吗?所以想也知道国税局一定会想办法辅 05/14 22:43
53F:→ sonmine: 导(处理)那些有问题的业者 不会放任不管或产生想处理却无 05/14 22:43
54F:→ sonmine: 法处理的情况 05/14 22:43
55F:推 sonmine: 另外你提到有些业者无法提供载具的服务 是因为他找的发 05/14 22:56